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高考加分政策
内蒙古高考加分政策(篇1)
第一个原则是“喜欢”。首先要把自己最喜欢的专业放在最前面。这就要求考生在平时就要不断思考和探索自己的兴趣和爱好,增强对目标大学及专业的了解。对于有意向的大学和专业要有一个喜好程度的排序,不要过于计较往年投档分的高低。
第二个原则是“高低分”原则。就是在填报志愿时要参考往年的录取分数线,新高考改革目前还是在浙江省范围之内,高校的专业排名应该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不太可能有很大的变化,所以往年的录取分数线是一个很好的参考,依据高分在前、低分在后的规律,排出来,根据自己的成绩进行填报,就错不到哪里去。
第三个原则是“冲一冲”。既然有80个志愿可以填报,为了尽可能发挥出它的作用,就需要在同一批志愿里也分出档次,多找几个保底的平行志愿,当然,这些保底的志愿也是自己能接受的,这样就不会轻易地因为前面的志愿录不进就自动掉落到下一个档次的志愿,大大降低不录取的几率。这里需要了解的是,二零一七年是新高考政策的第一年,它的一个显著变化,是会造成许多考生进了原先以为进不了的学校,这对考生来说是很好的机遇。所以,如果你不是很在意掉落到下一档次的学校的话,就可以放大胆地冲一冲,多填几个平时觉得有点高攀的学校,或许,就真的进了呢?
具体该怎么做?有专家建议“三步走”:
第一步,就是选择出30个左右的志愿冲学校。这是作为“冲”的志愿,那么适合的就是那些学校对你来说很不错、但往年的取分比较低的专业。这里需要有几个常识:比较偏远地区好学校的一般专业更容易爆冷门;在选考科目上提出单科选考科目要求的,因为有资格报考的考生大大减少,竞争程度往往会低一些;如果有明确考研意向的,可以选择一些取分相对较低基础学科,本科期间打下扎实基础,更有利于考研。你冲的是学校,对专业就不必过于纠结。专业不理想问题有两个饿解决的办法,一是进了高校再转专业,二是通过考研实现换专业。
第二步,选择30个左右最有可能被录取的志愿。考生可以在以行业发展的大前提下综合考虑自己的兴趣爱好、个性特长、家庭背景、就读城市等自己认为重要的要素,筛选出大学和专业间的最佳结合点。建议挑选出10所左右大学,每所大学选择3个专业,然后根据喜好程度、有梯度地排序。
第三步,选择20个左右志愿作为保底专业。针对这些志愿,我们在分数上是有较大优势的,最好的情况是学校很一般但专业和地域上有优势的那种学校和专业。这里能想象得到的是,按专业填报志愿后,热门专业会更热门,即使是那些在较低批次学校的热门专业,录取分数一般也会提高不少。
内蒙古高考加分政策(篇2)
一句话,先位次,后线差,位次为主,线差为辅,什么意思呢,就是在你获知你的高考分数后,同时,会公布你所在省份区域的一分一段表,通过一分一段表你就能知道你的省排名,也就是位次,就可以根据你的位次与你所在分数段大学和专业的往年录取位次进行对比参考,我们一般都是参考近3年的录取数据.千万不要只参考1年的数据,如果只参考1年的数据,这种录取偶然性的风险教会很大。另外,还要注意的是所选专业招生计划的数量以及变化情况,比如说,有的大学就招1人,那么除了录取数据参考很难,而且,被录取的概率也不好推算,这种情况下,就要谨慎选择了;还有就是招生计划数量增减幅度较大,去年招10人,今年招20人,增大了一倍,像这样数量变化很大的情况,就不能简单的对比数据,还要根据扩招或减招的趋势来判断录取的可能性了。
一定要注意分数和位次的换算,一般常用的换算方法是线差法和位次法,根据批次线线差折算分数和根据同位次折算分数,然后再进行查询。在分数换算过程中,建议考的好的考生采用位次法,成绩排名靠后的考生可以采用线差法,但无论采取什么方法换算过来的分数都只能作为参考,因此在选择志愿过程中一定要慎重。
参考学校招办公布的数据和省招办官方公布的数据进行对比的时候,一定要留意特殊类型的招生专业。如提前批专项计划招生专业、高水平运动团、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高收费专业、农林护理类相关专业、软件类等相关专业,因为这些专业在招生时是单独招生,一般和学校的普通专业不在一起,因此在参考正常批次报考院校时,一定要将这些专业剔除。此外,还要留意加分同学的影响,虽然现在减少了很多政策性加分,但还是有一些地方有特殊加分。当然,除了这些还需要根据高考报名人数、专业冷热、国际大背景及政策等做微调,当然学校招生类型也有一定影响,比如有的学校现在用直博在招生,有的学校用5+3硕士在招生,有一些文科院校用双学位在招生。另外,高校校区的变化,办学层次的提升,比你的目标院校分数高,位次靠前的专业加计划,高校招生宣传的力度,国家产业政策等都会对位次产生影响。
内蒙古高考加分政策(篇3)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烈士子女;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2.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和俄罗斯族考生,可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可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5.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取分值最大的一项,不累计加分。
6.以上第1条、第2条、第3条、第4条加分项目及分值面向所有高校投档时使用,但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7.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公安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按照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严格规范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政干〔〕64号)规定,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报考军队院校,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