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三八红旗手周春梅同志事迹学习心得
在一片义愤填膺中,也有一些杂音。有的人笃定,周春梅拒绝疑犯是另有“隐情”。他们认为,如果不是司法冷漠、法官不近人情,疑犯怎会选择行凶报复?
但他们忘了,“近人情”从来不会和“循私情”画上等号。
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彭熙海对学生时代的周春梅印象深刻。在他的记忆里,这个学生柔中带刚,有着强烈的是非观和荣辱观,对弱者怀有天然的同情和悲悯。
在一起劳动争议纠纷中,一方当事人因工伤导致双腿残疾,后因单位改制下岗,生活困难。周春梅仔细研究情况之后,发现这位当事人的诉求无法得到支持。本可以一驳了之的她,选择继续和双方沟通,千方百计为当事人纾困。单位一方也被周春梅的真诚感动,表示愿意根据当事人实际情况为其提供合适岗位。
“一驳了之当然省事,但如果通过我们的努力能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为他们解决更多的实际困难,这才是真正的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周春梅的话深深地刻在了法官助理刘寄清的回忆里。
一起纠缠12年的纠纷,在周春梅的调解下达到了双方服判息诉的效果。“我和当事人都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来参加调解的,根本没抱什么希望,没想到竟然调解好了。我想应该是双方都被周法官春风化雨般的热情感动了,也被她鞭辟入里的说理折服了。”一方当事人的代理律师袁伟平如是评价。
“这样判不妥”“案件办得太粗糙了”“再搞细一点”是周春梅的口头禅。对每一件案子,她慎之又慎、细之又细,因为“案卷虽然没有温度,但最后形成的裁判结果足以影响到每一个当事人的冷暖人生。”
在一起长达十余年的电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仅卷宗就多达199卷,证据200余份。数千页的文山字海中,周春梅仔细审查每份证据、核对每笔款项,为了弄清事实,甚至还要查阅二十几年前的档案材料。为了核实账目,周春梅带队顶着夏季高温,赶赴工地实地勘察,13700余笔账目查得清清楚楚。
当沉甸甸的122页判决书送到当事人手里时,他们发自内心地感慨_。
全国三八红旗手周春梅同志事迹学习心得【篇2】
这个冬天,特别的冷,无论南北。
然而,真正让人痛彻心扉的是一则惊悚消息:12月12日,寒冷的冬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一庭副庭长周春梅倒在自家小区,手持利刃残忍杀害她的竟然是她的同乡、初中同学、大学校友。
行凶理由极其简单。因为自己一起败诉的、被公司除名的劳动争议申诉案件,疑凶找到周春梅要求其帮忙打招呼,被周春梅拒绝,疑凶由此怀恨在心,动了杀机。过程十分残忍,凶手将周春梅堵在小区地下车库里,持刀捅向其头部、喉部,周春梅当场倒在血泊中。
我悲恸又无语,继而深思:杀害法官的并不是法官个人的当事人,没有任何爱恨情仇,也无丝毫的矛盾瓜葛,只是被拒绝“打招呼”。我彻夜难眠一遍遍想:为什么仇恨能如此无底线,凶手为何残忍到如此地丧心病狂?!
初识周春梅是在《中国审判》杂志一篇她的专访上。之后,在长沙开研讨会,我见到她:腼腆、矜持而少语,但那双明亮乌黑的双眸始终让人难忘。经验介绍中,我惊讶地发现,她的案情脉络梳理那么清晰,法理逻辑那样严谨。当时我就想,什么时候自己也会像她一样把每个案件都办得如此艺术和精致呢?没想到,几年后竟然突闻噩耗。这样一位温良恭谦的女法官怎会遭到如此不幸?
几天前,罗振宇曾谈论过一个话题“别恨一个不认识的人”,引经据典的是《论语·泰伯篇》中一句话:“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乱也。”意思是对于不仁义的人痛恨得太厉害也是一种祸害。我想到了人肉搜索的无边界、想到了曝光他人的无底线。也许,别恨一个不认识的人,有一定道理。
可是,因为曾经同学、同乡,就偏执笃信应理所当然帮忙,因为遭拒绝便心生怨恨、行凶报复,甚至夺人性命,这样的动机和理由,未免太离谱、太颠覆做人道理!这怎能不激发我们的痛恨呢?
