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精美散文3篇
高中精美散文:以师之名 用爱筑梦
有一首歌这样唱到:“小时候,我以为你很美丽,领着一群小鸟飞来飞去,小时候,我以为你很神气,说上一句话也惊天动地”,我的教师梦来得很早很早……小学三年级,他来了,我的刘老师,是他教给了我丰富的知识,是他教会了我“只要有梦想,世界都会为你让路”。从那时候起,我就有了一个执着的梦想——长大后我要成为你。大学的时候,我毅然选择了师范专业,希望有一天能回到家乡,让更多像我一样在迷途的孩子找到方向,让更多渴望知识的眼睛看到希望。今天,我,终于成为了你,我才知道那间教室放飞的是希望,守巢的总是你;我才知道那块黑板,写下的是真理,擦去的是功利;我才知道那支粉笔,画出的是彩虹,落下的是泪滴。我才知道那个讲台,举起的是别人,奉献的是自己。
我怀揣梦想,意气风发,来到学校。初为人师,我有太多的惶恐,太多的不知所措,然而我更多的是理想,是一展宏图的抱负。那时候的我,有疲惫,有失望,有伤感,有痛苦。学生的吵闹,不理解,恶作剧等等,我看不到自己存在的意义,我开始怀疑自己的能力,怀疑自己的选择,甚至怀疑自己的梦想。那时候我在上《长征之歌》这一单元的课程,我让学生体会长征的精神,我跟他们说:“苦不苦,想想长征二万五,累不累,想想革命老前辈,如果,你们在生活中遇到磨难与挫折,你们就要想想长征的精神。与他们遇到的困难比起来,我们的又算得了什么,因为信念,所以坚持;因为梦想,所以奋斗;因为有爱,所以无所畏惧”,说着说着,我开始迷茫,我教给学生这些,但是我自己呢,真的有做到这些吗,我默默的问自己,你做到了吗?不,我没有,因为小小的挫折,我在犹豫,我在彷徨,我在怀疑自己的梦想,这是个多么不堪的事实,我在想方设法的育人,却连自己都说服不了。我明白了,为师者,欲育人而必先自育。
有这么一天,我踏着铃声走进教室,教室里异常安静,平常的时候,我总是要扯着沙哑的嗓子吼,上课了,上课了,快点坐好,同学们才会意犹未尽地坐下,但是今天,这是怎么了,异常的情况让我没了语言,还是前排的一个学生站起来,微笑着对我说:“老师,今天我们这么乖,能不能打赏一下”,“啊……”我被他的话惊住了,打赏,我有什么可以打赏给他们的……那位学生看着我奇怪的表情,调皮地一笑“老师,你不说话,我们就当你答应了”顿时,教室里传来了音乐“静静的深夜群星在闪耀,老师的房间彻夜明亮,每当我轻轻走过您窗前,明亮的灯光照耀我心房……”我不由地笑了,笑得有些想哭。在学生们猛地站起身来,高声地喊道:“老师,您辛苦了,教师节快乐”的时候,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那一刻,我知道了,爱是世界上最温暖的东西。我的付出,他们感受到了,他们的肯定,是世界上最好的礼物。以心换心,以爱生爱,这样的教育,才是最温暖,最和谐的教育。
何以为师,我想,是爱;何以育人,我想,是爱;何以圆梦,我想,是爱。带着这一份对学生、对教育事业的热爱,前进的道路不会迷茫。以师之名,用爱筑梦,让我们共同努力,把祖国的花朵浇灌得更加美丽;让我们共同努力,把祖国的小树苗培育成傲然挺立的参天大树;让我们共同努力,树师德,铸师魂,共筑教育梦。
高中精美散文:分别是更好重逢的开始
小明,我们班的都这么叫他,他是我们的英语实习老师,前两月刚来,前两天刚走。
他来的第一天我们都高兴坏了,呵呵,这事儿毕竟新鲜。人家初中三年也不见得有个实习老师来陪伴,今年初二咱就有了,好算幸运。那天他还比较羞涩,站到讲台也不知道说些什么,为了起兴,也不知谁说了一句唱首歌,然后全班都哄闹起来“唱歌!”“唱歌!”这种热闹的氛围,平时上班会可也算少见。肯定是盛情难却,然后他就用一首《我爱的人》给糊了过去,当时他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没我帅、跟我差不多高、唱歌没我好听,就和我对大多数男生的印象没什么两样。
在班里我也不是个主动热情的学生,不像那些个爱问问题的同学那样,老师办公室教室两点一线。我更喜欢自己想,所以一般情况下我的原则就是:不上课,就不鸟老师。小明自然也属如此。后来,那些对老师有天生畏惧感的同学也一直坚持认为我对老师有天生畏惧感,随他们去想好了。但说真的,小明和一般老师,差距还真是一个天一个地,不单单是教书水平啊……
小明比我们大不了几岁,大学还没毕业的苦逼青年一个,与其说是老师,倒不如说是一位大哥哥。平时也就帮着江大大(班主任)跑跑腿,帮我们解答解答问题。虽说他是选了当英语老师,但他的数学水平据说还算了得。于是乎,班里人不再仅仅问他英语,还有科学和数学。每次解答一道数学难题都得在我们面前装个逼:“想当年我上初中那会儿,这些个问题都随便写写,随便写写的。”我们都初中了,人家大学没毕业就敢在我们面前这么吹了,惭愧,惭愧啊!
