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合肥中考招生政策
2016合肥中考招生政策如下:
合肥市教育局发布了今年该市中考中招政策。与往年相比,今年最大的变化是,省市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必须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再单独设置省市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控制线。2016年,合肥市中考报名人数为70513人,其中,市区27848人,比2015年增加455人。目前市区理科实验操作考试、体育考试均已顺利完成。今年各高中的招生计划略有调整,其中,合肥一中、六中、八中3校联招增加计划300人,普通高中学校合肥市区招生计划总量为19690人。
[变化]指标到校生取消最低分数线
今年合肥市将严格执行省教育厅规定,不单独设置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以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为底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市区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比例保持85%不变,按照各初中实际就读满三年的毕业年级学生(除符合条件的军转干部随迁子女和巢湖区划调整人员子女外)数,按比例分解到市区各初中学校。各初中学校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计划待考生资格审查后予以安排并公布。
学生上“示范”学校机会更多
今年,合肥市继续优化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根据中考报名人数、学校办学条件、2015年普高计划完成率等综合考虑,2016年安排市区普通高中计划19690人。其中,合肥一中、六中、八中继续联合招生,每校均增加招生计划100人,每校招生计划1750人(不含国际班招生人数)。合肥168中学市区增加招生计划300人。合肥十三中、三十四中停止高中招生。
禁止公办高中跨省辖市招生
今年,合肥市区禁止公办普通高中跨省辖市招生,同时,不下达民办普通高中跨区域招生计划。
随迁子女将统筹安排入学
合肥市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各县(市)区要积极稳妥地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保障符合政策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公布接收随迁子女学校名单,并统筹安排入学工作。随迁子女入学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证所在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地点报名。
省示范高中特长生招生微调
在省示范高中特长生招生方面,因合肥十三中暂停高中招生,校园足球招生计划拟调整到合肥十一中。
[加分]快来看你是否符合加分政策
●增加20分投档: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考生,以及在飞行等高风险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考生
●增加10分投档:归侨、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考生、台湾籍考生、烈士子女考生、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考生、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考生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考生,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考生,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考生。
●增加5分投档:少数民族考生,其他侨眷,在本省定居的港澳同胞及港澳同胞、外籍华人在本省的眷属考生;
(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能享受其中最高的一项)
[志愿]普通高中志愿共分五个批次
提前批次:省示范高中特长生招生;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合肥三中、合肥十一中、庐阳高中三校体育特色班面向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招生;国际班招生;高校附属中学面向本高校教职工子女考生招生;完全中学直升生招生。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设2个志愿,其他均设1个志愿。
第一批次:合肥一中、六中、八中联合招生(含指标到校生,同一志愿、同一录取最低分数线)。设1个志愿。
第二批次:合肥二中等11所省示范高中招生,中科大附中招生。设A、B、C 3个平行志愿。
第三批次:共建实验班招生,市示范高中招生,一般普通高中普通班招生,外语实验班招生。设A、B、C 3个平行志愿。
第四批次:一般普通高中艺术、体育特色班招生。设A、B、C 3个平行志愿。
[录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择优录取。考生中考总分须达到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其中普通高中特色班、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及合肥三中、合肥十一中、庐阳高中三校体育特色班面向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招生的考生须达到相应的录取最低控制线。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须达到4个C等级及以上(省示范高中须达到4个B等级及以上)。省示范高中特长生、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与普通高中要求相同。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将按照考生中考总分、学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志愿,分批次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将先对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进行多重排序,得到一个从高到低的顺序位,再进行投档、录取。
看了“2016合肥中考招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