初三语文现代文阅读模拟题
初三语文现代文阅读模拟题
(1)
你看外面的太阳,你一定要晴朗地活着! 仰望母亲
太阳很好。明晃晃地让春的气息四处弥散,宛若迷人的轻音乐。阳光下,我坐在小凳上洗衣服,母亲在一边给花木喂豆汁。
母亲忽然说:“我听见收音机里说了,现在,海葬好像每年只有一次……”
我愣愣地看着母亲。
母亲笑着,又说:“如果可以,你以后就给我报名海葬。要不,树葬也行。不过,我们这里好像没有树葬……”
我不知该怎么接母亲的话茬。
母亲又道:“真的,到时候,怎么省事就怎么做吧。”
母亲82岁高龄了,跟她唯一的女儿交代身后之事,也是人之常情。事实上,母亲已不止一次如此平静地与我谈起这个话题了。
我放下满是泡沫的衣服,望着母亲的眼睛说:“妈……我答应你……我明白你的心思,你放心就是。不过你也要答应我,这话,请你从此不要再说!千万,千万!你看外面的太阳,你一定要晴朗地活着!一定要健康地活着!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
母亲笑道:“好,好,我不说了,不说了。”
我无法再看笑吟吟的母亲,急忙低头洗衣。我不想让母亲看见我的眼睛湿了。
心思,早巳不在洗衣了。
罗曼·加里写下《我的母亲独一无二》时,母亲早巳离开了人间。他的记忆始于13岁时的清贫生活,青年时期陷身二战,是母亲的书信,使他穿过了二战的硝烟。但是直到与母亲阴阳相隔,他才知道支撑起他生命的天宇的250封书信是母亲事先就写好的,才领悟到母亲的独一无二。
而我,似乎打懂事起就明白,我所知晓的与我有关的每件事,无论寻常或不寻常,无论我喜欢或不喜欢,无一不是母亲独一无二的安排。我庆幸,我能够在母亲健在的时候就明白这一点。
母亲一生坎坷,命运多舛。现在,80多年的风风雨雨都已归于宁静,归于平淡。养花是她每天必做的功课,每年她还要到各处走走。她说,超山的唐梅宋梅是她最喜欢的。我想,她就是以这样的方式告诉我她对生命的热爱,对生活的追求。母亲教了将近40年的书,做了无数为人知或不为人不知的善事;母亲的背驼了,头发白了,还“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她时常教我要坐看云卷云舒,静听花开花落,任凭潮起潮涌。
孔子说“知者乐水,仁者乐山;知者动,仁者静;知者乐,仁者寿”。母亲之智,智于水,母亲之仁,仁于山,所以我一直不敢轻易写母亲。这样的母亲,我如何写得了。
史铁生在《我与地坛》中写道:“这园中不单是处处都有过我的车辙,有过我的车辙的地方也都有过母亲的脚印。”每次读到这里,心头最柔软的地方便蓦然一动。这世上没有相同的两片树叶,却有着无数个相通的母亲,有无数的爱意氤氧让我去联想,去感触。
我停下手里的活,抬起头,含着泪,静静地望着她——我不得不仰望我的母亲。她还在为花木浇灌看,伛偻的身影在阳光里几近透明,已经不足1米50的个子显得羸弱而又坚强。
寻常的母亲,总会在一个又一个瞬间,让我猝不及防地流泪,让我不得不提笔写下一些文字,在我生命的年轮上,留下一些不寻常的刻痕。
1、 结合上下文说说下列句中加点词的妙处
(2) 母亲已不止一次如此平静地与我谈起这个话题了
(3)
2、“这世上没有相同的两片树叶,却有着无数个相通的母亲”这句话有什么含义?
3、仔细阅读2-8段,请写出作者在这一过程中的心理变化。
4、文章后半部分写对母爱的感触,材料丰富,耐人寻味。请摘录其中的一条,分析其对表现主题的作用。
示例:材料:史铁生在《我与地坛》中写的话。
分析:运用这一材料,写出了作者与史铁生作品的情感共鸣,表现了自己对母爱的理解。
5、请你说说作者为什么用“仰望母亲”作为标题?
