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条件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注:(1)和(2)中符合我校规定范围内的全国级比赛包括:
①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生运动会(决赛阶段)
② 中国中学生足球锦标赛
③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总决赛)
④ 中国中学生足球协会杯(甲组)
2.考生所获得的成绩(名次)以及主力上场队员身份,须由主体管理部门(如体育局相关管理部门、单项协会、组队参赛学校等)出具证明。
3.考生所获等级证书及比赛获奖仅限11人制比赛。不招收入学前曾在中超、中甲、中乙秩序册上球员报名表或预备队球员报名表上的球员;不招收注册过职业足球运动员资格的球员。
(二)田径(男、女)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2.省级(含)以上比赛指各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体育局、或省级及以上单项协会主办或上述单位联合主办的比赛。考生所获得的成绩(名次),须由主体管理部门(如体育局相关管理部门、单项协会、组队参赛学校等)出具证明。
3.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并测试合格。
4.田径项目不招收入学前曾代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俱乐部、行业体协参加(报名)下列比赛之一者(仅参加过全国少年、青年组比赛除外):全国运动会(含预赛、预选赛、资格赛等属于全运会名义的比赛);参加过由国家体育总局或田径运动管理中心(协会)所主办的下列项目全国性比赛:全国田径锦标赛(含室内赛、越野赛和竞走赛);全国田径分站赛、分区赛、冠军赛、大奖赛、总决赛、项群赛等比赛。入学前是普通中学在校学生,在参加以上所列限制赛事之前,已在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以中学生身份注册者,不受此限。
报名程序
所有参加测试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我校不接受现场报名。2022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24:00期间,考生可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进行报名,并按照要求以照片或扫描件形式上传以下材料:
1.《中国农业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网上报名时,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系统将自动生成申请表。申请表应由档案所在中学出具意见和加盖公章后,再次通过报名系统上传;
2.身份证(正、反面);
3.学生证(应届生)、毕业证(往届生);
4.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或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运动员技术等级查询系统打印的运动员资料扫描件或截图;
5.国家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电子版可在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或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运动员技术等级查询系统”中截图);
6.比赛成绩证书;
7.主体管理部门出具的考生所获得的成绩(名次)以及男子足球(11人制)项目主力上场队员身份的证明(必须采用我校所提供的模板,详见附件1)。
以上材料及比赛秩序册报到时均须交验原件。
认定办法
1.认定原则:测试成绩达到资格线上的考生分项目类别,按优惠等级、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分别排序。
2.资格线
(1)田径项目70分。在全国统测成绩同分情况下,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对应项目统考同分比较规则进行判定;若仍无法判定,按首都高等学校第六十届学生田径运动会甲组前八名成绩为参考,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对于参考首都高等学校第六十届学生田径运动会甲组成绩名次相同的,以考生提供的国家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上标明的成绩(换算为分数)为评价依据。
(2)男子足球(11人制)70分。在全国统测成绩同分情况下,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对应项目统考同分比较规则进行判定;若仍无法判定,按照如下排序录取:
①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生运动会(决赛阶段)比赛中的主力队员
② 在全国中学生足球锦标赛比赛中的主力队员
③ 在中国中学生校园足球联赛(总决赛)比赛中的主力队员
④ 中国中学生足球协会杯(甲组)比赛中的主力队员
3.A类资格候选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考生应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并根据相应时间参加考试。我校确定的2023年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合格线为200分。
4.获得资格认定的考生经我校公示后,将报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并进行各级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在高考招生录取时,可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录取。
录取优惠等级
1.入围公示考生录取优惠标准分为三类等级:
A类: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可申请文化课单独考试,考试成绩及体育成绩合格可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单考招生录取。这类考生入围公示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申报A类优惠的考生不能签约B类或C类。
B类:对于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入围考生,高考成绩要求为不低于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这类考生入围公示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C类:高考成绩达到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于合并本科批次或者高考改革的省份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如果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员的政策有所调整,我校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发布通知。
以上所述“高考成绩”均为高考实考分,不含政策性加分。
报名要求
1.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的运动项目一致(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
2.考生报名时需根据自身情况在“A类”、“B、C类”二者中限选一个申请资格类型(选定后不可更改,资格认定时根据考生选择,结合体育成绩进行认定)。
3.男子足球(11人制)项目的考生报名时必须明确填报场上位置,且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场上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