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级上册芦花荡教学设计与反思(2)
第二课时 维护人格尊严
信息点击:(1)人格尊严权的含义和内容:
人格尊严权,是指公民的人格有依法受到尊重、不受非法侵犯的权利。
人格尊严权包括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名誉权等。
(2)法律如何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人与人之间在人格上是平等的。我国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式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侵犯人格尊严权的,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或请求人民法院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过渡:在日常生活中,侵害人格尊严的案件时有发生,请同学们来展示一下你收集到的案例。
案例展示:由学生展示课前收集的各类案例。
设计意图:这一环节在教学中主要起三个作用:一是使学生分清哪些案例属于侵犯公民人格尊严的案例,就是要使学生明确人格尊严权的内容;二是侵犯公民人格尊严权的案例主要发生在哪些领域;三是使学生明确侵犯公民人格尊严权的案例时时发生,我们每个公民都要学会维权方法和途径。
一、劳动者的尊严
案例分析:教材P35“要饭碗还是要尊严”
讨论:(1)朴某的做法侵犯了张文的哪些权利?
(2)如果是你,会选择“私了”吗?理由是什么?
问题提示:在自己的人格受到侵犯时,不应简单地选择“私了”,因为“私了”等于放弃了法律和政策对自己的保护,而且并不能真正地解决问题。如果非常希望保持这份工作,就要去找老板表明自己的态度,要求他必须给自己一个交待,让自己觉得可以接受。如果遭到拒绝,就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尊严和权利,不应以饭碗换尊严,以出让自己的尊严来获得一份相对丰厚的收入。
设计意图:案例讲述了一位外企员工在面临“要饭碗还是要尊严”的选择时,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人格尊严的故事。通过对这一事件的讨论,目的是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观念,使他们明白,只有法律才是维护自己人格尊严和物质利益的惟一利器,让学生从中体味到依法维权所蕴含的无穷价值。悍卫劳动者的尊严是每一个普通的劳动者都会面临的选择。作为初中学生,虽然还没有成为真正的劳动者,但在不久的将来走上社会后,同样会面临这样的问题。
(3)如果你是法官,你会怎么判决?你判决的依据是什么?
设计意图:让学生进一步明确,公民的人格尊严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法律是保障公民权利不受侵犯的武器,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当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教师小结:从张文的案例告诉我们,要增强法律意识,依法维权。
二、消费者的人格
案例分析1:教材P36-37“野蛮的保安”
(1)该商场的做法是否妥当?为什么?
(2)如果你遇到类似情况,应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问题提示:超市无端怀疑消费者偷了商店的东西,进而将消费者强行拉到保安室,采取搜身的办法对消费者进行检查,这种做法是十分不妥的,它侵犯了消费者的人身自由权和人格尊严,遇到类似的情况,应理直气壮地与当事人进行交涉,要求澄清事实、赔礼道歉,或找商场有关负责人要求恢复名誉,也可以直接诉诸法律,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设计意图:让学生明确法律保护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在消费生活中当自己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时,可以直接诉诸于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教师小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因此,作为消费者,当自己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时,要依法维权。
案例分析2:某顾客购买家用电器后因使用不当造成电器损坏,要求商店退赔。在商店营业员不同意退赔的情况下,顾客对营业员进行了辱骂,并动手打了营业员一个耳光。
(1)结合这一案例谈谈你对“顾客永远是上帝”这一经营理念的认识。
(2)通过案例分析1和案例分析2的讨论,两则案例给我们的启示是什么?
