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
采用高考加分政策,有利于打破高考“一考定终身”的情况,避免考生因为一次偶然没有考好而丧失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切实尊重每一位考生追求更高教育的权力。
其次就是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比如说中国人口众多、幅员辽阔,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水平存在着很大的差异,贫困地区教育设施落后、教育资源缺乏,如果不对少数民族地区、弱势考生群体进行适度的教育支持,会严重地削弱他们学习的激情和动力,使他们对未来失去信心,影响地区脱贫以及社会的进步和发展。高考加分政策给他们创造了改变命运的机会,增强了他们对未来生活的信心。
弊
分政策的初衷是非常好的,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会直接给逐利者提供了机会。这种差异不仅造成了不公平,比如说多年来屡禁不止的“高考移民”问题,既与各地录取分数线的划定有关,也与此类地方加分政策的差异有关。
宁夏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精选篇2
1、宁夏具有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盐池县、同心县、红寺堡区、海原县(以下简称“山区”)户籍和高中学籍,且高级中等阶段教育在山区学校(含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宁夏育才中学,下同)实际就读满3年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区内外普通高校的,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宁夏具有兴庆区、西夏区、金凤区、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大武口区、惠农区、平罗县、利通区、青铜峡市、沙坡头区、中宁县(以下简称“川区”)户籍和高中学籍,且高级中等阶段教育在川区学校实际就读满3年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区内普通高校的,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高考起取消该地方性加分项目。
宁夏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精选篇3
(一)烈士子女宁夏考生(须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证明原件,军人烈士子女以宁夏军区政治工作局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审核依据)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二)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宁夏考生(以立功证书原件和立功所在单位审核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审核依据)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三)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宁夏考生(以部队颁发的退役证明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自主就业证明原件为审核依据)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四)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宁夏考生(以宁夏回族自治区侨办、台办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审核依据)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五)具有山区户籍和高中学籍,且高级中等阶段教育在山区学校实际就读满3年的汉族考生报考区内普通高校的,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高考起取消该地方性加分项目。
(六)行政区划调整后原隶属山区的喊叫水、兴仁、徐套、蒿川4个乡(镇)户籍且高级中等阶段教育在山区学校或户籍所在县(市、区)学校实际就读满3年的考生,可参照山区考生加分政策执行。
(七)凡户籍已经从山区迁入川区县,且高级中等教育在山区学校或户籍所在县(市、区)学校实际就读满3年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内政策性移民子女,从本人及其监护人搬迁到川区当年5月31日计算,6年内(含当年)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可参照山区考生加分政策执行。
移民子女考生身份及搬迁时间的认定,以迁入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根据搬迁移民电子花名册出具的证明为准。
(八)同时符合第有关情形的考生,投档时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不得累加。全国性加分项目可面向所有高校投档时使用,地方性加分项目只面向区内高校投档时使用,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九)优先录取政策按教育部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执行。
宁夏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精选篇4
申报流程
1、申请时间:高考加分申请一般在高考报名时进行,具体时间以当地招生部门通知为准。
2、申请方式:考生需要在高考报名表中填写相应的信息,如文艺、体育特长、军训成绩等。同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审核程序:申请材料提交后,招生部门将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在高考成绩公布后,可获得相应的加分。
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需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2、不同地区的加分政策有所不同,考生需仔细阅读相关政策,并按要求填写申请表。
3、申请加分的考生需注意,加分并不等于录取,其作用仅在于提高录取机会。
宁夏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精选篇5
1.全国性政策加分项目
烈士子女、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10分;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
2、地方性加分政策项目
地方性加分政策各地有所不同,以安徽地方性加分项目来说,其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3、少数民族加分政策项目
少数民族加分有55个民族,分别是:1、壮族 2、藏族 3、裕固族 4、彝族 5、瑶族 6、锡伯族 7、乌孜别克族 8、维吾尔族 9、佤族 10、土家族 11、土族 12、塔塔尔族 13、塔吉克族 14、水族 15、畲族 16、撒拉族 17、羌族 18、普米族 19、怒族 20、纳西族 21、仫佬族 22、苗族 23、蒙古族 24、门巴族 25、毛南族 26、满族 27、珞巴族 28、僳僳族 29、黎族 30、拉祜族 31、柯尔克孜族 32、景颇族33、京族 34、基诺族 35、回族 36、赫哲族 37、哈萨克族 38、哈尼族 39、仡佬族 40、高山族 41、鄂温克族 42、俄罗斯族 43、鄂伦春族 44、独龙族 45、东乡族 46、侗族 47、德昂族 48、傣族 49、达斡尔族 50、朝鲜族 51、布依族 52、布朗族 53、保安族 54、白族 55、阿昌族。其中六少民族(基诺族、珞巴族、门巴族、赫哲族、鄂伦春族、独龙族 )可以加20分,其余少数民族加10分。
4、优先录取项目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以及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录取。
加分政策还对退役军人的加分投档作了明确规定:自谋职业的退役军人,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