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的心得体会范文3篇
党的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是我们党奋斗历程中又一次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大会。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3篇的心得体会相关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的心得体会范文一:学习领会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全党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通过学习,努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行使职权的能力。下面我就这个问题谈一点学习体会,汇报的题目是《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行使职权的能力》,讲三个大问题:1、依法治国的重要性与紧迫性;2、全会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路线图与新举措;3、全会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特点。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依法治国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全会提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对法治的重要性、紧迫性作了深刻阐述。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
1、法治是人类迄今为止最好的治国理政方式。人类历史上不同时期曾经奉行不同的治理模式,如宗教国家奉行的神治,封建国家信守的德治,强权政治下的人治,等等,然而法治是人类迄今为止最好的治国理政方式。法治一词最早出现于《晏子春秋·谏上九》:"昔者先君桓公之地狭于今,修法治,广政教,以霸诸侯。""威不两措,政不二门,以法治国,则举措而已。" 意思是说,统治者治理国家,自己的权威不必要建立在更多的基础之上,只要不政出多门,仅仅运用法律,就会象人们举手抬足那样,轻而易举地治理好国家了。这是对法治作用最深刻认识,也是中国历史上出现最早的"以法治国"四个汉字的并排连接。我国历史上关于法治决定一个国家兴衰、强弱的论述很多,如《《韩非子。有度》:"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慎子。君臣》云:"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墨子。法仪》云:"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也",等等。
2、依法治国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由之路。孙中山先生说过,"立国于大地,不可无法也。立国于世纪文明竞进之秋,尤不可以无法。"文明一词,最早出自《易经》,曰"见龙在田、天下文明。"是需要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与准则,是一种社会进步状态,与野蛮相对立。这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特征。因此我党将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建设目标并写入宪法。依法治国,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由之路。
3、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扩大对外开放的内在要求。市场经济本质上就是法治经济,只有加强法治建设,努力营造经济发展优良的法治环境,才能使经济改革顺利推进。法治化是经济转型的重要前提。从国际经验来看,新兴市场国家经济转型能否成功,能否避免拉美化,一个法治的、公平的、市场化的体制能否搭建将是关键。在对外交往中,也需要按国与国之间约定的法则和国际惯例办事。依法治国,就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这种内在要求,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优势,推动生产力不断发展。也將继续提升中国的国际形象,进一步赢得世界对中国的信任,增强国家软实力。
4、依法治国是化解我国当前各种风险和挑战的必然选择。众所周知,我国建设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正面临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依然突出,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大量存在。广大人民群众政治参与意识不断增强,对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要求日益提高。如果说,过去更多靠的是"摸石过河"的勇气、以"破"为主的血性、先行先试的闯劲,那么今天,当前怎样才能保障健康、平稳、可持续发展呢?只有借助法治的力量,因为法律是大家最基本的共识,法律有国家强制力做后盾。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从粗放发展阶段转向科学发展阶段,必须通过法治克服短期化、功利化倾向;改革进入"深水区",必须通过法治对既有的利益结构进行调整,打破既有的利益结构。同时,通过法治化的方式正确处理群体性事件,以及老百姓正当的合理诉求。
5、依法治国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本质特征。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明确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如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同志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国家治理现代化本质上是国家治理法治化,关键就是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管子·明法解》"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谓为大治。"
(二)、全会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举措
1、坚持依宪治国,完善人大及会宪法监督。5000余字的公报,先后10次提到宪法,并明确,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还提出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突出依宪治国的基础地位,进一步明确表明了依宪治国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布局的基石。将提过的"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写进公报,意义重大。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规定了一国的社会制度、国家制度、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在一国的法律中有最高的权威和最大的效力。任何的法律法规都不得与之相违背。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只有严格依法办事,认真贯彻实施宪法,才能够推动宪政建设。在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宪法的实施可以说是法治的首要问题。公民的基本权利即宪法权利为基本****,其价值的实现就在于规定公民享受哪些权利,以及这些权利是否得到保障。
2、立法先行。全会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立法先行这是一个亮点,强调我们国家的各种活动,包括改革要发挥立法的先行促进作用,也是保障我们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一个重要措施。
(《管子》强调,"法而不行,则修令者不审也;审而不行,则赏罚轻也;重而不行,则赏罚不信也;信而不行,则不以身先之也。故曰:禁胜于身。")
3、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公报特别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提出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此外,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这意味着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中,法治政府是重中之重。
