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行测复习劳动法分析
以下哪项如果为真,最能支持上述发现?
A.酒精在体内的代谢产物乙醛可以稳定地附着在DNA分子上,导致癌变或者突变
B.东欧地区广泛食用甜烈性酒,该地区的食管癌发病率很高
C.烟草中含有多种致癌成分,其在人体内代谢物与酒精在人体内代谢物相似
D.有科学家估计,如果美国人都戒掉烟酒,那么80%的消化道癌可以避免
【解析】本题答案选A。
题干论点:喝酒导致多种癌症发生风险升高。
A项说明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产物致癌,解释了结论,建立起“喝酒”和“癌症”之间的联系,搭桥,当选。
B项以东欧地区为例,属于举例加强,力度比解释结论要弱,排除。
C项烟草致癌,烟草代谢物与酒精代谢物相似,属于类比加强。只是一种可能性加强,力度较弱,排除。
D项美国人戒掉烟酒可以避免消化道癌,不清楚是烟致癌还是酒致癌,还是两者在一起致癌,不明确,而且只是美国人的例子,力度较弱,排除。
通过这道题目同学们容易发现结论中存在明显不同的概念时,可以通过搭桥建立起概念间的联系,而且搭桥是力度比较强的加强方式。
我们再通过一道题目加深理解。
示例2:公元250年至800年,玛雅文明还十分发达,城市繁荣,庄稼收成也很喜人。气候记录显示,这一时期玛雅地区的降水量相对较高。此后玛雅文明开始衰落。从公元820年左右起,在连续95年的时间里,该地区开始经历断断续续的干旱,有些地方的干旱甚至持续了数十年之久。许多专家由此认为,9世纪的气候变化或许正是玛雅文明消亡的原因。
以下哪项如果为真,最能支持上述专家的观点?
A.在9世纪衰退的玛雅城市大多分布在南部,使用木材进行的建造活动也大大减少
B.和所有大型农耕文明一样,玛雅人的社会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农作物,干旱导致农产品减少,严重影响玛雅人的生存
C.大多数玛雅城市是在公元850年到925年之间衰落的,和干旱发生的时间高度重合
D.公元1000年至1075年期间,玛雅地区石雕和其他建造活动减少了将近一半,而那时当地又一次遭受了严重的旱灾
【解析】本题答案选B。
题干论据:从公元820年左右起,在连续95年的时间里,该地区开始经历断断续续的干旱,有些地方的干旱甚至持续了数十年之久。同时玛雅文明开始衰落。论点:9世纪的气候变化或许正是玛雅文明消亡的原因。
A项使用木材建造活动减少,与论点“玛雅文明消亡”无关,话题不一致,属于无关项,排除。
B项气候干旱导致农产品减少,严重影响玛雅人的生存,说明气候干旱是玛雅文明消亡的原因,建立起“干旱”和“玛雅文明消亡”之间的联系,搭桥,当选。
C项玛雅城市衰落和干旱发生的时间高度重合,时间重合不能说明干旱是玛雅文明消失的原因,同时发生的事情不一定有关系,不能支持,排除。
D项说的是11世纪的干旱与玛雅地区石雕和其他建造活动减少之间的关系,而结论说的是9世纪,时间点不符,而且建造活动减少不代表玛雅文明消亡,话题不一致,排除。
公务员行测复习劳动法分析精选篇2
程度词之中心理解题
中心理解题的解题思路是寻找文段中心,而程度词的作用是表示语气的加重和强调,可引出文段的重点,可以帮助我们寻找文段的中心。
常见的程度词可以分为两类:
一类是典型程度词,如更、最、尤其是、根本、正是、真正等;
一类是非典型程度词,如致命、无疑、核心、突出等。当这些程度词在文段中出现,大家一定要足够敏感,程度词通常会引出文段的重点。
如果能够做好南极生态环境的承受力评估,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南极旅游造成的生态影响就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因为与南极大陆极为广袤的地域相比,游客活动的地域仅为总面积的 3% 左右。而如何管理好长期设在南极的科考站,才是更为棘手的问题,尤其是一些被废弃的科考站,已对南极生态环境造成了新的威胁。
这段文字意在强调( )
A. 南极生态环境评估的意义
B. 南极生态旅游的发展前景
C. 南极生态环境管理机制建立的必要性
D. 南极科考站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
由提问中的“意在”可知这是一道中心理解题,需概括文段中心。文段开篇“如果能够做好南极生态环境的承受力评估,南极旅游造成的影响就可以控制”其后的“因为”解释了原因,即前两句话讲了“南极旅游造成的影响不难控制”。后面通过两个程度词“更”、“尤其”来强调“科考站”是一个巨大难题,对南极造成了新的威胁。所以,文段是通过把南极旅游和科考站进行对比,凸显了“科考站”的影响更严重,“科考站”为文段强调的核心话题,即为文段的主题词,对应D项。D项“南极科考站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影响”对应了原文的“更为棘手的问题”和“新的威胁”,符合文意。
A项“南极生态环境评估”、B项“旅游”均出现在首句,都是围绕“南极旅游”展开的,“南极旅游”非文段重点,排除A、B两项。
这道题的易错项为C项。大家需注意C项“管理机制建立的必要性”没问题,但文段需要建立管理机制的是南极科考站,而不是南极生态环境,故范围扩大,排除。
通过以上例题可以看出,程度词对于寻找文段中心很有帮助。如果大家不注意把握程度词,极有可能将文段误认为并列结构,无法准确地锁定主题词,确定文段中心。
程度词之标题填入题
标题填入题是中心理解题的变型,它的解题思路也是要寻找文段中心。标题的特点是契合文段中心、短小精悍、吸引眼球,其中最重要的特征是需要契合文段中心。所以,利用程度词也可以帮助我们找到正确的标题。
中微子是一种基本粒子,在宏观的宇宙起源及演化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由于没有质量并且不带电荷,和其他物质的相互作用极其微弱,这使得中微子的运动轨迹不会发生改变。那些来自遥远宇宙、来自黑洞边缘或者来自宇宙线发源地的中微子,可以告诉人类那些“源”在哪里,甚至可以让我们一探黑洞的究竟。