有人说过,鲜血唤不醒_的良知,呼吁制止不了_的暴行。当马彩云、傅明生等法官接连惨遭不幸,周春梅又倒在家门口的血泊中,面对法官频遭戕害惨案不断上演,作为曾经的法官,我能够体味到当下法官的艰辛和负重难行。法官也是普普通通的人,尽管世人希望法官断案如神,但法官却难得到神一样的敬畏,更不可能有神一样的护身法术。
所以,我们并不需要每一次生命逝去后的呼吁,我们需要的是实实在在的保护!周春梅法官不幸遭遇再次敲响了司法人员生命安全职业保障的警钟。
周春梅走了,她的离去如人们追记的那样——
如梅来过,热情似火;
如梅凋落,山花寂寞。
全国三八红旗手周春梅同志事迹学习心得【篇3】
周春梅的办公桌上,摆满了案卷和书籍,以及一个用来缓解因长期伏案而颈椎不适的阅读架。打开电脑,映入眼帘的是桌面壁纸上“说实话,办实事,脊梁不弯”几个铿锵大字。
而无论是用电脑,还是翻卷宗,只要一抬头,就能看到桌子最高处、嵌在透明台牌里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十二条禁令”》。
手握一槌定音的权力,便要遵守与之相应的纪律,否则,公平便岌岌可危。这方面,周春梅毫不含糊。
此前相关报道显示,向某为了实现自己的诉求,案子从劳动仲裁到一审、二审,多次找到同学兼老乡的周春梅,要求她利用高级法院法官的身份向下级法院打招呼。对向某的各种请托,周春梅予以明确拒绝。
向某在一审、二审均败诉后,向湖南高院申请了再审。案子正好分到周春梅所在的审判监督第一庭。
拎着财物,向某再次找到了周春梅。而周春梅,也再次坚决拒绝了“打招呼”。
直到法庭依法驳回向某的再审申请,案子办结一段时间后,周春梅才告诉负责审理案件的法官蒋琳,案件的当事人是自己的同学兼老乡。“她没什么道理,找我好多次,要求我向一、二审法院打招呼,搞完了我才跟你讲这个事。”
作为从湘西大山里走出的省高院法官,周春梅是乡里乡亲的骄傲。但与此同时,想找周春梅“打招呼”的人也不在少数。为此,周春梅和家乡人约法三章,“为案子说情请托请不要敲我家的门”,令很多人误会她“不通人情”“死脑筋”。
而这一次的“不讲人情”,却让周春梅灿烂的生命噶然而止。
王莉犹记得第一天上班,师傅告诉她,“法治道路很漫长,我们都要做好一颗颗铺路石。”
“但这个伟大工程,需要的不仅仅是汗水,也可能需要付出鲜血和生命。昨天是春梅,明天可能是我,也有可能是你。怕了吗?不怕!只要这场恶性事件能引发思考,带来改变,春梅的血就没有白流,法治道路的建设也不会因此停滞。”王莉的朋友圈下,满满的都是点赞。
全国三八红旗手周春梅同志事迹学习心得【篇4】
“她热爱自己的职业,并恪守着法官的良知”
春寒料峭,湖南高院904办公室里,周春梅生前的办公桌还保持着原样,法律专业书籍整齐码好,两大摞还未办完的案卷放在一旁。桌子右上角赫然立着一块《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十二条禁令”》纪律警示牌,第一条就是“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请托人或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礼品、消费卡等钱物……”
在湖南高院工作的17年里,周春梅始终恪守这些原则,直到生命的最后时刻。
,周春梅从湘潭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毕业,考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纪检监察室、民一庭、审监一庭工作。5月,她担任省监一庭的副庭长。2月,她担任三级高级法官。
周春梅不幸遇害后,《中国审判》5年前的一篇人物报道重新在网络热传,很多人首次知道周春梅的故事:农村出身,靠努力与拼搏苦研法学,多次被评为湖南高院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办案能手,还被评为湖南省审判业务专家。她所办案件经评查全部为优秀,且无一超审限、无一上访闹访、无一因过错被发回或改判……
