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加分政策
高考加分政策篇1
(一)新高考“录取规则”有变化,高考分数不是唯一标准
使高考这一单一考试变为多元化考试
这个变化已经在实施改革的某些省份有所体现,也就是说现在一部分大学在一部分省份的考生录取不仅仅是依靠高考这一个考试单一的成绩,更重要的是还是要结合他考生平时参加考试的一些成绩。
比如说在高二期间参加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就是某些高校录取考生的一个重要依据,另外随着试点省份的不断增多可能还会增加一项或者是两项的考试,所以以后的“高考”逐渐变得多元化。
(二)推行职业院校单独招考政策
这个政策其实都一直存在,只是平时我们对这个考试的重视程度不高,也就是平常我们所说的单招考试,就是一些大专院校提前的招生考试,不需要参加高考,只需要通过各个学校举办的招生考试,如果顺利通过的话就能够进入到这些学校来进行学习。
对于一些升学希望不太大、并且有意向从事一些实践性比较强的工作的同学来说参加职业院校单独招考也是一个非常好的选择,并且随着单独招考政策的不断改革以及国家的扶持,这个考试形式也逐渐会成为除参加高考之外的一个主流考试。
高考加分政策篇2
高校专项计划
又称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招生学校:招生学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根据往年政策,清华、北大等90余所高校均参加高校专项计划。
降分优惠:招生办法由有关高校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往年,各重点高校给予入选资格考生不同程度的降分政策。例如,往年清华大学“自强计划”的优惠分值一般为30分~60分,北京大学“筑梦计划”在高考录取时最高可获降至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录取的优惠政策,具体降分幅度由北京大学招生委员会确定。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国家专项计划
又称为“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
招生学校:为中央部门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其中本科计划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共同承担招生及培养任务,高职计划由国家示范性(含骨干)高等职业学校承担招生及培养任务。
具体优惠:据此前优惠政策,在本科一批前开始投档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须同时具备这3项条件:
(1)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并符合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地方专项计划
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简称“地方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定向招收各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
招生学校:为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具体实施区域、报考条件由各省(区、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实施区域要对本省(区、市)民族自治县实现全覆盖。
一般也须同时具备这3项条件
(1)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并符合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实施区域的农村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高考加分政策篇3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省级招委会可根据本地投档录取办法决定,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1)烈士子女;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3)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分值不得超过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