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山西省监狱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和考察公告
2023山西省监狱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和考察公告
一、体检和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计划招录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同一职位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录指标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报到时间和报到地点
(一)报到时间。
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早5:00。
(二)报到地点。
山西省监狱管理局门口(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东华门街15号)。
三、体检费用
(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由体检医院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考生统一收取并出具票据。
(二)体检费可以用现金的方式缴纳,也可以扫码支付,考生如使用现金支付,应当备好零钱。
四、体检标准
执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其中视力标准,根据《山西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监狱系统职位表明确的标准执行。
五、体检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生报到时应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近期2寸红底免冠照片1张。凡证件与本人不符的,不得参加体检。
(三)考生只能以抽签代号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不得私自泄露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等身份信息,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四)体检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应当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携带的通讯工具统一集中管理。
(五)参加体检考生应当保持平和心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服用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品。
(六)体检前8—12小时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请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避免剧烈运动。
(七)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检检查,待经期结束后补检;怀孕或可能已怀孕者,请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和妇科检查。
(八)体检当天请着轻便服装,勿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勿穿连衣裙、连体裤及胸口带有金属、水钻、亮片等衣物(饰品),请勿化妆、佩戴美瞳等。
六、考察
考察工作从2023年4月22日起开展,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改变请及时与山西省监狱管理局政治部联系。
联系电话:0351-2676331
公务员怎么体检的
了解体检的项目
1. 生化检查
公务员怎么体检的?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检查。其中肝功能检查包括SGPT、蛋白、HBSAg,对于单纯HBSAg阳性者要复查肝功三项,单纯SGPT异常者,一周之内只允许再复查一次。
2. 一般检查
包括内科检查、外科检查、耳鼻喉科检查、眼科检查、妇科检查
其中妇科检查一般来讲只对已婚女性检查,未婚女性可不做,如果有规定要做的,未婚女性在进行妇科检查时不进行阴道检查。
3 .特殊检查
包括肝胆B超、胸部正位X光检查、心电图、心脏超声检查等。
体检前注意事项
体检前几天应注意休息,保持良好的心态。在选择做安全体检时,体检前1到3天饮食要清淡,专家提醒,最好在体检的前两周少吃海产品等食物,一些海产品易影响体检结果,具体由以下六种食物:
1、含碘高的食品
体检前两周不要食用含碘量高的食品,如深海鱼油、藻类、海带、海鱼、海蜇皮等,由于这些海产品含碘量高,会影响甲状腺功能检测。
2、含嘌呤类的食物
中年人每年做健康体检时,要注意检测血液的尿酸浓度,由于嘌呤类的食物对尿酸检测有影响,所以不要吃含嘌呤类的食物,如动物内脏、海鲜类食品。
3、动物血液制品
动物血液制品对大便潜血试验检查有一定影响。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杂音;
(二)频发期前收缩;
(三)心率每分钟小于50次或大于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小于140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
第三条 血液系统疾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慢性胰腺炎、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等严重慢性消化系统疾病,不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不合格。
第八条 恶性肿瘤,不合格。
第九条 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