设计意图:通过这一案例分析,使学生明确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商品和服务市场上人格是平等的,公民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市场竞争过程中,特别是在买方市场条件下,“顾客永远是对的”、“顾客是上帝”体现的是一种对顾客的礼遇,但从法律上来说,经营者的权益,特别是人格尊严同样应当受到尊重,侵犯经营者人格的行为同样应当受到制裁。
问题提示:(1)因为在商品和服务市场上,竞争使经营者越来越认识到顾客的重要性,“顾客永远是对的”、“顾客是上帝”成为许多经营者的理念。“顾客是上帝”体现的是一种对顾客的礼遇,是一种服务的心态。作为“上帝”的消费者理应得到足够的尊重和礼貌,但尊重和礼貌都是双方的,顾客也不能违背顾客与商场相互平等、相互尊重的原则。(2)启示;对于公民来说,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不做有损人格的事,才能真正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遵纪守法,既是公民良好素质的表现,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
教师小结:在商品和服务市场上,经营者和消费者是平等的,作为经营者,应尊重消费者,而作为消费者也应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做有损于人格的事,不能因为自己是“上帝”而割裂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因此,要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首先要不做有损于人格的事。(板书)
拓展天地一:外企工人张文、消费者王某,如不依法维权,可能会有哪些做法?这些做法会造成什么后果?
设计意图:进一步使学生明确,运用法律武器是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正确方法。
教师小结:可能的做法,一是忍气吞声,不仅不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且会纵容侵权行为,有可能使自己的合法行为受到进一步的侵害;二是以暴制暴,不仅不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且会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正确方法是运用法律武器。
拓展天地二:教材P38“被同学、朋友、老师、家长误会或遭到故意羞辱时”
☆有个同学经常在背后说你坏话,不少同学信以为真。
我的办法是 。
☆教师把你的作文当作范文在班上宣读,有人却说你是抄袭的。
我的办法是 。
☆上体育课,因为你跑步姿势不对,某同学当着全班同学大声说你的样子像鸭子。
我的办法是 。
设计意图:被人误会在日常生活中是经常的事,有些误会甚至可使一个人的名誉受损,而当误会你的人是你的同学、朋友、老师、家长时,是不是也一定要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呢?通过讨论,使学生明确,依法维权是正确方法之一,当因被亲朋好友误会而造成自己受辱,并这种侵害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时,还有许多正确的方法,如加强交流与沟通,消除误会,增进理解,并不一定事事都要通过法律“讨个说法”,这实际上也是与人交往中的一种智慧。即使对那些故意施辱者,有时也需要忍耐,大可不必理会,更不要因此而烦恼,或失去理智地以牙还牙。忍耐是一种修养,是智慧和能力的集中体现。你虽受了一时之辱,但时间会证明你的才干和成就,证明你的高尚人格,这实际上也是在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
教师小结:我们应当学会用包括法律武器在内的正确方法,消除误会,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板书)
布置作业:
一天,某中学初一年级两名女生,在一超市选购了一台复读机,当她们付完款准备离开时,被该超市的保安拦住,声称她们偷了化妆品,两位女生被怀疑为小偷,与保安争执起来。超市保安不但不听她们的解释,反而在众目睽睽之下,将她们带到保卫科,强行搜身。事后,两位女生将超市推上了被告席,该超市被判处对她俩公开道歉,并付给一定的精神损害费。
根据材料,结合所学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超市保安侵犯了两名女生的什么权利?请列举两条法律依据。
(2)两位女生将超市推上了被告席的做法给了我们什么启示?
