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考公务员行测考试法律常识
省考公务员行测考试法律常识(精选篇1)
一、概念
刑罚是刑法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人适用的限制或剥夺其某种权益的强制性制裁方法,我国的刑罚包括主刑与附加刑。
二、主刑
主刑是指只能独立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我国的主刑有五种,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1.管制
(1)概念和特征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动中与普通公民同工同酬。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2)期限
管制作为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其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
2.拘役
拘役,是剥夺犯罪分子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得超过1年。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享有两项待遇:①探亲;②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3.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有期徒刑的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其他执行场所”,是指少年犯管教所等。
4.无期徒刑
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被判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场所执行;凡是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5.死刑
(1)死刑的概念
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死刑是刑罚体系中最严厉的惩罚手段。
(2)死刑的适用对象
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三、附加刑
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附加刑既可以附加于主刑适用,又可以独立适用。附加刑有四种: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省考公务员行测考试法律常识(精选篇2)
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由此,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1.年满18周岁
2.中国公民
3.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每一位享有政治权利的公民都有权选举出自己心仪的人大代表的选举权以外,人大代表还有审议权,提案权表决权罢免权等,但是公考真题考察过比较多的是人大代表的非经批准不受法律强制措施。在宪法当中的明确规定就是第七十四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许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所以从这个条文中可以看到人大会议开会与闭会期间批准的主体是不一样的。
除了讨论选民的权利,选民的产生也是在考试中会进行考察的。虽然由选民自己选出人大代表更能促进公民的积极性,更好保障公民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但是我国的国情是人口众多,地域宽广,如果在全国都采取直接选举方式的话,就会面临诸多困难,比如选区划分、发放回收选票、统计等等,所以我国的选民产生采取的是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县级以下包括县、自治县、乡镇、民族乡、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人大代表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而县级以上包括全人大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人民代表是由下一级人大选举产生。
省考公务员行测考试法律常识(精选篇3)
行测70分是个门槛,也就是说如果你行测突破70分就有可能有了进入面试的资格。当然这只是一个入门的门槛。如果到不了70分,连门也入不了!80分呢?说实话,行测突破80分的很少。但是一旦突破80分,那就表明,你的一只脚已经踏入了公务员的大门。但是行测突破80分,真的可能吗?下边是一位国考行测82分前辈的经验,学习,借鉴。
人生就是无数次的选择,转眼又到了一年国考季。虽然不再考公了,但依然关注着咱们公务员考试经验公众号,经常看看里面的文章。在我备考的时候,很多公考前辈都积极分享自己的心得和体会,颇为感动。行测能拿到82分的成绩,确实是意料之外。但我想除了上天眷顾给了我幸运之外,我的一些复习办法也是必不可少的,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启发。
一、加强练习。一定一定要多做题。我建议可以先做真题,熟悉行测的整体流程。然后再分模块训练,有针对性的强化自己的薄弱项。第3步就是要开始整套题的练习,在考前的1-2个月时,要确保每天做一套整题,这样才会培养好自己的手感,不会在最后考试的时候慌乱。
二、总结技巧。不断刷题的过程中,也要积极总结各种小技巧。比如逻辑题要学会文氏画,数量题要牢记公式,尾数法、首数法等都是要熟料掌握的,甚至言语题都是可以总结出规律的。欢迎关注咱们公务员考试这个公众号,每天分享公务员考试经验。如果能对大家有些许的帮助,则我心甚慰。
三、懂得取舍。在考试的时候一定要合理安排时间,不仅需要有一套属于自己的答题流程,还要舍得放弃。可以在平时做真题的时候,记录下每个模块所用的时间以及错题率,把正确率高的,或占分值大的模块放在前面。
建议可以把资料分析放在第2、3个顺序,因为一开始做题时头脑比较清醒,先用自己擅长的题目预热,此时再做资料题,既可以提高正确率,也可以提升速度。至于常识题可以利用刚刚发卷的这段时间简单的看看,就不要浪费时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