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山西忻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报到时间
根据《山西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现将忻州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录用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
(一)报到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4月24日-26日早上6:30前。具体职位体检时间见附件。
报到地点: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忻州市建设北路东长征小学北侧,忻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监测大楼)。
(二)体检标准、费用
体检依据《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标准执行。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由体检医院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考生统一收取并出具票据。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于当日早上6:30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近期1寸蓝底免冠彩照1张按时报到。凡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凡迟到15分钟及以上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应保持平和心态,不要过于紧张,要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3.体检前,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服用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体检前8-12小时内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
4.注意个人卫生。体检当日请不要化妆,不要戴隐形眼镜,衣着宽松,便于检查。报考职位要求为矫正视力的考生自行佩戴矫正眼镜。
5.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录用资格。
6.女性考生月经期间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统一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及妇科检查。
7.在体检过程中,考生一律佩戴各组抽签顺序号,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岗位等信息,违者取消录用资格。考生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病史,违者取消录用资格。
8.考生须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责任自负。
9.体检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体检医院现场向考生个人收取。
三、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要做好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和体检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其余时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四、考察
考察工作近期开展,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配合考察工作,如有通讯方式变更请及时与市委组织部、市法院、市检察院联系。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进行考察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
中共忻州市委组织部:0350—3039445
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0350—3332027
忻州市人民检察院:0350—3168328
公务员考试体检流程
国家公务员考试结束后,对确定的考核对象,在考核前,必须由用人单位派专人带领考生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工作负责人事先要逐个对受检人与体检表照片是否相符,并统一将体检表交体检医生。各科室之间交接体检表由体检工作人员负责,不准考生代交。
体检完毕,主检医生根据体检标准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并签名,然后加盖医院的公章。体检结果由医院通知体检工作负责人统一领取,并由体检工作负责人将体检结果通知考生。
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第一要做好体检的相关准备工作。如备好体检表上需贴的近期二寸免冠照片等相关资料;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第二要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在体检过程中,要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第三,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请按有关规定向考录机关提出。
公务员考试体检注意事项
1.检查前三日开始,饮食宜清淡,勿吃菠菜、猪血、鸭血等食物(以免引起大便隐血假阳性)。
2.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3.前一日晚最好禁食牛奶、豆制品、饮料、糖类等食品。勿饮酒,防止影响检查结果。
4.检查当天要穿轻便服装,不要化妆,不要穿连衣裙、连裤袜,不要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不要戴贵重饰品和隐形眼镜。
5.体检当日禁食早餐,在抽血、b超检查后方可进餐。
6.心电图和测量学压时应避免精神紧张,保持心情稳定。
7.慢性病史者,请携带病历,并及时向医生提供既往病史,手术史等,如正在服用某些药物也应及时告之,便于分析体检资料做出结论。
8.妇科检查前应排空小便,女性例假期间,不宜做妇科检查及尿检。
9.怀孕及有可能怀孕的女性受检者,请先告知体检医生,勿做胸部x光。
10.要求续检者,则应提前告诉医生。如已知乙肝表面抗原阳性,需再查两对半者,则应在护士抽血前告之,一并抽取(既免抽两次之苦,又节省了时间)。
公务员考试关于体检
1. 如何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招录机关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2. 综合成绩如何计算?
一般职位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面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共占50%,公共科目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一般不超过综合成绩的15%,具体各职位所占分值比重见招考简章。
3. 体检和考察由谁负责?
体检和考察由招录机关负责。
4. 体检依据什么标准进行?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等组织实施。
5. 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如何提出复检申请?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