要说我第一次完全听不懂英语课,那便都是拜小明所赐了。上课的时候他紧张得慌(第一次嘛,我们能理解),但我的心真的是堵得慌!“screen(屏幕)的中文意思你倒是给我说啊,指了指投影仪屏幕算什么,鬼知道什么意思啊。你倒是说啊!”莫不是后边有老师在听课,我想我都忍不住发声了。后来听江大大跟我们说小明上完课手心里边都是汗呐,我的大脑也不过只是打了几个死结而已。“江老师讲得好多了,小明讲得我一句没听懂。没错,就是这样!”二货同桌实实在在地道出了我的心声啊!
其实小明姓汪,我们本应该叫他汪老师的。第一次班里老王就问他了:“汪老师我们可不可以给你取个外号,就像我们给江大大的一样!”“那你想给我取什么外号?”“就叫小明好了,就这么草率地决定了!”事实上,老王还真给他取对了!首先,他名字中有个“明”字,有“明”字的外号就对了;其次,他是老师(主要还是江大大)的忠实小帮手;最后,他总是很粗心,就像数学题里经常做错题目的那个家伙一样。不管从字面上,还是从意思里,“小明”非他莫属了!
前面扯的那么多,其实并没有什么卵用。我真正想说的还是那次他和我们从杭州录课回来的时候。那应该是我第一次打心眼里接受了他,把他当成了我的一个好朋友。
“不知不觉不闻不痛不痒多少的时光......”在大巴士上我拿着麦深情演唱着汪苏泷的《不分手的恋爱》。唱到一半左右他就开始欢呼了“歌神”、“歌神”、“歌神”,然后不知怎么的,整个车里的人都在他的带东西开始欢呼!也不知怎么去表达当时的心情,总之很愉快就对了。很少有听到这么多人对我的认可,这又拜他所赐了,应该也有份感激在里边了。当时唱嗨了,一时兴起便大喊:“汪老师来一首!”紧接着我的欢呼声被立刻转换成———“汪老师”“汪老师”“汪老师”!然后我第一次听到了他深情版的《我爱的人》然后因为唱不上去,他破音了。尴尬的他十分机灵的话调一变:“有请我们的歌神再来献唱一曲!”然后自以为很聪明的躲过了一劫。万万没想到,我又当了次炮灰,他的聪明竟不只是看起来那么简单!可能班里人都比较羞涩,那次基本是我一路唱到尾的,成功当了一次麦霸。
小明走的时间还真不好,正好撞上了我们期中考试。大家就趁中午休息的时候给他办了个欢送会。呵呵,欢送会,“欢”得我们不知多少人眼眶通红。我曾调侃自己冷血,从来不会因为感动而流泪是我的“骄傲”,到最后眼眶还是红了,彻彻底底被打脸了。裘阿姨(同学的外号)不幸被江大大选作主持。才说了没有3句们就开始用手扇风,想把眼泪给逼回去;再走到窗边,脸都不敢正视大家,用颤抖的声音说道:“汪老师你讲吧,我不想哭出来。”手依旧扇个不停,眼睛红的不成样子了。