我怕你们急于求成
同学们,在你们即将开始人生新的旅程的时候,我想与你们分享这个真实的故事。
小时候,我家有一棵杏树,农历三月,杏花开了,我就会跑去看,有时会睡在杏树底下,仰望蓝蓝的天空,等待着洁白的杏花结成绿绿的杏果,因为杏是我重要的口粮。杏花凋谢了,变成小小的果实,我就迫不及待地摘下来吃。你们知道,刚成果的杏,一咬就咬到嫩嫩的杏仁,非常非常苦,是没有办法吃的。但我还是忍不住摘下来尝一尝。等待杏的成熟真是漫长的煎熬。慢慢地,杏核变硬了,果实也变大了,我就开始大规模地吃,当然杏还是很酸的,酸得让人龇牙咧嘴。到农历五月底、六月初,杏开始发黄了,但我们家杏树的杏已差不多被我吃光了。我拿着最后剩下的自家的杏与村里的小朋友交换着吃,结果发现,尽管我家的杏个头较大,但别人家的杏都比我们家的香甜可口。为此,我曾几次向父亲建议,把这棵杏树刨了,栽一棵新的杏树。不知为什么,父亲一直没有采纳我的建议。所以,在我记忆里,我家的杏是全村最酸最苦的杏。
1978年我上大学了,就再没有可能与我们家的杏树朝夕相对。在大学的第一个暑假,我从西安回到家乡。我一到家,妈妈就给我端上来一大盘杏,她知道我爱吃杏,又听说城里没有杏树。这杏又大又甜,真是好吃,是我吃过最好吃的杏。我问妈妈:“这是哪家的杏,这么好吃?”妈妈说:“就是咱自家的杏啊!”这怎么可能呢?
原来,我们家的杏比别人家的熟得晚,即使表面上看上去发黄,还得等上十天半月才能真正熟透。熟透了,就是最香最甜的杏。小时候,我从来没有吃过熟透了的杏,难怪在我的记忆中,我们家的杏总是酸的。
同学们,我讲这个故事,是想告诉你们:杏如人生,先苦后酸,再由酸变甜;杏如小孩,有的发育早,有的发育晚;杏如万物,长在向阳地的开花早,长在背阴地的结果迟;杏又同人一样,有的成熟早,有的成熟晚。
作为上进的学生,我不担心你们没有远大抱负,但很担心你们急于求成!生活是需要耐心的,耐心意味着要经得起眼前的诱惑,意味着要道法自然。不要采摘没有成熟的果实,否则,你的生活一定是苦涩的!成熟是自觉自悟。只要你顺其自然,不急于求成,你吃到的杏一定是甜的。
1、 同样是吃自家的杏,“我”小时候与长大后尝到的味道为什么不同?
2、 作者讲述吃杏的故事,在文中的作用是什么?
3、 你如何理解文章最后一段的划线句。
4、依据选文从语言、内容、写法等方面任选一个角度提出一个有价值的问题,并给出恰当的答案。
海市
张抗抗
穿越戈壁滩时,你会忽然觉得,世界原来竟是如此单纯。
地很平,一马平川。视线里弥漫着黄褐色的沙地,从车轮下一直通向地球的尽头,眼里除了黄沙还是黄沙。粗糙的沙滩散落着碎石般的沙砾,精细的沙丘上刻着一圈圈年轮般的波纹;日月凝聚而成的沙岗,如长堤般延绵伸展;路边掠过废弃的村落,断墙残垣仍是一片触目惊心的灰黄……
偶尔有远远的山,卧龙似地蜿蜒着。如黑黢黢的树根纠集、缠绕在一起。皱折却整齐而光滑,透着西北的苍劲。
再没有更多的颜色了。戈壁只有单纯得近于单调的金黄。
当然,还有白灼的阳光,令戈壁越发地一览无余。
在长久单调的旅途中,假如眼前忽而掠过了几丛稀稀拉拉的骆驼草,那样短暂而可怜的一点绿色,也会给人带来莫大的惊喜。
出凉州、经张掖、过酒泉,漫漫长途,古城的绿洲与绿洲之间,没有河、没有泉、也没有井。
真的没有绿树也没有河流么?苍天在上,谁能拯救这荒茫死寂的戈壁?
昏沉沉的困倦中我睁开眼。如闪电掠过黑夜,我的眼睛为之一亮——抑或是海,灰蓝色的水波漾溢着,弥漫着,悬浮于沙洲之上,宁静而安谧。水上横一道长长的湖堤,堤上有树,清晰而精致的树影,一棵棵生动地排列着,像故乡西湖十景之一的苏堤春晓。更奇妙的是,水面上还映着绿树的倒影,水墨画一般,朦胧得柔美。在沙漠的骄阳和干旱中,那水,想必是清凉又甘甜的。那一定是个好去处了。我问,那是个什么地方呢?
