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23高职分类考试志愿填报和考试时间
福建2023高职分类考试具体时间安排
(一)中职学校类考生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使用其在2022年6月参加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德育、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基础知识的合格性、等级性考试成绩。
职业技能测试于2023年3月中下旬举行,相应类别的具体测试时间以各主考院校公布的时间为准。
(二)普通高中类考生
普通高中类考生依据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择优录取。
对于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
2.普通高中类考生将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职业意识、职业潜质和职业素养等。
考生在填报专科批次常规志愿时,须在该网页上先行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题型为选择题)后,方可填报专科批次常规志愿。
(三)特殊群体类考生
1.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特殊群体类考生依据福建省统一组织的特殊群体类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参考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择优录取。
2.特殊群体类考生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两门,依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中语文、数学考试大纲命题,采用笔试考试,每门成绩满分150分,总分满分为300分。
考试时间安排在2023年3月中下旬进行,实行语文、数学同场合卷考试,考试时长120分钟,考点设在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特殊群体类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专科批次常规志愿时,须在该网页上先行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题型为选择题),方可填报专科批次常规志愿。
2023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职业技能测试主考院校名单
序号 | 主考院校 | 职业技能测试类别 |
1 |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 汽车类 |
制造类 | ||
航运技术管理类 | ||
2 |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计算机类 |
电子类 | ||
电工类 | ||
3 |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教育类 |
4 |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 农林类 |
畜牧类 | ||
5 |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 医药卫生类 |
6 |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 | 食品类 |
化工类 | ||
渔业类 | ||
7 |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 音乐与表演类 |
广播影视类 | ||
8 | 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 体育类 |
9 |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 土木工程类 |
城市轨道交通类 | ||
10 |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美术与设计类 |
11 |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 商贸管理类 |
办公事务类 | ||
公共管理与服务类 | ||
铁道运输类 | ||
12 |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 旅游服务类 |
物流管理类 | ||
13 | 黎明职业大学 | 财经管理类 |
服装类 | ||
纺织类 | ||
14 |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形象设计类 |
15 |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 | 餐饮类 |
福建省高职单招考试内容
报考人员选择的报考类别,如与其参加的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专业基础知识考试课程对应的报考类别不一致的,其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成绩按零分计。职业技能测试由全省统一组织,高职院校联合具体实施。
福建高职扩招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原则,省教育考试院负责投档和录取监督,招生院校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招生政策以及招生章程等规定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录取。
(一)招生计划
高职扩招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报考类别,分为面向“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应届、往届毕业生”、面向“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和面向“退役军人”等3类。考生不能跨类别填报志愿。
(二)录取办法
先组织实施常规志愿录取。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后,公布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组织考生填报征求志愿并录取。征求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不再组织补录工作。
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按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在平行志愿投档时,文化素质考试总分相同的,按语文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考生的位次。若仍同分,则认可录取系统的投档结果。若因同分造成同一院校专业投档人数超过计划数,超过部分一并录取。
(三)免试录取
对于进入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队、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一等奖的考生,在其他考生投档录取前,优先予以免试录取到相关对口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