小明果然说了几句,气氛就降到极点了,再说下去不知多少人要忍不住泪崩了!“小明唱首歌吧!”不知谁选了个好时间,出了个好主意。汪老师也是一反常态,没有推辞就开唱了:“我爱的人,有了爱人……送给你们!”唱的很深情,很动听。虽然硬生生把高音部分转成了“送给你们”,但这仍不失我从他嘴中听过最美好的一首歌。“你们就把我爱的人当做是你们好了!”灯光找到了他的脸上,用从他的眼角反射到我的眼中,闪动着,可他却一直笑着。我想他是希望走之前也让大家有个美好的印象吧。
可能他认为哭的小明没有笑的小明好看吧。可在我们眼里其实都一样。
小明要走,不少同学都亲手作了礼物送他,可我没有。并不是我对他没有一丝感情,而是我根本没想过,我原本一直以为我们可爱的小明应该一直陪着我们的;从来没想过,也没敢想过,有这么一天小明竟然要离开我们,而且这一天居然来的这么快!想起一句经典的句型,套用一下再妙不过了:为什么要出现在我的生活中?现在又要离开,抛下我们,让我们痛苦。倘若当初你没来,我们就不用痛苦了!但是,还好你来了。
试考完,有的人去送小明了,而我却避开了,早早地回到了家。遗憾又庆幸没去,不然我想,那离别的滋味,我真的还没准备好去尝试。
再见了,我们心中有永远的小明!希望像班长说的一样:分别是为了下次更好的重逢!
高中精美散文:怀恋核桃树相伴的青春
四年前的春天,计划给孩子上户口,我携妻带子回到阔别已久的故乡。在恍惚中,牵着妻子迈过层层荆棘的封路。未满周岁的女儿蜷缩在我肩上的背篼里睡得正酣。妻子有点小埋怨,怪我带着襁褓中的孩子放着屋后的公路不走,偏向这屋前荆棘布道的小路来行。
我向她解释用意:我的老家你从未跨足过,所以趁此机会要让你看看。自打我的奶奶从最西面老屋里那口棺材抬出后,老屋便从此断了人烟。到现在也过了五年的光景,我还是想回来看看的。
定睛一看,锈迹圈满门锁;阶檐长了苔藓;石板铺就的院坝草长莺飞,齐身的荒草丛里撒着几扇蛛网,在风中微颤;北面并排的几户共二十几间老屋,仅中间三四间正对的院坝看得出时常洒着脚步。除去入土为安、长居外乡、暂时各奔东西的,现在确是仅有幺公家四、五口人还在此生活;比起曾经四十多口人的大院生气,如今不免萧条、孤零。又见那荆棘丛生的屋前道路边依然斜卧着那颗百年老核桃树,顿感亲切;仔细一瞧,突然略感心酸。这不是我记忆里那颗高大、威猛、似巨人的核桃树吗?
它的“驱干”需要俩个大人的臂膀方能环抱。原来,它的主干大约斜六十度卧着,远远一看,仿佛一位智慧的长者伏案沉思。在它西侧立放有二十几块铺路的方石板。它们相互借力。主干四处匀称分支。中间一大分支垂直刺向天空,最高处超二十米。单看上面丝毫感觉不到它的树身是倾斜着。枝叶几乎五十个平方的覆盖面积。所有这些,在我所见过的核桃树中不能不称为独一无二!
