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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2023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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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2023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2023年我校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一、领导机构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招生对象

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原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的要求,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三、招生计划及专业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计划数遵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安排。具体招生专业(类)、报考要求等详见附件。学校原则上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报名情况,确定分省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并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公布。

四、报名办法

考生于4月25日前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按流程要求进行报名。请根据报名系统提示上传以下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1.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报名完成后由系统生成打印),请按页码从小到大的顺序上传;

2.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3.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或当地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

上述所有材料均须保证其真实性。其中,材料1须由所在中学审核人亲笔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材料2、3请在报名系统的附加材料中上传。所有申请材料均无需寄送,我校不接收纸质申请材料。考生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扫描件须清晰可读。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申请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者,报名无效。

五、资格认定

对户籍、学籍资格经生源省(区、市)审核通过的考生,学校根据其思想品德、学科特长、高中阶段全面表现等情况进行材料审核,择优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按要求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六、录取办法

1.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须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有关专业报考条件按学校当年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须符合所报考专业(类)对高考选考科目的要求,其他省(区、市)考生须符合所报考专业(类)对高考科类的要求。

2.考生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按生源地省级招办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填报高考志愿时,具体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生源地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3.获入选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原则上须达到生源省份本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生源地省级招办确定的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进档后,学校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考生高校专项计划志愿、高考成绩总分,按高考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并根据我校招生章程及省级招办的有关规定,择优安排录取专业。

4.录取时学校可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填报志愿及生源质量情况,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5.录取结果按要求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七、监督及申诉

1.学校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健全工作机制,接受社会监督,严防权力寻租,切实保障各环节按程序有序实施。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认为学校的招生录取行为违反教育部相关规定的,可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异议、申诉或者举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招生办公室电话:0512-67507943,邮箱:zsb@suda.edu.cn,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512-67507343,邮箱:sdjjs@suda.edu.cn);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凡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方式。

2.对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经查实有弄虚作假、录取资格、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以及不符合实施区域和学籍、户籍等要求的新生,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八、联系方式

苏州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suda.edu.cn邮箱:zsb@suda.edu.cn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512-67507949、67507943传真:0512-67507942

招生办公室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邮编:215021

九、其他

1.本简章内容若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悖,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2.学费、住宿费按江苏省有关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

3.我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相关工作。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活动的中介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4.本招生简章由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高校专项计划报考流程

4月25日前:有关高校公布招生简章,考生完成报名申请

5月20日前:省市完成考生基本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

5月底前:高校完成考生其他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

6月7日-8日: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高考后-出分前:部分试点高校组织考核

高考出分前:高校确定并公示资格名单

高校专项计划报考条件

(1)符合本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高校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

专项计划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负责组织。各省(区、市)要根据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公安户籍系统、中小学生学籍系统和高考报名系统信息,细化资格审核办法,建立省、市、县三级的教育、公安等多部门联合审核工作机制,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真实准确。

已实施户籍制度改革不再区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省(区、市),要根据本地推进城镇化进程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确定本省(区、市)农村的区域范围,并据此进行考生户籍资格审核,配合有关高校进行资格复查。城乡区域划分标准可参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有关标准。

国家专项计划毕业后去向

国家专项计划毕业生的就业去向,这个要以个人的专业、具体情况而定。但一般来说,国家专项毕业生都能找到相对满意的工作,因为专项生就读的学校一般是国家重点或省属重点大学,这些学校的社会认可度高,就业率较高。

但国家专项计划的毕业生,毕业后大多会回到贫困地区就业。归结起来有这么以下几点原因:

1.针对国家专项计划生,国家颁布了相关的文件,鼓励专项生回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如毕业后回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的专项生,有机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等福利;

2.有的重点高校在招收农村考生时,会签订一份协议,要求考生毕业后回生源地工作,其条件和收入可能比不上留在大城市。

3.国家虽没有规定国家专项毕业生必须回到生源地就业,但一定也是很期望这些学生能够自愿回到基层,为贫困地区的发展出一份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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