正如周春梅生前的领导、老师、湖南高院副院长杨翔所言,“人们不知道春梅有多好,就无法想象我们有多痛。”
“她热爱自己的职业,并恪守着法官的良知。”杨翔回忆,每次他召集专业法官会议讨论疑难复杂案件时,总是点名周春梅参加。“我想要听她的独特见解,更需要她那种坚守法律原则决不人云亦云的态度,她从来不会因为领导或者老师缘故而随意附合我的看法。”
,湖南法院“立审合一”改革后,周春梅所在的审监一庭承担了大量民事案件的审理工作。她既需要统筹安排团队工作,监督把关团队所办理的案件,同时自己还有大量办案任务,身上担子很重。
性格坚韧、做事认真的周春梅,时常处于高强度的工作中。同事向英回忆道,自己经常帮周春梅从食堂带饭,“她把工作时间安排得满满的,连去食堂吃个午饭她都觉得路上浪费时间。节约下来的二十分钟,她又可以在判决书上多写一段文字了。”“直到中午快两点了,春梅还在电脑前工作,她几乎每天都会牺牲大部分午休时间。”
三年前,周春梅怀上了二胎。省高院刑二庭副庭长徐娟回忆,当时周春梅总是行事匆匆,脸色也不太好,“我总是劝她要注意自己的身体,毕竟那时她已是40多岁的高龄孕妇了”。周春梅却表示,自己身体扛得住,一堆案子还等待着自己去审理,“我们有幸在湖南高院工作,要对得起这份工作!”
周春梅团队的法官助理刘寄清回忆,在一次民主生活会上,周春梅流泪了,她“感觉拖了庭里的后腿”。原来,因为需要照顾两个小孩的生活,周春梅上班时总是踩点到岗,她为此而深感不安。而实际上,周春梅经常加班加点,超额完成50%以上工作量。
“那天,春梅姐的手腕上还戴着医院的手环,是住院期间抽空回来工作的,她却还担心拖我们的后腿。”回忆至此,刘寄清已经哽咽难言。
全国三八红旗手周春梅同志事迹学习心得【篇5】
“法律是一门艺术,它需要长期的学习和实践才能掌握,在未达到这一水平之前,任何人都不能从事案件的审判。”关于司法的专业性,17世纪英国普通上诉法院首席大法官爱德华.柯克曾这么评价。
从湘潭大学法学院毕业后,周春梅在湖南高院工作了17年,从纪检监察到案件审判,从民商领域到审判监督,经历多次职务和角色的转换,从未放松对自己的要求。
为了节省排队时间多看一会案卷,周春梅总是选择错峰就餐,或者拜托同事打饭回来。一个粉色的简朴饭盒,陪伴了她无数个争分夺秒的中午。
在审理一起芦苇场经营权合同纠纷案时,为了确定芦苇虫害损失责任分配,周春梅研读了十余部芦苇科专著,准确归纳出需要向专家证人发问的问题,其专业程度令当地芦苇总场场长为之惊叹。
“无论繁案简案我们都要对案件负责、对当事人负责、对自己负责。”
出言而必行。负责审判工作的十余年里,周春梅办理的案子没有因过错被改判或发回重审及上访、闹访,撰写的民事判决书获评首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文书,被评为全省法院审判业务专家。大量矛盾在她的手中烟消云散,许多当事人在她的调解下化干戈为玉帛。
在裁判文书心得《融通法、理、情,倾心谱写裁判乐章》一文中,周春梅写道,“法官具有了法治信仰之初心,司法为民之情怀,则必然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担当。”
借着《我是花下肥泥巴》观后感《我是一名共产党员》,周春梅曾这样剖白自己的心声: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特别是党员法官,更应该有着像邓平寿那样高尚的品质,真正理解‘头顶三尺是法律,脚下支撑是品节’这句话。”
法治进步的征途,像一场拷问人性、挑战弱点、伴随牺牲的大考,没有铺满鲜花的平坦大道,没有永远热烈的友好掌声。但即使遍地荆棘、险象环生,因为有千千万万心怀理想、不忘初心、义无反顾的“周春梅”们,我们仍然相信前景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