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网 > 小升初 > 小升初资讯 >

2015年上海奉贤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2)

时间: 文桦2 小升初资讯

  3、5月23日-24日为全市公办小学报名日,各报名点对已填写入学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房产证、《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非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适龄儿童本人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等证件。

  区教育局、各镇(社区、开发区)教育管理部门对登记就读一年级新生的随迁子女学生及父母的有关证件进行核对,要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证件有效期限进行核对;要通过信息系统对随迁子女父母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四、初中阶段入学工作

  1、跨区县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小学毕业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回户籍所在地区县就读初中,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区县就读初中。在户籍所在地就读小学、因居住地变更需在居住地就读初中的,可凭《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等相关证件申请到居住地就读初中。办理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和到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4月30日。要求回本区就读初中的学生,由区教育局根据本区制定的初中招生入学的规定和实施办法安排就读学校。

  2、本区所有公办初中按“免试入学”原则,按照由区教育局下达的新生名册和学籍材料进行招生报名工作。初中学校不得招收无学籍材料的学生。

  3、进一步加强对体育、艺术特色项目学校的整体规划和招生工作管理。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体育传统特色项目和体教结合布点学校和市艺术教育特色示范学校方可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小学一般不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严禁学校以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为名招收择校生。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数应严格按照区义务教育阶段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报名、测试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各有关学校拟录取的特长生名单需经教育局审定公示。各相关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办法及招生计划确定的项目、名额实施招生工作,不得以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为名对学生进行学科类内容的考试或测试。(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另发)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学生统一安排至公办初中就读。初中学校应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五、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1、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指导与管理,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核准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并将各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招收寄宿生人数报市教委备案,相关信息在网上公示。

  民办学校应在区教育局规定的范围内招生,有寄宿条件的经区教育局审核并报市教委备案后,方可跨区县招生。

  民办学校的自主招生办法、招生广告及招生简章须向区教育局申报备案,经区教育局审核后在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收费标准等,应承诺学校招生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招生录取不与社会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不提前开展报名和登记工作等。

  2、本市民办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4月25日-27日,报名就读民办小学的学生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限填报2所民办小学。4月28日-30日,报名就读民办初中的学生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学生限填报3所民办初中,报名后获取网上报名表,作为参加面谈和录取的依据。

  3、民办学校要规范面谈程序和方法。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可采用电脑派位等多种方式控制面谈规模,学校面谈应结合本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点,通过活动考察、面谈交流等环节,从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团队合作、实践能力、身心素质、兴趣爱好、家庭教育等方面,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生。严禁学校利用面谈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知识考试和测试。民办学校的面谈过程向市和区县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参加民办学校面谈的学生凭网上报名表,携带户口簿、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等证件;参加初中面谈的学生还须携带《上海市中小学生成长记录手册》。民办小学面谈时间为2015年5月9日,民办初中面谈时间为2015年5月9-10日。

  4、民办学校要在2015年5月22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向家长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家长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录取学校,完成确认工作。学校将新生录取名单通过网络上报区教育局。

  六、具体工作要求

  1、完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公示制度。学校应通过本单位网站和其他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2、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根据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要求,自2015学年起,本市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先在2015学年小学一年级新生中试行,由学校向新生家长发放学生学年注册告知书,明确注册对相关证件核对的要求,随迁子女及家长要关注持有证件的有效期,及时到相关部门续签或补证,对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暂不予以学籍注册,学校应向家长告知不能注册学籍所产生的后果,家长须向学校承诺及时前往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件,确保所持证件是有效的。

  3、各镇(社区、开发区)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市、区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各项要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有序进行。

  4、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重点对本区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范招生等工作进行专项督导。区教育局行政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招生监察工作机制,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协助解决本地区中小学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5、公办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凡以创办特色为名举办重点班、实验班,报名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为依据的,或拒绝接受本学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由区教育局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降级、降职直至撤职处分。

  6、民办学校以考试或测试方式选拔录取学生,报名或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为依据的,擅自提前招生,招收无学籍材料学生、利用招生入学违规收费、擅自在学校招生计划外招收学生或存在其他违规招生行为的,由区教育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责令校长或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纠正,拒不改正的核减该校第二年30%招生计划数,并取消当年给予学校的政府专项扶持资金。

1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