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3年度招录公务员公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3年度招录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3年度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6日至2005年1月6日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6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拟任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录职位明确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6日。
符合条件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经所在高校党组织推荐,可报考选调生职位。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考生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报名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有关报考政策规定、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详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职位表》《报考指南》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公布。
考生对《职位表》中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
(二)网上报名
报名主要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考生可在2023年1月6日10:00至1月13日18:00期间登陆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考生只能选报1个职位,报名时,应当认真阅读报考职位条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考生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认定其报名无效,终止其录用程序。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考生可于2023年1月6日12:00至1月14日18:00期间登录兵团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3年1月13日18: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由招录机关负责,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缴费确认。招录机关于2023年1月14日18︰00前完成资格初审工作。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应于2023年1月15日18︰00前登录报名平台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打印《报名表》。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确认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考录费用包括: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考试费每科40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人员可按规定申请减免考试费用。
4。录用计划核减及职位改报。笔试开考比例为1:3(职位录用计划数: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职位录用计划。其中,南疆第一、二、三、十四师、边境团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团场、五类以上地区团场职位;狱医、心理矫治等专业人才紧缺难以形成竞争的特殊职位;残疾人职位;专业要求为法学类的行政执法类职位可以不设开考比例,具体详见《职位表》。
核减和取消录用计划的情况,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公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考生,可按规定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被取消招录职位且不申请职位改报的考生,兵团人力资源考试院予以退费。
5。打印准考证。缴费确认后,考生于2023年2月20日至2月26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及后续各招录环节均须出具笔试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内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申论试卷分为A类、B类和C类。兵团、师市机关职位,使用申论A类试卷;团场机关职位,使用申论B类试卷;行政执法类职位,使用申论C类试卷。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的考生须统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
考试范围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和《2023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为准。
2。 时间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3年2月25日。具体安排为: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 申论
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23年2月26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上述考试在乌鲁木齐市和兵团辖区各师市设置考点。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无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的笔试成绩。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
考生可于2023年3月中旬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考生须达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其中:对南疆第一、二、三、十四师、边境团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团场、五类以上地区团场职位单独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
1。资格复审。面试前,招录机关组织面试人选资格复审。考生须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不符合招录职位要求的,以及未按照招录机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的名单等信息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公布。
2。职位调剂。无人报考或因考生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出现空缺的职位,将进行调剂。调剂在公共科目考试内容相同(即指考生应答的是同一类试卷)的职位之间进行,调剂公告、职位等信息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公布。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形式。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四)体能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进入面试的考生还需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成绩当场公布。体能测评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招录机关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考生因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职位计划缺额时,按该职位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每个职位的每个环节只递补一次。进入考察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招录机关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
六、公示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机关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录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间发现新录用公务员有不具备公务员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不能胜任职位工作等情形的,以及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根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和《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相关要求,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未满约定服务年限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其他机关或者其他职位。
特别提醒:
在考录组织实施过程中,如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将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公布,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
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
专科可以考乡镇公务员么
看你参加什么样的公务员考试,不同的公务员考试会有不同的要求。每一回考试之前下的公告中,都会明确的写明条件.在学历一栏中,会写上: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研究生,本科,大专.....
2、还得看你读的大学是不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要是成人高考,委培生,定向生,也有可能不能报考!
3、总之职位很少,但肯定有!报考时你就看看招考简介就都知道了!你能报考的职位的确很少!不过你大可放心,肯定有你能报的职位!职位基本上都有专业限制的,首先你要看职位表是否有符合你要的职位,在看一下专业里面有你的专业没有,如果你所选定的职位有专业要求,你不符合要求的话,是不能报考的,当然,还有一些岗位是不限制专业的,这些职位任何人都能报考,(没有专业限制的职位,你也可以报考)因此竞争可能会大点!
公务员报名条件
1)年龄:18-35周岁
2)学历:专科以上学历,自考、党校、等国家承认的学历都可以的,除非是职位特殊说明只要全日制高等教育学历
3)户口:国家公考不限户口;地方性考试一般要求是当地户口,但是深圳、广州等少数几个地方除外。
4)专业:也有不限制专业的职位,不限制专业的职位竞争会比较激烈。具体哪个专业能报考哪些职位,请看职位表。某个专业可以报考哪些职位:每个专业基本都有一个职位与之对应,但是那个职位不是每年都招人,所以具体还得看职位表。
5)公务员考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少数职业要进行专业考试,少数地方还要考“公共基础知识”。行测、申论各一百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一般是各占50%。
公务员报考常见问题解答
1.只有毕业证书没有学位证书是否可以报考?
答:只有毕业证书没有学位证书的可以报考不要求提供学位证书的职位。
2.我现在大四,是不是一定要在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
答: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当年公务员考试,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3.招录职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是否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
答:招录职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社会在职人员应以其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
4.我不是会计专业的,但是我有会计证,可不可以报考要求会计专业的职位?
答:公务员考试是对专业的要求,并不是对有没有证的要求,所以专业不同不可以报考,和是否取得相关证书无关。
5.留学人员的学历是否有效?
答: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面试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6.自考、成考、夜大、电大和网络教育毕业的是否可以报考?
答: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考公务员的基本要求
1.国籍要求
国家公务员考试招考对象需满足“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这一大前提,其他国籍人员不在招考范围内。
2.年龄要求
国家公务员考试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博士放宽到40周岁。
3.拥护宪法
国家公务员考试要求报考人员“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宪法的人员,是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基本标准。
4.品行要求
国家公务员考试要求报考人员“具有良好的品行”,是否具有良好的品行,一般将在考察(政审)环节进行审查,只有良好的品行,才能加入国家公务员队伍,才能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5.身体条件
国家公务员考试要求报考人员“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体的身体条件将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体现,通用标准适用于所有公务员岗位,特殊标准适用于人民警察职位及其他特殊职位。
6.工作能力
国家公务员考试要求报考人员需“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这一点均在职位表中各职位要求中进行体现,每个职位的具体要求需详细查看职位表中每一栏(包含学历、学位、政治面貌及其他要求等)。
7.学历要求
国家公务员考试要求报考人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大专学历是国家公务员考试的最低学历要求,在国家公务员考试中对学历划分非常细致。注意,国家公务员考试在报考时,需要使用最高学历报考,如研究生不得使用本科学历报考,本科不得使用大专学历报考,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