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基本审题方法大全
文有“文眼”,诗有“诗眼”,题目有“题眼。所谓“题眼”就是作文题目的关键之处。审 题 抓住了题眼,就抓住了题目的核心与重点。审题,是作文的第一步,可以说,审好题,作文就成功了一半。今天学习啦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作文基本的审题方法大全。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与参考!
方法一、审文题形式
文题大致有以下几种:
1.命题作文。包括全命题文,半命题文。
2.命意作文。包括供文字材料文,供图像材料文,文图并供文。
以上文题形式的不同,决定审题的范围、方法和要求也各有不同。因此,不可忽视审文题,以避免文与题不符,形成所谓的下笔千言,离题万里。
方法二、审写作内容
审写作内容,即题目要求我们写什么。就记叙文来说,就是要弄明白文章是要求记人,还是叙事;是写景,还是状物。写人,是写一个人,还是写两个人或是写一群人;叙事,是叙述一件事,还是叙两件或叙几件事;写景,是写静景,还是写动景;状物,是状动物还是状植物,审题时都要弄清楚。
方法三、审写作重点
同是叙述一件事,《一件有意义的事》和《一件难忘的趣事》这两个文题的写作重点是不同的:《一件有意义的事》的写作重点是突出这件事的------“意义”所在,把这件事“有意义的”地方描绘出来;而《一件难忘的趣事》的写作重点是所叙之事之所以难忘是因为它有趣,要把趣之所在描绘出来,以突出其难忘。因此说,找准了文题所要写的重点,也就把握住了文章所要表达的中心,选材也就有了范围,组材也就有了目标。
一般说,文题的重点是指文题当中揭示意义,体现中心,点明重点或表明感情色彩的词语,这个关键词也叫“题眼”。抓住了题眼,就是抓住了文章的写作重点。
一般规律是:
1.文题是句子的,句中的动词往往是“题眼”。如:《我最喜欢的一个人》,题眼是“喜欢”。
2.文题是一个短语的,在短语中起形容修饰作用的词语,就是“题眼”。如《暑假里的一天》,题眼是“暑假里”,限制了所写事件的大的时间范围。
3.文题是一个词的,这个词本身就是“题眼”。
方法四、审文题的限制
审题还有一个关键的内容,就是弄清文题对行文限制。很多文题对时间、空间、数量、人称、内容等提出限制,规定范围,作者必须严格地在规定的范围内作文,只有这样才能不离题,不偏题,做到“随心所欲不逾矩”,下笔千言不走题。
1.弄清文题的时间限制
有的作文题目在时间上有一定的限制,审题时要把握住这时间上的限制。比如《元旦纪事》。这道题选材时间限定为一月一日,所写的事要能够和“新年”这样一个节日的特定背景、特定含义发生某种联系。
2.弄清文题的处所限制
有的作文题目规定了处所范围,审题时要明确其中处所的限制。如《放学路上》这个题目,就限制了所写的人、事、物、景必须是在“放学”之后的“路上”的所见所闻,只有把握准了这个处所,所写的内容才有依托和基础。
3.弄清文题的数量限制
有些作文题目出现数量词,审题时要明确数量上的限制。如《记我学作文中的一件事》和《记我学作文中的二三事》。两个题目写作的要求上只有数量上的区别:前一个题是通过记叙一件完整的事来说明我学作文的过程,后一个题是通过记叙二三事或二三片断来说明我学作文的过程,稍有不慎,将一件事写成二三事或将二三事写成一件事都属于文不对题。
4.弄清人称的限制
有些作文题目在人称上规定,审题时要明确它在人称上的限制。例如《教师,我要告诉您》这个题目,就限制了行文要用第一人称,要从“我”的角度写自己要向教师讲述内容。《雷锋就在我身边》这个题目,可用第一人称写,也可用第三人称写,下笔写就要定好用第几人称写。再如《奶奶的微笑》这个题目,审题时就在注意,文题本身就限制了写作此文要用第三人称,间或使用“我”也是做为陪衬出现,贯穿全文的人称应是“奶奶”或“她”。
5.弄清蕴含的意义。
有的题目有象征意义或有引申义。如《路》、《雨露润心田》、《白雪》等。遇到这类题目,就不能就题论题,要透过字面上的具体事物,抓住事物的本质特征,去揭示题目包含的象征意,文章主题才会有深度。
6.明确附加的限制
有些题目有附加的题外条件,一般称作“要求”,审题时要明确它的附加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