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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税法消费税知识点

时间: 炎婷2 其它答案

  2016税法消费税知识点

  二、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分别采用从价和从量两种计税方法。实行从价计税办法征税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税时,通常以每单位应税消费品的重量、容积或数量为计税依据。

  三、消费税的纳税义务时间:

  除委托加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消费税的特有规定之外,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增值税基本一致。

  四、消费税的纳税地点: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委托个人加工以外,由受托方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代收代缴消费税税款。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者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纳税人的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但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审批同意,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五、消费税的税目:

  (一)烟

  子目:1.卷烟 2.雪茄烟 3.烟丝

  卷烟生产和进口环节均采用从量加从价的复合计税的方式。

  2009年5月1日起我国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了一道从价税,适用税率为5%。

  雪茄烟和烟丝执行比例税率。

  (二)酒及酒精

  子目:1.白酒 2.黄酒 3.啤酒 4.其他酒 5.酒精

  对以蒸馏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具有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文号且酒精度低于38度(含),或以发酵酒为酒基,酒精度低于20度(含) 的配制酒,按“其他酒”10%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其他配制酒,按白酒税率征收消费税。

  啤酒(220元/吨和250元/吨)、黄酒采用定额税率。

  果啤属于啤酒税目。

  调味料酒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应当按250元/吨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三)化妆品

  含美容、修饰类化状品、成套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

  不含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金、银、金基、银基、铂金、钻石、钻石饰品等首饰和饰品在零售环节纳税,税率5%;其他与金基、银基、铂金、钻无关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在生产(出厂)、进口、委托加工环节纳税,税率为10%。

  (五)鞭炮焰火

  不含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

  (六)成品油

  (七)汽车轮胎

  含汽车、摩托车轮胎;汽车与农用拖拉机、收割机等通用轮胎;不含农用拖拉机、收割机和手扶拖拉机专用轮胎。子午线轮胎免征消费税。

  (八)小汽车

  子目:1.乘用车 2.中轻型商用客车

  含9座内乘用车、10-23座中轻型商用客车(按额定载客区间值下限人数确定)。

  电动汽车以及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等均不属于本税目征税范围,不征消费税。

  (九)摩托车

  (十)高尔夫球及球具

  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高尔夫球包(袋)、高尔夫球杆的杆头、杆身和握把。

  (十一)高档手表

  包括不含增值税售价每只在10000元(含)以上的手表。

  (十二)游艇

  本税目只涉及机动艇。

  (十三)木制一次性筷子

  (十四)实木地板

  六、消费税的税率:

  消费税的税率包括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类。由于针对不同税目或子目适用不同的税率,消费税的税率档次较为复杂。多数适用比例税率,成品油税目和甲类、乙类啤酒、黄酒等子目适用定额税率,甲类、乙类卷烟和白酒等同时适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即复合税率。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的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消费税共设置了11个税目,在其中的3个税目下又设置了13个子目,列举了25个征税项目。实行比例税率的有21个,实行定额税率的有4个。共有14个档次的税率,最低3%,最高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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