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政治必修二知识点总结(完整版)人教版(4)
二、 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1、 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思想。
2、 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党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对于党在新世纪新阶段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3、 “三个代表”
① 内容: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② 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
a、 全面体现了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
b、 进一步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
c、 创造性回答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问题
d、 集中起来就是深化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
③ 地位: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
④ 关键:坚持与时俱进。
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最重要理论品质。“三个代表”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体系。坚持马克思主义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典范。
⑤ 核心:坚持党的先进性。
党的先进性适当存在和发展的根本条件,党的先进性适具体的,历史的。
党必须紧紧抓住发展这一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坚持党的先进性落实到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上来。
4、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5、 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是否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试判断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试金石。
6、 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党的执政权力来自人民,代表人民行使权力,在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基础上,使广大人民不断获得切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利益。
7、 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坚持把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 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
1、 民主党派的性质:作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它们都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
2、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3、 形成通力合作的友党关系
① 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实质:是代表广大人民掌握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中国共产党执政,这是我国政党制度的根本前提,是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内在要求,从根本上说,是我国的国家性质决定的。
② 各民主党派不是在野党、反对党,是积极的政治力量,具有法律赋予参政权的参政党。
③ 民主党派参政的目的,是共产党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中国更产党与各民主党来已成为亲密友党。这种新型正当关系是经历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几个历史时期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
4、 我国多党合作的政治基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中国共产党是国家政权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5、 我国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长期共存”是中国共产党存在多久,民主党派就存在多久,多党合作制度要长期存在下去。
“互相监督”实质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要在平等的基础上互相监督,尤其强调参政党监督执政党。
“肝胆相照”“荣辱与共”,表明参政党要和执政党一道经受考验,共同承担国家和民族盛衰兴亡的责任。
6、 多党合作的根本活动准则:遵守宪法和法律。
7、 多党合作的重要机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
8、 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
9、 中国共产党领导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有利于推动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的实现。
第七课 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及宗教政策
一、 处理民族关系的原则:平等、团结、共同繁荣
1、 处理民族关系,我国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基本原则。
2、
民族平等 首要原则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 三项原则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民族平等是实现民族团结的政治基础。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是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前提条件。各民族的共同繁荣特别是经济发展,又是民族平等团结的物质保障。
民族团结 重要原则 民族团结、民族的凝聚力,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照耀标志之一,是社会稳定的前提,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保证,是国家统一的基础
民族共同繁荣
根本原则 在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前提下,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富裕、共同繁荣是由社会主义本质决定,是国家实现现代化和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
3、 自觉履行宪法规定的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使每个中国公民的责任。作为当代青年学生,要把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付诸行动。
二、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适合国情的基本政治制度
1、 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2、 我国民族自治地区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旗)三级。
自治机关是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在行使一般大方国家机关治权的同时,享有和行使自治权。
3、 自治权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核心内容。
——自治机关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国家法律、政策,自主地管理本民族自治地方内部事务的权利。实际政治经济文化各个方面。
立法自治权、变通执行权、经济自治权、文化管理自治权、其他自治权。
4、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必然选择,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历史传统,“大杂居、小聚居”的民族分布特点,以及各民族在长期斗争中形成的相互依存的民族关系,使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具有坚实的社会和政治基础。
5、 民族区域自治是以领土完整和国家统一为前提和基础的,是国家集中领导与民族区域自治的有机结合,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使各族人民特别是少数民族人民把热爱本民族和热爱祖国的深厚感情结合起来,更加自觉地担负起捍卫祖国统一、保卫边疆的光荣职责。
① 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全
② 有利于保障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
③ 有利于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④ 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蓬勃发展。
三、 我国的宗教政策
1、 我国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2、 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是我国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
包括两方面:保护信仰宗教地自由;保护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是全面、完整的政策
宗教信仰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我国尊重和保护人权的重要体现,侵犯这一权利,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3、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保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宗教活动,制止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
4、 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
——我国政府支持宗教界在平等友好的基础上开展对外交往,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对我进行渗透,坚决打击宗教极端势力。
5、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既是社会主义对我国宗教的客观要求,也是我国各宗教自身的要求。
要求他们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要求他们从事的宗教活动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最高利益与民族的集体利益
支持他们努力对宗教教义做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
支持他们与各民族人民一道反对一切利用宗教进行危害社会主义祖国和人民利益的非法活动,为民族团结、社会发展和祖国统一多作贡献。
6、 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不是鼓励人们信仰宗教。我们要遵循唯物辩证法,以科学的态度对待宗教。
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特点
1、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
2、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是我国推进政治文明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区别于资本主义政治文明的本质特征。
3、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