最适合做本段文字标题的是:
A.令人惊喜的存在
B.特立独行的中微子
C.中微子:宇宙的使者
D.触不可及:“隐形”的中微子
先判定题型,由题干中“标题”一词可判断此题为标题填入题,正确选项应契合文段中心。文段先介绍“中微子”是什么,接下来利用程度词“极为重要”强调中微子对宇宙来说扮演很重要的角色。之后介绍了中微子运动轨迹不会发生改变这一特性,这种特性恰好可以让来自遥远宇宙的中微子告诉人类宇宙的“源”在哪里,有助于人类认识宇宙。故最后一句是对中微子在宇宙中角色的解释说明。故文段为观点+解释说明的结构,通过程度词引出重点“中微子在宇宙中扮演极为重要的角色”,即扮演向人类传递宇宙消息的角色,对应C项。C项“使者”指带来消息的人,形象对应了文段中的“角色”。
A项不包含文段主题词“中微子”,故排除。
B项“特立独行”指特殊、与众不同,若以它为标题,利用反推思维,文段应列举另一种粒子与中微子对比,突出中微子特殊,显然不符合文意,排除。
D项“触不可及”摸不着、“隐性”看不见,这是中微子自身的特征,而文段强调的是中微子可以告诉人类宇宙的消息,D项没有体现出对“宇宙”的作用,排除。
在这道题目中,程度词“极为重要”有效地引导出文段的中心,故程度词对于我们寻找主旨有很好的提示作用。其实,除了上面常见的程度词的标志词外,在历年行测真题中我们还发现了其他表示程度加重的词语,如国考的“细菌是整个生命史中的耐力冠军”,“耐力冠军”强调了细菌生命力顽强;联考的“大数据的价值‘堪比石油’”,“堪比”指比得上,不亚于,可凸显大数据价值很高。所以大家在阅读文段时,既要牢记程度词的常见词语,也要注意把握非典型的程度词的提示,从而快速锁定文段的中心。
程度词之逻辑填空题
逻辑填空题占据了言语模块的“半壁江山”,其重要性显而易见。程度词也可以帮助小伙伴们巧解逻辑填空题。程度词常与词语的程度轻重、感情色彩结合考查,当文段中出现“而且、甚至、更”等程度词时,程度词引导的两个词语在语义上前轻后重,感情色彩保持一致。
一个人的成长成才,并不完全由其起点决定,而是看在这个过程之中个人所付出的努力。如果一味_____“出生在农村,注定样样落后”,不仅是对一些客观事实选择性地无视,而且_____了个人奋斗的价值。
依次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A.鼓吹 漠视
B.宣扬 肯定
C.渲染 抹杀
D.鼓励 否定
第一空,填入词语需搭配“出生在农村,注定样样落后”这个错误的、消极的观点,故可排除D项“鼓励”。“鼓励”指鼓舞、激励,后多搭配正确的、积极的观点,不符合文意。A项“鼓吹”,即吹嘘,一般搭配消极思想或观点;B项“宣扬”为中性词;C项“渲染”有两层意思,当搭配“氛围”时,此时渲染是中性词语,既可渲染良好氛围,又可渲染恐怖氛围;当搭配“观点”时,渲染多修饰消极观点,如不良媒体大肆渲染中国威胁论等。故A、B、C三项均符合要求,我们通过第二空进一步判断。
第二空,通过程度词“而且”可知第二空语义应比前文“无视”程度更重。“无视”,指不放在眼里,根本不考虑,即不把这些客观事实放在眼里。C项“抹杀”是指完全去掉、勾销,即无法容忍这些客观事实的存在,语义比无视更重,符合语境。A项“漠视”,即轻视、不重视,语义比无视轻,不能放在程度词“而且”之后,体现不出语意的加重,排除。B项“肯定”对事物持认可的或赞成的态度,显然与“无视”语义相悖。故正确答案为C。
公务员行测复习劳动法分析精选篇3
一、劳动者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一)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
①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②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可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③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⑤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⑥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⑦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对劳动者依据上述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劳动者不需事先告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②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在上述情形中,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一)用人单位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因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用人单位预告解除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但是,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①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②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③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④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⑤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