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认证体检具体要求
1.心肺方面。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者除外)、频发性期前收缩、心电图不正常、心肌病及其他器质性心脏病者;血压不正常,过高或者过低;结核病;支气管扩张病,未治愈者;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肝炎病原携带者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验阳性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各种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病症),内分泌系统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血液病(单纯缺铁性贫血除外)者;慢性肾炎。急性肾炎治愈不足两年者;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者;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者;有以上情形者被认定为体检不合格。
2.视听方面。青光眼、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者;;色盲、色弱,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两耳听力均在2米以内者,或佩带助听器两耳听力均低于5米者;有以上情形者将被认定为体检不合格。
3.形象气质方面。两上肢或两下肢不能运动者,四肢残缺变形,行路步态跛行,上肢(特别是右手)残缺影响板书写字者;身体畸形,如明显鸡胸、驼背、脊柱侧弯外曲超过3厘米;五官不端正,面部有较大面积(3×3厘米)疤痕、血管瘤或白癜风、黑色素痣者;吐字不清,声音严重嘶哑,声带病变,严重慢性咽喉炎或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疾病之一而妨碍发音影响教学者。
教师资格证补办可以网上办吗
可以,网上可以补办教师资格证。
申请补发或换发教师资格证书者应该提交下面这些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原件一份;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
3、本人有用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申请补发教师资格证书的,还需提交刊登在公开刊行的报刊上的、自刊登之日起已满一个月的证书遗失踪声明原件。
教师资格证补办的详细步骤
1、查验档案
补办人到原教师资格认定单位查验档案,并复印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签署“与原件相符”字样。
2、提出补办申请
申请者持所需材料到原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补悄扒办,并按要求填写《教师资格证书补办、换发申请表》,填写与原教师资格证书一致的相关信息,一式三份,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签署“情况属实”字样。同时,教师资格认定单位在书面补办申请上签署“同意补办”字样。
3、发表遗失声明
补办申请人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公开发行、播映的报刊、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发表本人教师资格证书遗失声明,并取得遗失声明媒体介质原件或该新闻媒体的书面证明材料。
4、提交资料
补办人到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书面补办申请、刊登作废声明的报刊、小二寸证件照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办理补发手续。
5、办理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核实原存档教师资格证材料属实的基础上,再核对申请人提交的补办材料种类、数量及各项信息,情况属实的,予以办理。
教师资格证认定在哪里体检
体检一般在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具体的体检医院名单以当季认定公告要求为准。
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项目一般包括血常规、肝功能、胸片、EKG、内科、外科、五官科、眼科等。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要增加一些额外的检查项目。具体的体检项目要求以当地的要求为准。
通常情况下,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要求血压不能超过一定范围,不能患有某些疾病,视力和听力等也有相应的要求。此外,五官端正、四肢健全,不能有其他妨碍教学工作的疾病。
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一般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具体费用标准由体检医院决定,考生需要自行承担。体检费用一般在100-300元之间。
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表一般由考生自己打印,使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有些地区可以到体检医院领取体检表,不需要自己打印。体检表上的编号由体检医院填写,考生只需将个人信息填写完整,并粘贴一张与网报照片一致的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
在拍摄照片时,考生需要注意照片的大小、背景色以及自身形象等要求,确保与认定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完全一致。
有什么病不能申请教师资格证
(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教师资格体检不合格。
1、凡有下列病史之一者:癫痫病、癔病、夜游症、恶性肿瘤、严重血液病、严重神经官能症、精神病、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
2、凡有下列疾病之一且未洽愈者:结核病、支气管扩张、慢性肾炎、麻风病、甲型肝炎、晚期血吸虫病。
3、男性身高不低于155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0厘米。其中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可放宽至男性不低于150厘米,女性不低于145厘米。
(二)凡有下列疾病者,视为教师资格体检不合格。
1、器质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肌病,频发性期前收缩、其他器质性心脏病。
2、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疾病)、大动脉炎,内分泌系统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病、肢端肥大症等),并伴有并发症者。
3、类风湿脊柱强直、严重慢性骨髓炎。
4、肝大、质中等硬度以上;肝脾同时触及,肝在肋下2厘米以内(肝生理下垂除外),脾在肋下2厘米以内,肝功能不正常;单纯脾大超过2厘米,脾功能亢进;单纯脾大3厘米以上。
5、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生殖器疱疹,尖锐湿疣未愈者,艾滋病患者。
6、未纳入体检标准的其他影响健康和教学工作的严重疾病。
(三)凡有下列情形者,视为教师资格体检不合格。
1、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
2、血压大于140/90mmHg或者小于90/60mmHg,并伴有器质性改变者,具体情况可由体检医院认定。
3、青光眼;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色盲、色弱,申请幼儿园、特殊教育或相关专业教师资格者。
4、两眼矫正视力之和低于0者(体检实施中遇此情况,用标准对数视力表中相应的小数记录法,记录两眼视力之和再折算成5分记录数值)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
5、两耳听力均低于3米或一耳听力低于5米、另一耳全聋。
6、两上肢或两下肢不能运用;两下肢不等长超过5厘米;脊柱侧弯超过4厘米,肌力三级,显著胸廓畸形。
7、严重的口吃、嘶哑,口腔有生理性缺陷及耳、鼻、喉疾病之一,妨碍教学工作者。
8、面部畸形在3cm以上的疤、麻、血管瘤或白癜风、痣或身上明显纹身等。
(四)凡有下列情况者,应作进一步检查。
1、若发音异常,应进一步检查声带。
2、若心电图不正常或心律严重异常或心脏杂音明显,均应再做心电图或心脏彩超。
3、若肝、脾肿大或腹部有肿块,应做腹部B超或CT等检查。
4、若肝功能ALT及AST均高于正常值需进行肝炎相关检查,所有关于肝炎项目的检查中一律不 得进行乙肝项目检测(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工作外)。
5、若血糖异常,应进一步检查是否糖尿病。
(五)附加检查项目。
1、对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后两项指妇科)检查项目。
2、对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者增加胸片检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