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听刑事庭审心得体会范文3篇
旁听刑事庭审心得体会范文一
中国的大律师:与各阶层的领导关系不错,擅长于运作关系而不是运用法律,在诉讼界名气做大,巨额收费。在中国因运作关系而产生的名气,更有利于巨额收费。这是当代混得比较好的中国律师的业务状况。
律师,对法官的愤怒,却不能正常的表示,因为,下次可能还落在他手里。
被告人陆阿生案件开庭,那些其貌不扬的人在所谓神圣的法庭里随随便便地穿来穿去,这些都是腰缠万贯的人。检察官可以为了他们“诉讼另一民事案件的方便”而离题万里地对被告人提问。他们进进出出、大声咳嗽,法官也只能无奈地望望他们,小声的嘀咕:“法庭哪是菜园门啊!”法警也似乎对他们很熟,都微笑着点头打招呼。他们,神通广大,通过控制着领导,从而控制了整个这台机器的运转!
其中有一人,正好坐在我旁边,一边旁听,一边不停地掏鼻屎,我恶心地侧过身来,从心里瞧不起他们,然而我想:如果我和他们发生矛盾,他们肯定有本事做到:最终坐在被告席上的是我,而不是他们。
他们,可以在中午休息的时候,被允许有机会和被告人陆阿生交流、劝陆阿生屈服、吓唬陆阿生放弃他们想得到的利益。
这是南方某小县城的一次刑事案件庭审,本人孤陋寡闻,不知道全中国其它地方的状况如何,如此下去,真有点为国家担忧的。
旁听刑事庭审心得体会范文二
前一阶段,我连续旁听了多个刑事案件的庭审。这些刑事案件的被告,或是诈骗,或是抢劫,或是利用职务之便受贿。他们有的正值青春年少,本该前途无限;有的才华横溢,事业有成;有的即将含饴弄孙,安度晚年。然而如今都殊途同归,站在被告席上接受审判,等待他们的是禁锢人生自由的铁窗生涯。面对即将失去的自由,在法庭最后陈述时,他们无不痛心疾首,悔恨万千,感觉愧对父母和子女,而一切悔之已晚。从天堂到地狱,人生与事业瞬间陡然转向,这无疑是一场悲剧。
他们的人生轨迹,并非劣迹斑斑。曾几何时,他们也都是善良守法的公民。也曾有过美好的昨天,鲜花和掌声也曾伴随着他们的成长。之所以沦为罪犯,皆因在贪婪欲望的驱使下,追求种种错误目标,利令智昏,而又丧失自我,置社会规范、道德规范和国家法律于不顾,最终把自己的灵魂“典当”给了金钱和利益,葬送了他们本该更加多姿多彩的人生,害己又害了家人。
旁听完这些案件,我的心情久久难以平静。我想,每个人都想追求更多的金钱、地位、权力和智慧,希望个人的能力和成功得到社会的承认,这些都是获得他人尊重的必要条件,也是无可非议的。人总是在满足了自己最低的欲望后不断地产生更高的欲望,而正是欲望,才激起了人们不断奋斗的动力。尽管如此,但人们还是必须懂得用理智来调节自我,尤其要压抑和克制自己潜意识中时时涌动的贪欲。要把那些违反社会道德、不符合人的日常伦理的观念从意识层面压制和排除出去,而不能任凭贪欲滋生蔓延,并在贪欲的驱使下行使不法勾当。欲望的满足一定要在法律、道德和良心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合法手段来实现。否则即使你一时的欲望得到满足了,生活也会叫你得不偿失,甚至会让你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由此,我还想到,人要学会知足,知足了,就难有非分之想,贪婪的念头也自然难以占据你的头脑。如果你现在已经很富有,那就更应懂得知足,懂得珍惜已拥有的,要将种种不必要的欲望都放下。如果你还不富有,你所拥有的不如别人,你仍必须平衡好心态,坦然处之,不能因此怨天怨地仇视社会和他人,更不能采取极端手段作出伤天害理之事。应该懂得,人的一生总会有缺憾,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而富有是相对的,更不是人生成功的唯一目标。也许我并不富有,但依然可以活得开心,也许这才是人生成功的真正标准。古人云: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人生苦短,我们要正确把握好自己宝贵的人生,走好每步路,千万不能误入歧途,因为我们还有太多的未尽责任和义务。
旁听刑事庭审心得体会范文三
20XX年7月9日,皇姑区人民法院佟主任带领我们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旁听了一个刑事案件。听刑事案件是我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学习实际庭审的第三课。这是我近距离接触庭审、解读庭审、学习庭审的宝贵契机,我定当倍加珍惜,向人民陪审员前辈们多多学习,丰富自我,回报社会。此次旁听与前两次有很大的不同,听审的过程心情跌宕起伏,深感愤然……
当看见身穿囚服由法警羁押入庭的犯罪嫌疑人一步一步走入法庭的时候,看到他的脚步沉重,神色凝重,不禁心中充满的疑惑。通过庭审活动,惊悉他叫史某,37岁,公诉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对他进行了起诉。他于去年底用刀扎伤了与他同居六年的女友李某和一名与他素不相识的路人董某,致李某左眼失明,身上多处刀伤,董某前胸多处被扎伤的重伤后果。尽管他辩驳自己是故意伤人,绝不是故意杀人,但凭着法庭调查的步步深入,使事实逐渐浮出水面,大量的证据表明他当时的犯罪动机和犯罪事实是不容篡改的。我认为他因女友与他分手,迁怒于别人传说中的女友的男朋友,他不甘心就此放手,他要向女友报复,便卖掉了出租车,送走了女儿,这就是有预谋的要与女友做个了断。狭隘的思想引领他走向犯罪的深渊,他通过女友的同志约到女友见面,并准备了作案工具,当时复仇的心理已经蒙蔽了他的眼睛,在烟店的公共场合,他竟能认定与女友同进门的人,就是女友的男朋友,结果错伤了路人,当得知被伤的路人董某不是他要报复的对象时,便直接对李某实施了伤害,并在伤害的过程中,没有停手的意思,以致李某倒地后,还不停的用刀扎向李某。当有人报警,120把李某送到医院后,史某竟然跟到医院,寄望李某的男友能出现,并准备伺机在医院下手,综上可见,史某一心想致李某和其男友于死地,其杀人动机和后果十分明显。
在庭审的过程中,人民陪审员的问题,显然是从情理的角度,希望给他自我申辩,自觉醒悟的机会,显然,他是麻木的,他对李某毫无悔意,甚至他都不懂得回答,他见李某的目的是为了要与其和好,而是连对话都没有就实施伤害,并刀刀不留情面。
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任何人触犯它,等待他的都将是法律的严惩。人万不可心胸狭隘,他作案时可曾想到过父母儿女,他伤害的不仅是一个和他生活六年的女人,他将如何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如何承担一个父亲的责任?极端的思维决定极端的后果,他带给那些曾经是最爱他的人和他最爱的人以极端的痛苦和绝望,人失去了权、责、义,就失去了人性,他又何以在社会中立足呢?
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我深感责任重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做法律审判的宣传员,引导社区居民从善如流,尊法守法,并从实际案例中多学习,从人民陪审员的角度和视野去看待案件的发生和发展,协助法官的审判既符合法理又符合情理,为维护司法公正,司法透明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