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时间
云南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时间
1.网上注册时间:2023年1月12日9:00开始。
2.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月13日9:00至1月16日17:00。
3.网上审核时间:2023年1月14日至1月17日17:00。
4.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1月18日24:00截止。
报名流程
第一步:登录、注册
考生在2023年1月12日9:00至1月16日17:00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注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17:00。
此次新增报名注册核验考生手机号要求。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先接收短信验证。如考生手机收不到验证码,可以拨打短信服务热线寻求帮助(400-7797-255)。
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全国统一笔试的考生)均需进行注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为佳(建议使用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未按要求上传的电子照片将一律不予审核通过。
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第二步:选择考区及考试科目
网上报名时应选择考生本人户籍、居住证或在读学校所在地的州、市考区(在校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考区)报考,其中以下考区有特殊说明:
昆明市:在读学校、户籍或有效居住证(临时居住证不可以报考)在昆明市所辖14个县(市)区的考生,请选择所在县(市)区的考区报考。
曲靖考区:在读学校、户籍或有效居住证(临时居住证不可以报考)在宣威市、会泽县和富源县的考生只能选择宣威考区报考,在曲靖市其它县区的考生只能选择曲靖考区报考。
德宏州的考生,只能选择德宏考区报考。
网上缴费
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18日24:00。
考生在网上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前,请考生再次确认报考信息是否正确,一经缴费成功,考生报考信息将无法更改。审核通过,缴费成功后即考生报名成功。
考试报名收费按照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云价收费函〔2016〕58号规定,按每人/每科次60元的收费标准执行。考试费一旦缴纳,因考生个人原因概不退费。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
2023年4月14日,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
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10日内,到考区所属招生考试机构,填写《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查申请表》提出复核申请。复核范围为漏登分、错累分,漏评阅试题。复查结果由州、市招生考试机构通知考生,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一)在读学校、户籍或有效居住证(临时居住证不可以报考)在云南省的中国公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以及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五)云南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和在读研究生,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五年级学生,三年制中等师范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学生,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到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历,毕业前不得报考。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精神,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参加所在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
(六)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有关规定执行。
(七)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精神和省教育厅有关要求,从2019年起,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可凭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报名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我省其他考生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