问题提示:(1)超市保安侵犯了两名女生的人格尊严。法律依据:我国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2)我们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人格尊严权受到侵犯时,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或请求人民法院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七、教学中的注意点
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是一个热点问题,消费者的权益涉及到许多方面,教师在选材、在教学过程中,应紧紧围绕本课的主题“人格不可辱”进行,注意“信息点击”对消费者人格尊严权保护的规定,防止将课上成“如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八、资料包
中国人的姓名
中国人的姓产生在母系氏族社会,那时候,人们以母亲为中心组成一个个的氏族,为了相互区别,就把姓作为氏族的称号。
姓的来源,大概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母系氏族社会,以母亲的名为姓,所以,很多古姓都有“女”字旁,如姜、姚、姬等,就连“姓”字本身也是由“女”、“生”二字合成的。二是以远古时期人们崇拜的生物为姓,如马、牛、羊、龙等。三是以祖先的国家为姓,如赵、宋、秦、吴等。四是以祖先的官职为姓,如司马、司徒等古代官职,就成了后代子孙的姓。五是以祖先的爵位为姓,如王、侯等。六是以住地的方位和景物为姓,如东郭、西门、池、柳等。七是以职业为姓,如做陶器的人姓陶。八是以祖先的名号为姓,如中国人的祖先黄帝名叫轩辕,后来,轩辕就成了一个姓。
中国人的名字往往有一定的含义,表示某种愿望。有的名字中包含着出生时的地点、时间或自然现象,如“京”、“晨”、“冬”、“雪”等。有的名字表示希望具有某种美德,如“忠”、“义”、“礼”、“信”等。有的名字中有表示希望健康、长寿、幸福的意思,如“健”、“寿”、“松”、“福”等。男人的名字和女人的名字也不一样,男人的名字多用表示威武勇猛的字,如“虎”、“龙”、“雄”、“伟”、“刚”、“强”等。女人的名字常用表示温柔美丽的字,如“凤”、“花”、“玉”、“彩”、“娟”、“静”等。
古人的字和号
古人皆有“字”、“号”,“字”和“号”是有区别的,《礼经》就有“男子二十冠而字”的记载。“字”的意义,是“表其取名之义”,如孔子的儿子名鲤,字伯鱼。“号”一般是从生活居处中取的,如晋朝“不为五斗米折腰”的陶潜,字渊明,因为他住屋门前有五棵柳树,所以他自号五柳先生。唐代诗人白居易,字乐天,晚年放意诗酒,自号醉吟先生,他居住在香山,因而也称香山居士。宋代文学家苏轼,姓苏,名轼,字子瞻,号东坡。唐代诗人李白幼年时居住在四川的青莲乡,他就给自己取号“青莲居士”。
此外,还有以官职、籍贯、谥号等被后人当作称号的,如大诗人杜甫,字子关,唐肃宗时官左拾遗,因此后人便称他为杜拾遗。他又做过工部员外郎,所以也称他为杜工部。唐代大文学家韩愈,字退之,宋朝熙宁中被追封为昌黎伯,故世称他为韩昌黎。清朝戊戌变法的康有为,籍贯广东南海,时人就称他为康南海。更有以谥号称的,如宋代名将岳飞,字鹏举,宋孝宗时追封为鄂王,谥武穆,所以后人便称他为岳武穆。
《水浒传》人物绰号谈
我国的绰号,在《后汉书·朱隽列传》就有记载,但真正集绰号古今大成,含金量最高的仍非《水浒传》莫属。这些绰号富有神韵,江湖上一听绰号,马上想起其人,“智多星”的计谋,“及时雨”对人的扶危解困,一见此人如大旱甘霖,而“鼓上蚤”的身轻如燕,在鼓上弹跳如簧。但仔细阅读《水浒传》众好汉的绰号的命名乃有规律,并被后世的武侠小说继承,就像方程式,可以代换。
武器符号加人名式:大刀关胜,双鞭呼延灼,金枪手徐宁、双枪将董平;动物符号加人名式:豹子头林冲、金钱豹子汤隆、双头蛇解珍、双尾蝎解宝;古代英雄加人名式:小李广花荣、小温侯吕方、赛仁贵郭盛;地名符号加人名式:菜园子张青、镇三山黄信;神怪符号加人名式:母夜叉孙二娘、赤发鬼刘唐、活阎罗阮小七;职业符号加人名式:神医安道全;身体特征加人名式:一丈青扈三娘、摸着天杜千等。
绰号是一种文化,是江湖文化绿林好汉的身份的代码,它有着很深的社会、人生和精神的烙印,它是我们民族的特殊的民族心理和审美情趣,这是一种民间文化的积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