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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池州(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时间: 李金 教师资格证

为做好安徽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我市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全省统一安排为10月16日至10月27日17时。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线上确认(11月1日8时至11月3日17时)。

二、认定对象

池州市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池州市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期内池州市居住证的人员;

(三)池州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含户籍未迁至池州市内就读学校的);

(四)就读于池州市外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池州市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

(五)驻池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六)持有有效期内池州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池州市学习、工作和居住,或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池州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三、认定地点

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申请认定。其中,池州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可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

驻池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所属部队驻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港澳台居民持有池州市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无犯罪记录,在居住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无犯罪记录,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四、认定机构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认定。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按户籍所在地划分由各县(区)教育体育局认定。

五、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认定过程中,各级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认定教师资格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文件印发)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申请人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通知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http://jyt.ah.gov.cn/)站搜索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五)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纳入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直接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

六、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10月16日至10月27日17时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网上报名。

符合池州市条件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在网上报名时直接选择“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确认点,其申请材料由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受理。

符合池州市条件的人员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在网上报名时务必选择本人所在的县(区)教育体育局为教师资格认定和确认点,其申请材料由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受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包括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申报提醒等步骤,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明确提示“报名成功”,生成报名号。

申请人报名成功后,在“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查询报名信息”,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在“操作”选项下,可以查看、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操作流程详细介绍,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使用帮助”栏目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查看。

网上报名环节,申请人的学历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在线核验,经系统比对成功、核验通过的,线上确认时申请人无需上传相关材料。

(二)体检安排

为持续做好减证便民工作,池州市教师资格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即可携带下载《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就地体检,体检医院为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由医院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三)线上确认

1.时间安排

线上确认系统开放时间:11月1日8时至11月3日17时。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http://czsjtj.chizhou.gov.cn/)或手机登录“皖事通”APP上传线上确认必要材料。

2.线上确认时须上传如下材料的电子版:

(1)身份证、户籍信息、居住证信息,实名登录平台后,自动比对。

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需要上传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电子版。

驻皖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皖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仍现场确认。

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仍现场确认。

(2)学历证书原件(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线上确认时无需上传)

①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线上确认时需上传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35)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②持有港澳台学历的申请人,到现场确认,确认时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持有国外学历的申请人,到现场确认,确认时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线上确认时无需上传)

(4)参加国考人员,《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系统在线核验,线上确认时无需上传。

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系统在线核验,线上确认时无需上传。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5)申请人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当次有效)。

(6)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的电子照片(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且为原照片,确保清晰,用于张

贴在教师资格证上)。

(7)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上传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8)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上传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者,可通过认定机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四)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五)证书颁发

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选择“证书领取方式”,有“邮寄”和“自取”两种。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可关注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查看认定结果及证书邮寄(或领取)通知,并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密切关注EMS或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七、其他事项

(一)纳入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不变。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符合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须使用已经取得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

(四)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上传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五)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http://jszg.hfnu.edu.cn/)查看。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六)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七)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大三过了教资多久才能认定

大三考的教师资格证,不是只能等到大四毕业后才能认定,而是在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就可以申请教资认定了。但是在提交申请后,申请机构只能在考生取得毕业证后给出认定结论,发放教师资格证。

在教资认定公告中有明确指出,大三年级以上的考生可以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但考试用过没有取得毕业证之前,不具备认定教师资格证的学历条件。因此,考生可以在大四第二学期申报教师资格证认定,等到发放毕业证后就可以拿到教师资格证。

教资考试每年分为两次,上半年一次,下半年认定一次。教师资格证认定也是如此,分为两次,但各个地方的认定时间会有所不同,考生需要及时关注当地教师资格证认定申报时间,提交认定申请。

教资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教资认证需要提供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等)、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本人要把这些资料提供给户籍或者是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部门进行审核。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资认定是向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提交这些材料来进行认证,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资格向地市教育主管部门提交材料来进行认证,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要向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提交材料。不同级别的教师资格要向不同的教育部门进行资格审核。

除了各级的教育主管部门可以审核教师资格认证外,还有省级教育部门委托一些高等教育本科学历的高等院校也可以对本校内的高等教师进行资格认证。也就是说具备审核资格的高等院校可以对自己本校内的高等教资进行认定。不管是什么等级的教育部门进行教师资格认证,需要的材料都是一样的。

教资认定条件

学历要求:认定幼儿、小学教资,应当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资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幼儿教资的普通话证书要求不低于二级甲等,教资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证书要求不低于二级乙等;申请语文教师资格普通话证书要求不低于二级甲等,其他学科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即可。

户籍要求:教资全国通用,可以跨省份报考,只要户口或人事关系在报考地就可报考教资。普通高校在校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在就读院校所在地报考。

其他要求: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女55岁、男60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均可报名参加教资考试。

教师资格认定一年考两次,春季一次,秋季一次。如果考生有特殊的情况,无法一次性的完成,那么可以利用教资考试合格证明来证明有效期,考试合格证的有效期为三年,第一次没有通过的只要在这个有效期之内通过教资考试即可。

教资体检有时间限制吗

教资认定的体检是有时间限制的,过了规定时间没有参加体检的考生将无法通过当下的教资认定,只能等下一年的教资认定,申请教资认定的考生一定要在指定时间内参加体检。

考生在网上提交申请信息时,均会收到当地教育局相应的提示,一般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应申请材料,其中就包括体检合格证明。因此需要在提交材料之前完成体检,并拿到体检表。

教资认定中,体检结果一般三个工作日内出,部分医院可当天出结果。具体时间要根据医院的情况而定。教资认定的体检结果,有的地方是由考生从体检医院自主取回,但是大多数地方是由体检医院直接转交负责认定的教育局,不经过考生。

教资体检项目:一般常规检查(身高、体重、腹围、血压、脉搏);内科、外科;眼科、五官科常规检查;血常规: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血小板、红细胞计数、血色素等;尿常规:尿糖、白细胞、尿蛋白、尿红细胞等;肝功能:乙肝两对半、肝功三项;心电图;胸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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