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江苏师范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__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3〕7号)要求,我校2023年继续开展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拟选拔一批具有创新潜质、品学兼优、素质全面、适教乐教的优秀学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首选科目要求 | 再选科目要求 |
1 | 汉语言文学 | 物理或历史均可 | 不提科目要求 |
2 | 英语 | 物理或历史均可 | 不提科目要求 |
3 | 小学教育 | 物理或历史均可 | 不提科目要求 |
4 | 学前教育 | 物理或历史均可 | 不提科目要求 |
5 | 思想政治教育 | 物理或历史均可 | 思想政治(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6 | 地理科学 | 物理或历史均可 | 化学,地理(2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
7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仅物理 | 不提科目要求 |
8 | 物理学 | 仅物理 | 不提科目要求 |
9 | 教育技术学 | 仅物理 | 不提科目要求 |
10 | 化学 | 仅物理 | 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11 | 生物科学 | 仅物理 | 化学,生物(2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
12 | 历史学 | 仅历史 | 不提科目要求 |
注:以上专业均为师范专业,且均为国家、省一流专业。招生专业最终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2.招生计划
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上级主管部门确定我校2023年总体招生计划后,我校将在江苏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各专业计划数。
二、报名条件
具有2023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身心健康,品德优秀,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三学生,均可以申请报名。
1.高中阶段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排名至少有3个学期(含模考)均位于所在中学同年级普通类同首选科目学生的前25%(四星级中学)或前10%(四星级以下中学)。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
3.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等科技类竞赛活动中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
4.高中阶段获得地级市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
5. 对教师教育有浓厚兴趣,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所在中学推荐,在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
2023年4月28日—5月10日12:00。
2.报名流程
考生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综合评价报名系统http://bm.chsi.com.cn完成报名。相关材料扫描或拍照后按照报名系统要求规格上传。上传材料明细如下:
(1)申请表。网上填报完成后,由报名系统生成打印。须考生本人签字、所在中学教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每学期学习成绩和年级排名以签字盖章的申请表填报信息为准。
(2)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对未来教师职业的设想等,800字以内,本人手写并签名。
(3)相关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须经所在中学相关部门负责人对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审核,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上传。
“报名条件5”申报者还须上传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推荐信。
(4)考生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注:报名不接收纸质材料。申请材料中有关获奖证书等应在我校规定的报名时间之前取得,不得事后补报。考生须确保上传材料真实、准确、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四、选拔程序
1.材料初审
报名截止后,学校将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获得我校综合评价招生综合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
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5月25日前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公示。
2.网上缴费
公示考生须于5月31日12:00前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60元/人)。未缴费或缴费不成功的视为放弃参加综合考核资格。
3.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时间暂定从2023年6月11日开始,考生于6月8日-6月11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具体安排将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发布,请考生关注江苏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jsnu.edu.cn)。
4.入选名单确定
按照不超过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数的5倍,按历史等科目类、物理等科目类分别择优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入选名单将于6月下旬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志愿填报
公示无异议的入选考生须在高考志愿填报的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在“综合评价招生”专栏中填报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同时获得多所高校多种招生形式(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入选资格的考生,只能选择其一填报。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填报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志愿的,即视为放弃综合评价招生资格。
五、录取办法及激励政策
1.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后、本科批次之前,根据考生所填志愿投档,由我校根据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考生的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简章中提出的要求,方可报考相关专业,且考生的高考文化分不低于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2.对综合评价进档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
总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7+(综合考核分÷综合考核满分)×0.3]×100
总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按考生的高考成绩、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则参考考生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择优录取。
