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高考网上填报志愿注意事项(2)
(十)报考“农村卫生定向”考生注意事项:高考成绩分别达到本、专科“农村卫生定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在相应批次的“农村卫生定向”栏目填报相应院校志愿。“农村卫生定向”计划投档在定点院校所在批次录取结束后,按专业志愿优先的投档的办法进行投档,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检索,一次性投档。被录取考生须按《关于印发广东省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2014〕21号)要求,与相关市(县、区)签订培养协议。
(十一)报考“定向招录培养特殊公安专业人才”考生注意事项:根据公安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2015年定向招录培养特殊公安专业人才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公政治〔2015〕172号)要求,报考提前批公安院校“定向招录培养特殊公安专业人才”的考生需参加省公安厅和省公务员局组织的体检和体能测试,以及公务员录用笔试、面试。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可填报提前第一批本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代码:60041)的国内安全保卫专业、公安情报学专业(反恐怖方向),或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代码:60175)侦查学专业(技术侦察方向);在提前第二批本科可填报新疆警察学院(代码:12734)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上述院校相关专业录取办法按公政治〔2015〕172号文件执行。考生参加体检、体能测试的要求见附件7。
(十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报考香港、台湾地区有关高校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内地高校统一录取,省招生办公室不再向其他高校投放已被香港、台湾地区高校录取的考生档案。填报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的考生,要注意两校均按高考统考成绩(不含高考加分)投档。
(十三)为提高被录取机会,考生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高考成绩,积极填报相关本科院校及高职高专院校。本科文、理类各批次院校录取时,由于考生志愿不平衡,可能有部分院校未能在第一组院校志愿完成招生计划,因此,考生应在合理填报第一组院校志愿的同时,积极、合理填报第二组院校志愿,以提高被录取机会。录取期间,除第三批B类院校外,其他批次的高等学校如因生源原因,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未能完成招生计划,或由于专业生源不平衡、无法专业调剂而造成招生计划缺额的,由省招生办公布填报征集志愿的资格线,面向未被录取的当批次资格线上考生征集志愿,进行二次录取;第三批专科B类院校先调整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考生原填报志愿顺序一次性进行补档,补档后再根据院校缺额计划,安排征集志愿,进行二次录取。因此,未被录取的考生要关注省招生办公室发布的征集志愿院校及缺额计划等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网补报征集志愿。在各批次征集志愿时,考生可根据征集志愿填报条件及资格分数线,填报征集院校志愿。
(十四)考生要对自己所录入信息的准确性负责。考生志愿信息一经本人网上确认后,由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在7月1日-2日安排打印,考生必须签名。考生签名的志愿表存入考生档案。考生本人对不按时签名和由他人代为签名所产生的后果负责。
五、志愿填报的组织管理
(一)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报名点)在网上填报志愿工作开展前,要切实抓好各项准备工作,加强高考志愿填报的组织管理,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设备到位”,确保网上填报志愿安全、平稳、有序进行。
(二)地级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各县(市、区)的志愿填报工作的整体组织、协调、指导,及时发放各类招生专业目录以及公布新增补及更正的招生专业目录,及时处理志愿填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县(市、区)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及时公布新增补及更正的招生专业目录相关信息,为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提供网上填报志愿的环境,网上监控各中学(报名点)志愿填报的进度,在规定的时间内整理汇总遗留问题报地级市招生考试机构处理。各中学(报名点)要在规定的时段内,按时段分别通知考生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并帮助考生解决在志愿填报中出现的问题。各中学(报名点)应在填报志愿截止前督促考生提早进行志愿的确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打印志愿表、组织考生签名等工作。
(三)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以及各中学(报名点)要组织考生做好填报志愿的准备工作,指导考生认真阅读高校招生相关政策、规定以及招生专业目录,提醒考生在成绩公布前先进行估分,了解拟报高校的有关信息及招生章程,草拟填报志愿方案,充分做好填报志愿前的准备。待高考成绩公布后,根据实际情况再对志愿方案做必要的修改和调整。省招生办公室在公布考生高考成绩及各招生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时,同时公布各科类考生分数区间人数和考生排位,各地级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中学(报名点)和考生要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及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文件和要求。
(四)地方专项计划是落实国务院和教育部的工作部署,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措施。各有关市县招生考试机构以及各中学(报名点)要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按照粤教考函〔2015〕17号文的精神和要求,加大宣传力度,提早做好农村户籍考生报考“重点院校招收贫困地区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志愿的各项准备,确保地方专项计划志愿填报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按以下要求切实抓好考生资格初审、复核以及公示等工作环节:
1.资格初审。相关中学(报名点)在7月1日至2日志愿表打印、签名时,根据考生所确认的审核表及户口簿、学习经历等进行考生资格初审,并在网初审合格考生设置“地方专项计划资格”标志,然后打印初审合格考生的审核表给考生签名确认,供各级审核使用。7月2日18:00关网后在校园内公示初审合格考生资格名单。中学(报名点)在网上打印《2015年“重点院校招收贫困地区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资格审核通过考生名单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件3),按汇总表所列考生号的顺序汇总《广东省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并分别在汇总表、审核表上加盖公章,7月3日14:30将汇总表、审核表送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
2.资格复核。相关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对填报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进行资格复核,在网复核合格的考生设置“同意”标志,在网上打印本县(市、区)汇总表,并分别在汇总表、审核表上加盖公章。7月4日14:30将汇总表、审核表送到地级市招生办公室,并在县(市、区)招生办网站上或指定区域公示复核合格的考生资格名单。
3.资格审核。相关地级市招生办公室对填报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在网审核合格的考生设置“同意”标志,在网上打印本地级市汇总表,并分别在汇总表、审核表上加盖公章。7月6日14:30将汇总表、审核表(附考生户口簿复印件、往届生需提供中学证明)专人专送至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处(办公大楼1205房),并在地级市招生办网站上或指定区域进行公示。
4.借考的往届考生资格审核。符合地方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跨市、跨县借考的往届生须回原高中阶段就读中学(即原贫困地区就读中学)开具高中三年连续就读的学习证明,并加盖就读学校公章。由报名点及所在县(市、区)、地级市招生办公室进行各级资格审核及公示。
若学生在公示后有异议,由地级市调查处理。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汇总造册后,于7月8日14:30送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处。
(五)各级招生考试机构、中学(报名点)要合理安排时间,避免集中在截止时间临近前填报,特别是网络条件差的地区要避免高峰期上网人数急剧攀升。
(六)由于部分艺术类院校未能及时将面向全国招生的艺术分专业计划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可能会造成《招生专业目录》无法刊登有关艺术类高校的招生计划,各地级市、县(市、区)招生办、各中学(报名点)要密切关注省招生办公室的紧急通知及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招生专业目录的补充更新,并通过各种渠道及时通知考生。
(七)各地级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以及各中学(报名点)采用普通高考报名时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的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网址为:http://www.ecogd.edu.cn/pgzy/)。各招生考试机构及中学(报名点)不得通过代理服务器登录使用本志愿填报系统,并做好病毒防范等工作。
(八)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在志愿填报过程中,若出现问题请及时与省教育考试院联系,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处联系电话:020-38627823、38627866,信息管理处联系电话:020-38627912、38627916。
高考志愿填报工作关系着考生的切身利益,关系着高校录取工作能否顺利进行,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予以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市、县(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各中学要积极做好填报志愿的准备工作,组织开展本科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专科梯度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以及各项招生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工作,让每一位考生充分知晓相关政策和要求,不断提高招生考试工作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普通高考网上填报志愿工作安全、顺利地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