如今,主支分离处被拦腰切断,只剩离地最近的一根分支,很像一个发育不良的侏儒;倚靠一侧的石板也不见了踪迹,却见几根高高凸起的断树根。主干也更斜向地面,不如原来精神;倒还能见几株细小的嫩芽,证明还是个活物。尽管和它已不是如儿时般低头不见抬头见,但我的心情依然免不了沉重起来。无论如何,它给我快乐童年时光的陪伴无法忘怀,算得上是一段很长的朝夕相处。尽管时空的变幻会将许多美好的记忆画面割得支离破碎,但我仍然记得它的由来和与它相处的些许画面。
听爷爷讲,一个同姓的长者要侨迁到外地去,舍不下这当时已是几十年树龄的核桃树,又带不走,就寻人相送;几个有心托付的人里最终选了他;连带当时建有两间房的宅基地也要一起送的。爷爷不愿就此白受,用十元钱买了核桃树,另用一些钱买了那两间房。这样,也堵了想得未得者的微辞。后来,爷爷就在宅基地上建上现在这几间老屋。从我记事起,就对这核桃树留下了特别印象。
我那时才五岁。妈妈告诉我,有一回,我倔性得让爸爸大发雷霆,将我扔在房前倒垃圾的沟里——是核桃树下面一块专门堆放生活垃圾的地方。当时,我趟在那里仰望着核桃树,头晕目眩、嚎啕大哭。我再大一点的时候,突然明白:哦!原来我从那时就开始仰视它。到后来,听说爸爸差点将春日里它身上常见的一种毛毛虫当可口的肉吃,我更觉得这核桃树上是一个有点特别的地方。我长到能爬上树后,就常常光着脚丫上去玩,或拿根竹竿打核桃吃。渐渐的,比我年纪更幼的院里各家男女小孩都爬上去玩或打核桃吃。
春天,核桃树叶越长越密,由鹅黄变翠绿,再慢慢开花。树下满地凋谢的花束,活像爸爸幼时误以为食的毛毛虫。我亦怕那小东西;绿色的身,有很多触须,蜇人疼痒难忍;更知春天甚多。每次从那树下通过,就自然脖子紧缩,心中忐忑。那东西挺讨厌,有春蚕似的锋利齿牙,把叶子咬得残缺不全;甚至有一小片光秃秃。唇亡齿寒,叶将不存,果将焉附?所以便要惩治它。于是将它从树上捅下,用竹篾夹来引诱蚂蚁。不久功夫,看着成百上千的蚂蚁救兵将它驾走,很是解气。要说毛毛虫的天敌,不是那蚂蚁,是一群群飞来的鸟儿;每天,群起群落,唱着、跳着、觅着食,既热闹,又壮观。
炎炎夏日,有了这颗大大的绿树掩映,即使没来风吹也会感到丝丝凉意。鸟儿也会常常往来栖息、觅食、歌唱;偶尔,连鸡都上来避暑热。
秋天,核桃成熟,许多小孩参与进来打核桃。执一根长竿,爬上树,像孙悟空搅乱天庭一样,在略显黄色的树叶围成的小天地里爬上爬下、刺着、打着、闹腾着。即便出现了所谓的喧宾夺主,也由它去。树下,噼里啪啦的下着核桃雨,几个拎蓝子和篼衣篼的快速冲到树下瑟瑟缩缩的捡核桃,既显枪林弹雨冲锋陷阵般英勇豪情,又带心惊肉跳的胆怯。果子集成一堆,又分了出去大家吃,见者有份。若是丰收的年月,是要挨家挨户的送去十几家的;数量二十、三十、五十不等的视人头而定;核桃递过去得到真心的谢意,自己也很高兴。收成不好,自家并不采摘,任由大家打来吃了就是。
冬天,树枝光得一叶不剩,高高的枝头现出几个圆点,正是三五个核桃,是竹竿够不着留下的;越是够不着却越想够着它,总想有将它打下来的冲动,但并不为吃。蚂蚁少了,毛毛虫已绝迹,蚂蜂巢现出分明的轮廓,容易避险,爬树就更频繁了,犹如每天的走路习以为常;抓住西边一矮枝轻轻一跃,来一个猕猴似的倒挂金钩既已上去。在深寂的夜里,白月光泻下来,核桃树显得高大、威严、孤寂。
在一年四季日光分明的时日,枝叶的影印横斜,与那漏斗流沙、焚香定时辰、光移阶檐门楣掐算时间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回忆再美,仅供温存。过去,早已化作时空里的影子,不会在现实中长留。正如,我的身体不愿一直拖着过去重重的影子,在现实中颠沛流离。或许,现在你已做不了鸟儿们的天堂,不能再招引孩子们的亲热;你那伟岸的身姿好似匆匆一瞥的年华不能重现。但你要直起腰、抬起头,坚强生长,把那起起落落、浮浮沉沉惯看成月儿的圆缺阴晴。你未倒下,即是最大的兴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