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初级护师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4月15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4月16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初级护师考试报名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自觉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协作精神、敬业精神和医德医风。
二、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三、参加初级护师考试的人员,除必须达到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初级护师:
1、具备中专学历,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5年;
2、具备大专学历,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3年;
3、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一年,可直接聘任护师职称。
初级护师考试科目
初级护师考试科目分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具体内容如下(对应内容仅供参考,详细内容参见考试大纲):
基础知识:临床常见病、多发病的病因及发病机制
相关专业知识:临床常见病、多发病辅助检查、治疗要点
专业知识:临床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表现、护理问题、护理措施
专业实践能力:护理学基础的有关理论与操作技术
初级护师考试合格标准
根据人社部通知,自2022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科目满分为100分,分数线相对固定为60分。
初级护师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
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
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
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社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详细举例说明:
1、2003年考生甲报考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相应专业的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四个科目,考试后通过了基础知识、专业知识;2004年报考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相应专业相关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如果这两科都通过,则通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相应专业的考试;如果相关专业知识通过,专业实践能力没有通过,考生甲2003年的成绩已经作废,所以考生甲在2005年至少需要通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相应专业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3个科目,才算通过卫生资格相应专业的考试。
2、异地考生2003年考生乙在北京报考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相应专业的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四个科目,考试后通过了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因工作调动原因,2004年在天津报考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相应专业的相关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如果这两科都通过,则通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相应专业的考试,由天津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天津当地人社部门核发考生专业资格证书;如果相关专业知识通过,专业实践能力没有通过,考生乙2003年的成绩已经作废,所以考生乙在2005年至少需要通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相应专业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3个科目,才算通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相应专业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