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2017年中考政策确定(2)
资格审查办法
考生身份类加分资格审查办法
少数民族考生,应提供考生本人及父母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以及复印件。由学校汇总考生的规定材料、登录成都市中考加分资格审查系统进行录机后,统一到各区(市)县招办办理。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由成都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外事侨务办”)提出考生应提供的材料清单及对有关材料的明确要求,由考生(或家长)按要求提交材料,报市外事侨务办审核,并由市外事侨务办将最终名单以正式公函方式交市招考办,正式名单的内容包括:考生报名号、姓名、毕业学校、加分类别。由市招考办统一公示后,形成最终符合加分资格的名单。公示中如有问题,由市外事侨务办负责处置。
台湾省籍考生由成都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台办”)提出考生应提供的材料清单及对有关材料的明确要求,由考生(或家长)按要求提交材料,由各区(市)县台办初审,报市台办终审后形成名单,由市台办将最终名单以正式公函方式交市招考办,正式名单的内容包括:考生报名号、姓名、毕业学校、加分类别。由市招考办统一公示后,形成最终符合加分资格的名单。公示中如有问题,由市台办负责处置。
符合规定的留学人员子女由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提出考生应提供的材料清单及对有关材料的明确要求,由考生(或家长)按要求提交材料,由各区(市)县人社局初审,报市人社局终审后形成名单,由市人社局将最终名单以正式公函方式交市招考办,正式名单的内容包括:考生报名号、姓名、毕业学校、加分类别。由市招考办统一公示后,形成最终符合加分资格的名单。公示中如有问题,由市人社局负责处置。
素质教育类加分资格审查办法
科技类、体育类、艺术类加分,应提供考生参加规定比赛的获奖证书、等级运动员证书等的原件、复印件,填写相应表格后,交初中学校,由初中学校逐级报审。
过程评价类加分资格审查办法
获市(地区)级及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应提供原始报批材料,如果原始报批材料遗失、损毁,应由原审批部门出具证明。由学校汇总考生的规定材料、登录成都市中考加分资格审查系统进行录机后,统一到各区(市)县招办办理。
军人子女加分资格审查办法
军人子女享受加分的政策、应提供的材料以及上报、审查的流程由成都警备区政治部负责,成都警备区政治部将最终名单以正式公函报成都市教育局。由成都市招考办统一公示后,形成最终符合加分资格的名单。公示中如有问题,由成都警备区政治部负责处置。
注意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未提交不再办理。5月26日中午12:00,加分资格审查系统关闭,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审核部门整理数据后,市招考办于5月31日公示加分名单,接受考生、家长监督。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应于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审核部门提出申诉、举报,逾期不再受理。审核部门接受申诉、举报后,立即复查,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结果告知申诉、举报者,需纠正的,市招考办将于6月10日前在成都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网站(网址:WWW.CDZK.ORG)上公布。加分办理过程中发现违纪、做假的,可向纪检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部门举报。
指标到校生工作
按照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的规定,成都市今年仍将省二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生计划的50%作为指标到校生名额均衡分配到服务区内的所有初中学校。按照指标的分配范围,分为市级统分指标、区域指标、区域调剂指标等。
指标到校生的基本条件
指标到校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正住户籍在我市(其中,中心城区范围内的指标到校生须为中心城区户籍,郊区[市]县指标到校生须为当地户籍);
2.初一年级即在本校按政策规定正常入学、有本校3年正式学籍且在本校连续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符合政策规定正常转学的,应在本校连续读满2个学年以上、且有本校2年或以上正式学籍;
3.择校入学的学生不能享受指标到校生;
4.德、智、体、美优秀,综合素质评价达到A等、体育达标。
指标到校生的分数要求
市级统分指标生、区域调剂指标生均须参加中考,中考升学成绩(不含特征加分)不低于中心城区省二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填报志愿指导线下10分方可录取。从2018年起,市级统分指标生、区域调剂指标生中考升学成绩(不含特征加分)不低于中心城区省二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填报志愿指导线方可录取。
指标到校生的公示
1.公示名额
市教育局将在市招考办网站公示中心城区各初中学校分配到的市级统分指标名额(包括高中学校名称、名额数)。各中心城区教育行政部门也应在本区教育行政部门官方网站公示本区范围内所有初中学校分配到的市级统分指标、区域指标及区域调剂指标名额(包括高中学校名称、指标类型、名额数)。各初中学校应在校内、毕业班级内公示本校分配到的市级统分指标、区域指标及区域调剂指标名额(包括高中学校名称、指标类型、名额数)。
2.公示操作办法
市教育局将在市招考办官方网站公示全市指标到校生操作办法。各中心城区教育行政部门也应在本区教育行政部门官方网站公示本区指标到校生操作办法。各初中学校应在校内公示本校指标到校生操作办法。
3.公示推荐过程及结果
各初中学校应在校内、毕业班级内张榜公示本校符合指标到校生基本条件的所有学生名单、产生出的结果(包括学生姓名、对口的高中学校以及符合条件但自愿放弃的学生名单)。
政策咨询
中招政策和相关工作安排,考生和家长可咨询市、县两级招办以及所在学校,或登录成都市中考网络应用服务平台(zkzx.cdzk.net)、成都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网站(www.cdzk.org)查看中考政策。
看了成都市2017年中考政策确定还看:
1.2017年成都中考政策
2.2017最新中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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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7成都中考分数线
5.2017中考招生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