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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同小学生欺凌事件知情人发声

时间: 泽慧 考生热点

校园霸凌事件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尤其是当家长们开始在网络上寻求关注和帮助时,我们才能看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在山西大同市的大成双语学校,一名四年级学生的家长在网上发帖,控诉自己的孩子在学校长达一年半的时间里,不断遭受同班同宿舍的两名男同学赵某某和晋某某的霸凌。这位家长的哭诉,让人们开始关注这起校园霸凌事件,也揭开了这个冰山一角。

据这位知情的家长透露,大成双语的教学质量很好,在大同市私立学校中名列前茅。涉事班级去年一直由另一位班主任负责。在他看来,小孩被欺凌长达一年半之久的情况,所以上一个班主任应承担更大的责任。

然而,这位被辞退的班主任仅在这个学期刚开始时才接手这个班级,因此他认为这位班主任有些冤枉。而前任班主任并未受到任何处理,这让他感到困惑。此外,该知情人还对被开除的副校长兼小学部主任表示惋惜。他认为这位副校长兼小学部主任是一位很有能力和经验的老师,他的开除实属可惜。

小学生霸凌的处理方法

小学生遇到校园欺凌,作为家长需要把发生的事告诉学生的老师、咨询员、园长或校长,同时可以联系侵犯者的父母。如果情节严重,老师、学校没有进行处理或者无法处理的,可以向公安机关等其他有关部门反映求助。

青少年的身体和心理发育都不成熟,遇到校园欺凌应该由学生自己、学校老师及家长多方面综合处理,在加强教育管理的同时,合理进行引导和疏导。

校园欺凌的概念

2020年,我国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认为,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为,校园欺凌是一种在学龄儿童中发生的、违背他人意愿的攻击行为,这种行为往往伴随着实际或认知到的权力不平衡,会在一段时间内反复发生或有反复发生的可能性。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定义的“学生欺凌”与“校园欺凌”并非等同概念。

学生欺凌属于校园欺凌的一种。校园欺凌的施害者和受害者既可能是学生也可能是教职员工,另外施害者还可能是对上学途中的学生实施暴力的其他社区成员。

学生欺凌不涉及教职员工,规避了教师管理/欺凌学生的争议。

小学生校园欺凌属于违法行为吗

小学生校园欺凌行为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小学生实施校园欺凌行为的,违反是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属于侵犯他人利益的侵权行为。

安全教育包括什么方面的内容

交通安全教育 。包括行路、骑车、乘车、乘船等,教育孩子学习交通法规,熟悉交通信号,如信号灯、手势和标志等。

日常生活安全 。包括防触电、防煤气中毒、防火、家务劳动安全、饮食卫生安全等。

活动安全教育 。包括运动环境和器械的安全、体育课的安全、游泳、滑冰、野外活动与游戏、放鞭炮、人流拥挤的公共场所安全等。

自然灾害中的自我保护教育 。包括水火灾、暴风雨、雷电袭击、地震等。

社会治安教育 。包括盗贼、骗子、抢劫、挟持、绑架、黄毒等。

意外事故处理教育 。教育孩子牢记应急电话,火警119,匪警110,急救电话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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