是海市。司机回答。
海——市?这真的就是海市?
有点儿怀疑自己的眼睛,也怀疑司机漫不经心的介绍。就只差停车下车,自己徒步大漠,直奔那远处的湖岸,去看个究竟了。
——嗨,你去吧,没等你找着那个地方,你就在沙漠里渴死累死了。司机显得有些幸灾乐祸。千百年来,有多少人被它骗了。都以为那是真的,奔着那好风景去。可你走它也走,越走越远,一辈子也走不到头……
脑子里忽然涌出许许多多关于海市蜃楼的传说。
……焦渴的找水人,怀着虔诚和崇敬之情,流尽了最后一滴汗、耗完了最后一滴血,倒毙在沙漠里。也许临死时,还在期待着他那一个可望而不可即的梦幻和理解,会如奇迹般出现……
再看看海市,那清清的湖、静静的树,分明露着一种狡诈和虚伪的微笑。
然而海市没有罪过。海市因沙漠的气流和折光而现,海市本无意。而人,辛劳饥渴、疲于奔命的赶路人,孤身于茫茫戈壁、漫漫大漠之中,寻求一处绿树环抱的甘泉,就成为苦难的旅程中,灵魂最后的庇护地和温柔之乡的梦。人依赖于心造的幻影,苦挨岁月,为自己的精神天国付出高昂的代价。人迷恋海市,人也没有罪过。
尽管海市的谎言早已被人戳穿了很久,却仍然还有饥不择食、自欺欺人的后来者,走进那没有坐标的戈壁滩,在无水的沙海中迷失自己。
车窗外,遥远的海市仍然烟波浩渺、树影憧憧,美得充满诱惑。
抵达安西城时,天空忽然飘来几片黑云,一阵凉气袭过,豆大的雨点落下,干燥的地面扬起一层白粉,雨却顷刻无踪无影。旋即,清朗而广袤的天穹之下,横空划出一道巨大的七色彩虹,勾勒出一片绚丽的辉煌。
司机说,你们的运气不错呵,戈壁滩上的旋风、海市、彩虹、丝路花雨,都看见了。我走那么多次,也不是回回都有的啊。
我心里却觉得一种莫名的酸楚。我只想快快地往前走,快些到达前面那片真正的绿洲。
没有狰狞的旋风,没有虚幻的海市,没有稍纵即逝的彩虹,却有冒着炊烟的房屋、欢乐
的人群、油绿的青稞麦和那丰收的田野……
戈壁是单纯的。在这片单纯得近于单调的黄色世界里,美丽的海市和斑斓的飞虹就成为沙漠的调色板,成为旅人一个虚幻的希望。可惜它们并不真正存在,当彩虹悄然隐去、海市无声消失的时候,人们仍然只能依靠自己的双腿走出戈壁,去寻找活水和黑土,寻找蔚蓝色的大海和坚实的船帆。
我多想筑一条引水的渠河,然后,在路边种上一排排树苗。
那是一种看得见、摸得着的绿色。浇灌、浸润着绿叶的水,就在树根下流淌。
1、 请用简洁的语言概括文章的大意。
2、 文章前几段写的“天”“地”“旋风”,在文中起什么作用?
3、怎样理解“那清清的湖、静静的树,分明露着一种狡诈和虚伪的微笑”这句话的意思?
4、戈壁滩上的旋风、海市、彩虹、丝路花雨,都看见了,作者为什么还说“我心里却觉得一种莫名其妙的酸楚”?
在遥远而又陌生的地方
裘山山
①八月,我又去了西藏。当我从成都那片常年灰暗阴沉的天空下,走进高原的阳光里,一眼看
见那片熟悉的蓝天,呼吸到那缕清冷的、却是无比新鲜的空气时,我就知道自己一直在渴望着与它重逢。我忍不住张开整个身心对它说:你好,西藏!
