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政治政治生活知识点
高中政治政治生活知识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关的法律地位和职权
(1)、我国宪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广大人民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选举选出人大代表,由他们组成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各级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并由权力机关产生行政、审判、检察等机关,具体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此内容回答了人民如何行使国家权力,课本55页第一段)
(2)、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和职权
性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地位: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其他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并受它监督。
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最高监督权。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5)、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职权: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它是本行政区域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本行政区域内的一切重大问题,都由它讨论决定,并由它监督实施。
高中政治政治生活知识点:人大代表的产生和职责
(1)、人大代表的性质和法律地位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国家权力的直接行使者。
(2)、人大代表的产生方法:均由民主选举产生,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
(3)、人大代表的义务:
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
(4)、人大代表的权利:人大代表代表人民在国家权力机关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具体表现为提案权、质询权、审议权、表决权。
(注意:人大的职权与人大代表的权利不能混淆,不能混用)
高中政治政治生活知识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
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其他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
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和活动原则;等等
高中政治政治生活知识点: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①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其他国家机关由它产生,受它监督,对它负责。②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但它所决定的事情不是自己去直接办,而是由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具体去贯彻执行。
高中政治政治生活知识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显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鲜明的特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由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的。这一制度以人民当家作主为宗旨,真正保证了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和利益。(课本61页,从国体与政体的关系角度)
2、优越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动员了全体人民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维护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无比的优越性。
3、我们不能照搬西方的政治制度模式。实践证明,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是中国人民奋斗的成果和历史的选择,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好制度。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绝不照搬西方的政治制度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