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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级下册语文文言文复习资料之伤仲永

时间: 子媚2 初一语文

  伤仲永知识点:

  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扳”通“攀”,牵,引)

  二、词的积累

  ①重点词语

  世隶耕(属于) 称前时之闻(相当) 仲永之通悟(通达智慧)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

  彼其受之天也(他) 泯然众人矣(完全) 贤于材人(贤:胜过。材人,有才能的人) 环谒于邑人(四处拜访)

  其文理皆有可观者(文采和道理) 稍稍宾客其父(渐渐) 或以钱币乞之(求取) 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没有达到要求)

  ②词类活用

  形容词作意动词

  “邑人奇之”之中的“奇”,是“以……为奇”的意思 ;“父异焉”之中的“异”,是“对……感到惊异”的意思

  名词作意动词

  “父利其然”之中的“利”,是“以……为利”的意思;“宾客其父”之中的“宾客”,是“把……当作宾客”的意思

  名词作状语

  “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中的“日”名词作状语,是“每天”的意思

  动词用作状语

  “忽啼求之”中的“啼”,原是动词“出声哭”的意思,这里作状语“哭着”的意思

  ③一词多义

  自:1.并自为其名(名词,自己) 2.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介词,从)

  闻:1. 余闻之也久(动词,听说) 2. 不能称前时之闻(名词,名声)

  其:1.其诗以养父母(代词,这) 2.稍稍宾客其父(代词,他的)

  然:1父利其然也(代词,这样) 2泯然众人矣(形容词词尾……..的样子)

  宾客:1稍稍宾客其父(动词,以宾客之礼相待) 2于是宾客无不变色离席(名词,客人)

  为:1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动词,成为)2愿为市鞍马( 介词 为了)

  ④古今异义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古义:此,与“自”组合意为“从此”。今义:判断动词)

  或以钱币乞之(古义:不定代词,有的。今义:或许,或者。)

  其文理皆有可观者(古义:文采或道理。今义:表示文章,内容或语句方面的条理)

  稍稍宾客其父(古义:渐渐。今义:稍微。) 泯然众人矣(古义:平常人。今义:许多人,大家。)

  三、句式积累

  1.判断句: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2.省略句

  省略宾语:“不使学”中省略宾语“之”,可补充为“不使之学”;“令作诗”中也省略宾语“其”,可补充为“令其作诗”。

  省略主语 :“还自扬州中省略主语“我”,可补充为“我还自扬州”。

  省略介词:“受之天”中“之”后省略“于”,可补充为“受之于天”;“借旁近与之”中“借”后面省去了介词“于”,可补充为“借于旁近与之”。

  3.倒装句 :“还自扬州”是倒装句,正确的语序是“自扬州还”。

  四、内容及写法

  文题中的“伤”是哀伤,叹惜的意思,为什么要“伤”仲永呢?留给读者一个悬念,引起读者的阅读欲望和兴趣。同时也暗示了文章的主题,给文章奠定了感情基调。

  文章先叙后议,开始用见闻录的方式,依次写了方仲永从5岁到20岁之间才能发展变化的三个阶段,接着,作者借事说理,阐明了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的关系,强调了后天学习的重要性。作者采用了寓理于事、欲抑先扬、对比鲜明的写作方法,语言精炼,说理深刻,启人心扉。

  五、重难点句子

  1.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文章以褒扬之笔描写方仲永是“受之天”的天才。异在不学而能书。这是罕见的天赋之才。

  2.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这句话写出了其父为了图利,并不考虑儿子的前途,每天带着儿子到处炫耀牟利。“不使学”三字是全文的关键,为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了方仲永命运变化的根本原因。

  3.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这句话在前面充分叙述方仲永由神童变为庸人的基础上,进入议论。点出了方仲永天资出众,而后来又“泯然”为众人的原因,既总结了前面的故事,又是揭示道理的前奏。

  六、重点段落

  1.第①段“世隶耕”三个字在全文中起什么作用?

  “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也是对方仲永天资过人的有力衬托。

  2.第②段开头“余闻之也久”这句话在文章结构中有什么作用?

  起过渡作用。此句中的“之”字承前,指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闻”“久”二字则表明作者长期不在家乡,仅从传闻中得知,尚未见到仲永──这最后一点是暗含在全句话中的。如果把这一点意思明说出来,则全句应是“余闻之也久而未见其人”。这样,下文再说“见”就十分自然了。由此可见,“余闻之也久”这句话,是用一明一暗的两层意思来实现上下文的过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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