3.根据我校卓越人才培养选拔办法,对综合评价招生成绩优秀的历史等科目类、物理等科目类前5%的考生(以总分为依据),经本人申请,入学后可直接进入敬文书院(卓越人才培养强化部)相应科目类的师范专业学习。
六、领导机构及监督机制
1.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本科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2.学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全面落实“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开展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6-83656087,邮箱:jiwei@jsnu.edu.cn。
3.对查实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将通报省教育考试院,并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七、其他
1.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综合评价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2.英语(师范)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3.学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的全日制本科生,颁发江苏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全日制本科生,颁发江苏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4.学校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形成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学费补偿等多元融合的助学体系,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确保“决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始终紧紧围绕“精准资助,资助育人”工作思路,积极推进“济困—强能—扶志”一体化资助育人新模式,全方位、立体式帮助学生发展,助力每一位贫困学子的健康可持续成长。
5.本简章由江苏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招办网址:http://bkzs.jsnu.edu.cn
咨询电话:0516-83656123
电子邮箱:zsb@jsnu.edu.cn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
邮政编码:221116
江苏师范大学历年全国排名第几名
江苏师范大学2021年全国排名第160名,江苏师范大学2020年全国排名第176名。
年份 | 排名 |
2021 | 160江苏师范大学 |
2020 | 176江苏师范大学 |
2019 | 193江苏师范大学 |
2018 | 191江苏师范大学 |
2017 | 177江苏师范大学 |
2016 | 253江苏师范大学 |
2015 | 232江苏师范大学 |
江苏师范大学在江苏省排名第几名
江苏师范大学在江苏省排名第21名。
省市排名 | 学校名称 | 省市 | 类型 |
1 | 南京大学 | 江苏 | 综合 |
2 | 东南大学 | 江苏 | 理工 |
3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 江苏 | 理工 |
4 | 苏州大学 | 江苏 | 综合 |
5 | 南京理工大学 | 江苏 | 理工 |
6 | 南京农业大学 | 江苏 | 农林 |
7 | 河海大学 | 江苏 | 理工 |
8 | 南京师范大学 | 江苏 | 师范 |
9 | 江南大学 | 江苏 | 综合 |
10 | 中国矿业大学 | 江苏 | 理工 |
11 | 扬州大学 | 江苏 | 综合 |
12 | 江苏大学 | 江苏 | 综合 |
13 | 南京工业大学 | 江苏 | 理工 |
14 | 南京邮电大学 | 江苏 | 理工 |
15 | 南京医科大学 | 江苏 | 医药 |
16 |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 江苏 | 理工 |
17 | 南京林业大学 | 江苏 | 农林 |
18 | 南京中医药大学 | 江苏 | 医药 |
19 | 南通大学 | 江苏 | 综合 |
20 | 中国药科大学 | 江苏 | 医药 |
21 | 江苏师范大学 | 江苏 | 师范 |
22 | 常州大学 | 江苏 | 理工 |
23 | 江苏科技大学 | 江苏 | 理工 |
24 | 南京艺术学院 | 江苏 | 艺术 |
25 | 南京财经大学 | 江苏 | 财经 |
26 | 南京工程学院 | 江苏 | 理工 |
27 | 苏州科技大学 | 江苏 | 综合 |
28 | 徐州医科大学 | 江苏 | 医药 |
29 | 南京审计大学 | 江苏 | 财经 |
30 | 盐城工学院 | 江苏 | 理工 |
31 | 常熟理工学院 | 江苏 | 理工 |
32 | 江苏理工学院 | 江苏 | 师范 |
33 | 淮阴师范学院 | 江苏 | 师范 |
34 | 盐城师范学院 | 江苏 | 师范 |
35 | 徐州工程学院 | 江苏 | 理工 |
36 | 江苏海洋大学 | 江苏 | 理工 |
37 | 南京晓庄学院 | 江苏 | 师范 |
38 | 常州工学院 | 江苏 | 理工 |
39 | 淮阴工学院 | 江苏 | 理工 |
40 | 金陵科技学院 | 江苏 | 理工 |
41 | 南京体育学院 | 江苏 | 体育 |
42 | 江苏警官学院 | 江苏 | 文法 |
43 | 三江学院 | 江苏 | 综合 |
44 |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 江苏 | 师范 |
45 | 无锡太湖学院 | 江苏 | 综合 |
46 | 南京传媒学院 | 江苏 | 艺术 |
47 |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 江苏 | 师范 |
48 |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 江苏 | 文法 |
49 |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 | 江苏 | 综合 |
50 | 南通理工学院 | 江苏 | 理工 |
51 | 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 | 江苏 | 理工 |
52 |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 | 江苏 | 理工 |
53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 | 江苏 | 理工 |
54 | 宿迁学院 | 江苏 | 综合 |
55 |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 | 江苏 | 综合 |
56 |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 | 江苏 | 综合 |
57 | 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 | 江苏 | 综合 |
58 | 泰州学院 | 江苏 | 综合 |
59 |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 江苏 | 财经 |
60 | 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 | 江苏 | 财经 |
61 |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 | 江苏 | 理工 |
填报高考志愿需要了解的信息
1、高考招生形势
包括当年招生改革的一些重大举措、管理办法、全省各科类志愿报考人数、各批次各科类招生计划数、录取比例等等。
2、招生政策规定
比如录取批次的划分、录取办法、优录照顾政策、录取程序、投档办法、高考体检指导意见等。
3、学校招生章程和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是填报志愿是高考考生必读内容,主要介绍招生规则和录取要求。招生简章是高校为招生特意印制的宣传材料。
4、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主要是指在湖北省招生的高校、专业和招生人数。
5、近几年湖北省的批次线和各院校录取数据
收集近年各批次线、各院校在湖北省录取的第一志愿高考考生人数、录取的最高分、最低分和平均分。了解以上信息,有助于考生分析预测各高校的调档线。
6、相关科目成绩要求
相关科目即与所报专业知识密切相关的高考科目。相关科目成绩优秀,有利于所报专业的录取。
7、就业情况
选择就业率较高的院校和专业,将来择业会多一份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