②神奇的高原带着一种永恒的苍凉站在我的面爵,这苍凉中蕴含着人类难以征服的力量,蕴含着我无法了解和进入的神秘。广袤的天空下,人和土地的比例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天空和大地
永远在目光的最尽头相逢,呈现出一种真正的博大和苍凉。
③但对于常人来说,这种博大和苍凉常常会令内心产生恐慌,,在一次去往日喀则的途中,我们停车在路边。左右两侧是漫漫的沙砾地,目力所及处几乎没有一丝生命的痕迹,我独自远离了汽车和同伴,当我意识到这一点时,突然感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恐慌,感到自己很渺小,渺小到只剩下一个念头。在这片土地上,人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让自己活下去。我因此崇敬那些能够活下去的人,崇敬那些从生下来就被搁置在这儿并能够活下去的人,他们是这片土地上美的风景。
④他们独自行走在路上,从偏远的土墙泥屋走向高高山顶的喇嘛寺庙,他们也许衣衫褴褛,也许饥肠辘辘,但他们目标明确,步履沉稳,他们的目光越过人类的头顶直视天边,他们用前半生辛勤劳作,后半生去走朝圣的路。我之所以说“走朝圣的路”而不说“去朝圣”,是因为他们往往死在路上。
⑤所以每当我看见他们独自行走,或一走一‘拜时,心里就会涌起一‘种敬意和感动,就会问自己:什么是你的朝圣之路?这个时候就会感到自己的俗处,只能从人的生存本能夫考虑,没有一种能在大自然面前保持镇静和平衡的精神世界,没有一种能与这自然对应的坚定信仰。
⑥每每行走在渺无人烟、旷达无垠的高原,每每看见旷野中偶尔闪现的绿树和灌木,每每看见牛粪镶嵌在围墙上的藏民院落,每每看见猎猎飘扬在路上、河上、山顶上的五色经幡,甚至每每看见从山上横冲下来漫过公路的泥沙,我常会觉得自己被放逐了,因此而淡化了生存以外的欲念。人一旦从种种欲望中挣脱出来,从种种俗利的淹没中挣脱出来,就会感觉到—种彻底置身于自然的舒畅。在这种时候,人的心灵往往会抹去岁月的泥沙,以纯净的声音和自然对话。
⑦记得在去往藏北草原的途中,我一直静静地望着起伏无尽的草原和草原尽头的雪山。山顶艮白很硬,山下的草地却很绿很柔和:我久久地注视着,忽然觉得心里有些异样。雪山和草原在那—刻呆现出一种奇异的光亮,仿佛在回应我的心境。我觉得心里一阵阵发热,几乎落下泪来。我知自己在那一刻.与自然融合了,在那一刻与自然有了真诚的对话。这是一种对故乡的情感,它令我倍觉亲切。
⑧赫尔曼·黑塞曾经说过:这世间有一种使我们—再惊奇而且使我们感到幸福的可能性——在最遥远、最陌生的地方发现一个故乡,并对那些似乎极隐秘和最难接近的东西产生热爱。
⑨在这个地球上,能使人产生故乡感觉的,不止那方渗透着血脉的泥土,还有一片能与你心灵月通的天空。也许在西藏这片神秘的土地上,自然并不只是个客观存在,而是具有神性和灵魂的自然。在这里,与自然的对话,就是与灵魂的对话。
⑩是的,西藏,它是我灵魂的故乡。
⑾从西藏归来,忽然之间就淡漠了许多欲望。临走之前的种种念头和怨艾,仿佛都被那高处的风吹走了,只留下一种单纯的感觉。
⑿重新走在纷纷攘攘的都市,重新见到一一张张熟面孔,重新听到一一些熟识的和生涩的消息,令我感到我被甩出原生活轨道的这段时间,这里是多么的热闹而又无聊。我又回到了原来的轨迹上,又夹在了走时看的那本书中间。
⒀西藏给予我的启示,似乎无法带出西藏。它超重,超大,以至使我无法把它作为自己的一一份才产带在身边,只能经常攀上去,感受它,然后搁下它。
⒁它如同故乡一一样无法携带呵。但它的气息已随我而来,我会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嗅着它的气息而生活,抵御都市对我的中伤,待到它的气息渐渐弱小时,我会再次踏上与它重逢的旅途,一次又一次。
(本文有删改)
1、 读完全文,请你说说作者为什么把西藏比做“灵魂的故乡”?
2、 文章第一段中,“我忍不住张开整个身心对它说:你好,西藏!”这一句用了什么修辞手法,表达了作者什么样的思想感情?
3、“我”为什么会对那些朝圣的人们充满敬意和感动?
4、第六段画线部分的景物描写有什么作用?
5、“我因此崇敬那些能够活下去的人,崇敬那些从生下来就被搁置在这儿并能够活下去的人,他们是这片土地上美的风景。”这句话中,“最美的风景”指什么?为什么把他们称为最美的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