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本科高考能填多少个志愿
广东本科高考能填多少个志愿精选篇1
根据往年广东省高考填报志愿相关规定来看,关于高考本科能填报的志愿和专业详情如下所示:
1、本科录取批次:普通类 (物理、历史)均设1个平行志愿组,分别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数,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2、艺体类统考:设1个平行志愿组,设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广东本科高考能填多少个志愿精选篇2
一般高考志愿每个批次的院校可以填6-8个平行志愿。另外每个学校后面都有六个专业可选,具体情况还是要看各省的志愿设置。
第一批本科:可填报A、B、C、D四个院校志愿
第二批本科:可填报A、B、C、D、E、F六个院校志愿
高职(专科):可填报A、B、C、D、E、F、G、H八个院校志愿
第一批本科征求志愿:可填报A、B、C三个院校志愿
第二批本科征求志愿:可填报A、B、C、D、E、F六个院校志愿
高职(专科)征求志愿:院校志愿数量不限
每个院校志愿中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还有是否愿意调剂等选项。征求志愿环节中,每个院校志愿可填3个专业志愿及是否愿意调剂选项。
广东本科高考能填多少个志愿精选篇3
1、登录指定网页:网上填报志愿需要在省级招办指定的网上进行,比如登录指定网页,打开浏览器,输入网报网址;其中指定网页一般会印制在准考证上面,或者打省招办办公定电话咨询。
2、输入用户名和密码:一般来说用户名是考生准考证上的14位报名号数字,而第一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的初始密码是身份证号码,所以考生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
3、阅读考生须知:考生在进入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后,网页会跳出“网上填报志愿考生须知”,其主要就是告知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流程和注意事项。所以考生应当仔细阅读,在具体了解操作流程和相关要求以后再进行下一步的操作,这样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保持志愿填报的正确无误。
4、修改初始密码:在第一次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后,考生切记一定要修改初始密码,如不修改则会自动返回到上一步,无法继续往下操作。一般来说修改的密码的时候尽量填写自己常用的联系方式;在正式修改成功后,再开始填报志愿。
5、选择批次填报志愿:点击“填报志愿”按钮后,选择要填报的批次,然后根据提前草拟的志愿表填报院校代码和所选专业代码到志愿栏,此时需要注意的就是千万不要错栏错位,所以需要仔细且严格按照流程来操作。
6、检查核对:考生在自己的院校代号和专业代号输入完毕后,点击“下一步”按钮,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将已填的代号转换成相对应的院校和专业供考生检查核对,在该种情况下考生一定要阅读屏幕上的提示信息,仔细核实显示的学校和专业是不是自己想要填报的。一般不是的情况是会出现红色字体提示的“无效院校”或“无效专业”,这样就需要及时更正;而想要修改或补填志愿,则可以点击“上一步”按钮,返回到填报界面进行修改或补填。(这是高考网上填报志愿非常重要的步骤之一)
7、保存志愿信息:在检查志愿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只有点击了填报的志愿信息才会储存到网报系统中;不点击的话,志愿信息就保存不了,等于没有填报志愿;且在填好每一个批次的志愿后,都要点击“保存”按钮,保存这个批次的志愿信息;而在保存好以后,再从第五步开始填报其他批次志愿。
广东本科高考能填多少个志愿精选篇4
37. 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的投档原则、 比例及顺序按《广东省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执行。
(1)高校要根据省招生办公室预投档的生源情况,及时反 馈是否增加招生计划。增加计划的,省招生办公室按增加计划后 的计划数以 1:1 比例投档;未反馈的,按原计划数 1:1 比例投档。
(2)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是以院校专业组为投档单位,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一次性投档。平行志愿 投档时,按考生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院 校专业组志愿。只要考生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中被检索到符 合投档条件的院校专业组,即向该院校专业组投档。投档后,其 他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无效。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专 业组,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志愿投档机会。如果考生档案投档 到某院校专业组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院校专业组。
《广东省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内容如下:
第十二条 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按考生成绩排序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序高的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依次逐个检索投档;术科考生需文化课总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加分)和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
第十三条 平行志愿投档分预投档和正式投档。预投档只提供生源基本情况。正式投档为高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
第十四条 省招生办公室按既定投档原则可进行两次预投档。第一次预投档为高校提供本校的生源基本情况,高校据此决定是否增加招生计划,并及时向省招生办公室反馈投档要求(招生章程要求的术科成绩等);省招生办公室根据高校反馈的意见,调整招生计划,进行第二次预投档,供各招生院校最终确定招生计划。第一次预投档比例为1:1.05。
第十五条 预投档后,高校须在正式投档前确定招生计划,并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反馈增加计划的高校,省招生办公室正式投档时按增加计划后的计划数1:1比例投档;未按时反馈的,正式投档时按各高校原公布的招生计划以1:1比例投档(下同)。
第十六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各批次均实行一次性投档,缺档院校不即时补档,缺额计划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第十七条 各批次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招生办公室视情况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缺额情况及填报征集志愿的资格线,面向未被录取的当批次资格线上考生征集志愿录取。
第十八条 征集志愿录取不进行预投档。投档时,在填报征集志愿资格线上,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以1:1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如院校投档线低于原公布最低投档分数线,则该投档线为该校最低投档分数线。
第二十二条 符合相关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含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综合评价录取试点等)报考资格并经公示的考生,省招生办公室将符合条件并填报志愿的考生全部一次性投档给有关高校,由高校择优录取。省招生办公室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和高校录取原则审核。高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加分分值,按照本校公布的招生章程确定录取名单,并将不录取考生电子档案及时退回省招生办公室。
第二十三条 在我省招收保送生、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职教师资、残障生等高校,由高校确定录取名单后报省招生办公室录取。
第二十四条 各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考生,录取时由高校单独增加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38.非平行志愿批次的投档原则、 比例及顺序。
(1)省招生办公室在录取最低分数线上,按考生志愿顺序 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并视实际情况适当控制各院校投档比例。投 档比例不超过 1:1.2,按考生成绩排位从高到低投档, 即第一次 投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尚有缺额的,进行补投,投第一志愿及 后续志愿。
(2)教育部批准自行划定分数线的艺术类独立设置院校或 专业,省招生办公室按院校确定的分数线进行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