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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考加分政策调整

时间: 小龙 新高考

1.下列考生,在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烈士子女;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2.下列考生,在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

(2)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3.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

北京高考加分政策调整(精选篇2)

加分由各省根据本地投档录取办法决定,具体分值各地可能不一致,但是大多数都是满格加分,各省市高考规定均会发布,所有人可在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网站查询,详细了解加分优待内容,符合条件的可提交申报,以免错过审核时间。

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核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凡符合有关情形的考生,必须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学校四级网上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还须按有关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

北京高考加分政策调整(精选篇3)

1、下列考生,在北京高考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烈士子女;(加分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分20分)

2.下列北京考生,在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加分10分)

(2)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加分10分)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分10分)

3.北京高考少数民族类加分: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北京高考加分政策调整(精选篇4)

1、烈士子女:具有批准权限的烈士评定(批准)机关的批复文件或《烈士光荣证》等烈士证明书,户籍所在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立功受奖证书》、退役军人证件和户籍所在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须提交退役士兵证件和户籍所在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侨眷:省委统战部侨务部门出具的《北京省归侨侨眷证明信》;台湾省籍考生: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信和相应的户籍证明。

5、少数民族考生: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及户口簿。

北京高考加分政策调整(精选篇5)

北京高考少数民族奖金政策如下:

来自边境、山、牧区、民族地区高中阶段转入本市的少数民族考生,文化统一考试总分加5分向高校提供档案,录取由大学审查决定。

本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属高校招生。

民族考生,在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该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招生录取。

同时符合多项高考加分条件的考生,不作累计加分,只取最高一项分值作为考生附加分投档。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招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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