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江苏高考报名人数多少
2024年江苏高考报名人数暂未公布,根据历年江苏高考报名人数统计,预计2024年江苏高考报名人数约44万人。以下是2023年江苏高考报名人数,供大家参考。
2023年江苏高考报名参加人数:
据统计,2023年江苏省地区内共有44.5万余人报名参加高考,全省共设260个考点,12019个考场,约有3.6万人参加考试工作。
江苏省历年高考报名人数统计表
年份/人数 | 报名人数 | |
全国 | 江苏 | |
2023年 | 1291万 | 44.5万 |
2022年 | 1193万 | 40.6万 |
2021年 | 1078万 | 35.9万 |
2020年 | 1071万 | 34.89万 |
2019年 | 1031万 | 33.9万 |
2018年 | 975万 | 33万 |
2017年 | 940万 | 33万 |
2016年 | 940万 | 36.04万 |
2015年 | 942万 | 39.29万 |
1、2022年江苏省高考人数
2022年江苏高考报名人数达到40.6万, 比去年增加了4.7万人,全省共设251个考点、11352个考场。
2、2021年江苏省高考人数
2021年江苏省高考报名人数有35.9万人,从报考科类来看:普通类30.9万人(占报考总数的86.07%),其中历史等科目类11.9万人,物理等科目类19.0万人。
2024高考报名网站
序号 | 省份 | 官方网址 |
1 | 北京 | 北京教育考试院 |
2 | 上海 | 上海招考热线 |
3 | 天津 | 招考资讯网 |
4 | 重庆 |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
5 | 河北 |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
6 | 山西 | 山西招生考试网 |
7 | 江苏 |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
8 | 浙江 |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
9 | 安徽 |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
10 | 福建 |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
11 | 江西 |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
12 | 山东 |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
13 | 河南 | 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 |
14 | 湖北 | 湖北教育考试网 |
15 | 湖南 | 湖南省教育厅 |
16 | 广东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17 | 广西 | 广西招生考试院 |
18 | 海南 | 海南省考试局 |
19 | 四川 |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
20 | 贵州 |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
21 | 云南 | 云南省招生考试院 |
22 | 辽宁 | 辽宁招生考试之窗 |
23 | 吉林 |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
24 | 黑龙江 |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 |
25 | 内蒙古 | 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
26 | 陕西 |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
27 | 甘肃 |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
28 | 宁夏 | 宁夏教育考试院 |
29 | 青海 | 青海教育考试网 |
30 | 西藏 |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 |
31 | 新疆 | 新疆招生网 |
往届生高考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
不仅仅是往届生,所有参加高考的学生高考报名都必须在网上预报名。
2、填写自己的各种信息
关于往读生报名的填写,要特别注意自己的身份信息,尤其是毕业的高中学校,不要填写自己曾经毕业的高中,而是要根据自己的户籍所在区县,填写某某区县往届生。
3、考籍号的填写
关于考籍号的问题,往读生可以填写自己去年高考报名的考籍号,号码在自己去年学业水平考试证书的右上角。
4、现场确认信息
网上报名只是往届生高考报名流程的第一步,网报号也不是考生号和准考证号,接下来的现场确认,还需要根据各区县各自要求,在指定日期携带指定证件报名。
5、考生需要携带的证件
往届生和其他考生同样,要在报名时间内带身份证、户口本、高中毕业证去当地招办参加高考报名。
6、在校复读和在家复读的报名方式
往届生需要你去年参加高考的准考证,你的身份证,高中毕业证,有的还需要户口本,高考后复读再次参加高考报名,如果在学校复读,学校会帮助报名。往届生如果在家复读,需提前一周到教育局申请报名。
往届生参加高考报名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往届生参加高考报名,首先要取得报考资格。根据国家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考生报名必须符合下述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高考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高考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