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上半年赣州会昌中小学教资认定现场确认时间安排
赣州会昌2024上半年中小学教资认定工作,现场确认时间第一阶段为2024年5月7日—5月10日,第二阶段为2024年6月25日—6月28日,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2024上半年赣州会昌中小学教资认定现场确认时间安排,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24上半年赣州会昌中小学教资认定现场确认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为2024年5月7日—5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第二阶段为2024年6月25日—6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第一阶段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安排: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为5月7日至8日;申请认定小学、初中教师资格人员为5月9日至10日;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安排: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为6月25日至26日;申请认定小学、初中教师资格人员为6月27日至28日。
2024上半年赣州会昌中小学教资认定现场确认
地点:会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六楼会议室,
地址:会昌县文武坝镇红旗大道316号(文化广场)。
2024上半年赣州会昌中小学教资认定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须提交如下材料进行审核:
(1)户口簿(不是会昌户籍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会昌县居住证及复印件;港澳台居民须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驻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军官证或士兵证或部队出具的佐证材料);
(2)学历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学历信息未能通过系统核验的,现场确认须同时提供通过“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4)申请人应提交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张,一张粘贴至《报名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另一张粘贴至体检表(照片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使用;《报名信息登记表》现场确认时提交,体检表由体检医院提供)。
4.申请人不能在现场确认时提交的材料,实行容缺受理,申请人可以提交承诺书,在承诺时限内(7天内)补齐应交材料后,给予认定。对于网上无法比对的户籍(居住证)材料、未通过比对核验的学历证书等材料,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核验。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5.申请人国(境)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6.申请人逾期未现场确认的申请认定报名无效。
教资认定的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用来证明教师资格申请人的公民身份。
2、户口簿、居住证、学生证等:教师资格证实行属地管理,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等法规规定,教师资格申请人可在户籍地、居住地、学校所在地(限应届毕业生)、拟任教高校所在地(限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3、学历证书:公民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需具备相应的学历条件,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学历是否符合有关要求进行审核。
4、个人承诺书。
5、体格检查合格证明: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取得教师资格须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教师资格体检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其中必须包含“传染病”、“精神病史”项目。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教师资格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7、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是评价教师资格申请人是否具备从事教师职业所必需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是教师职业准入的前提条件。
8、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格式。
9、照片:递交个人近期彩色白底一寸证件照用于制作教师资格证书。
认定教师资格证需要什么条件
1、学历条件:应当具备《教师法》及《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应学历。
2、考试条件:应当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4、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5、思想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6、其它当地考试公告要求的认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