10月24日,国务院主持召开国务院党组会议,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部署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会议强调,政府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源自法授。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所有行政行为都依法办事、程序正当。各级政府及工作人员要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不断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用法治引领改革发展破障闯关、推动民生改善和社会公正。要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筑牢法治"篱笆"、遏制权力"越线".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政府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依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二是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健全政府依法决策机制,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推动重点领域立法,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决策和立法紧密衔接。三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梳理各部门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现决策、执行、结果公开透明,增强政府公信力。
4、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及责任倒查机制。全会提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体现出重大决策有法可依、依法追责思路。只要是滥用决策权或失职渎职等原因导致重大决策出错,那么不论时间变化、空间变化,也就是不管经过了多少年,是现职还是已经退居二线,不管身处何地,都要对错误决策付出代价,有利于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慎重决策。
5、建立干部干预司法活动责任追究制度。全会提出,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以解决行政干预司法的问题。
( 明太祖朱元璋皇帝:"畏法度者最快乐。")
6、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法院和检察院。司法改革是依法治国突破口,截至目前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的三次会议,两次都涉及司法改革。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成为全会重头戏。全会提出,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以解决司法行政化、地方化问题。
("官不私亲,法不遗爱,上下无事,唯法所在。"《慎子君臣》)
("夫爱人者不阿,憎人者不害,爱恶各以其正,治之至也。臣故曰:法任而国治矣。"《商君书·慎法》)
7、 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全会提出,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这就意味着,干部的升迁在一定程度取决于法治工作的成绩。
8、从律师、专家中招录法官、检察官。全会提出,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完善职业保障体系,有利于推进法治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英国哲学家培根说:"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
9、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全会提出,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可以看出,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依法治国提出了很多高标准的发展目标,将为中国未来发展提供法律制度保障。"法者,治之端也。"今日中国,法治正在成为国家治理理念、社会共同信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向国内外鲜明宣示,我们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总抓手,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法治中国而奋斗!
(《淮南子·氾论训》:"知法治所由生,则应时而变;不知法治之源,虽循古终乱。")
三、全会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特点
全会公报为中国建设法治国家描绘出新的路图线,推出的新举措,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纲领性文献,依靠法治为改革顶起大梁的坚实步伐。从依法治国到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法治建设的一次极为重要的升级,是中国共产党探索治国理政规律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成果,是中国政治文明进一步提升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契机。
(一)、全面依法治国是人类法治文明的继承版。法治是政治文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标志,凝结着人类智慧,为各国人民所向往和追求。从中国春秋战国时期法家提出的法治概念到亚里士多德对法治的经典论述,从古希腊、罗马到后来的英国、美国及欧洲大陆,经过几千年的历史、文化积淀,人类法治文明结出了以下累累硕果:(1)规则治理;(2)良法善治;(3)主权在民;(4)****保障;(5)权力控制;(6)法律平等;(7)法律至上;(8)司法公正;(9)程序正当;(10)人人守法。对这些人类传承下来的优秀法治文明成果,四中全会进行了充分借鉴。
四中全会强调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涵。
(1)、宪法法律至上是第一要义。同志就任后不到一个月,就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颁行3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提出"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并强调宪法的生命和权威在于实施。这是党的十五大正式将依法治国确定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以来,党的最高领导人首次肯定了宪法的至上性,首次从宪法的生死存亡的高度来强调宪法实施的重要性。 ( 2)、保障****是精髓所在。(3)、公平正义是价值追求。习今年1月份接连两次发表重要讲话,分别要求加强对权力的制约监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4)、权力制约是重要原则。(5)、社会和谐是最终归宿
(二)、全面依法治国是法治国家建设的中国版。一国的法治总是由一国的国情和社会制度决定并与其相适应。法治中国,是中国人民的主张、理念,也是中国人民的实践。经历三十余年的发展,中国探索出了一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道路,并已经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其本质特征与基本标志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主要方面:1、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路径。全会公报首次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2、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系为基础;3、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针;4以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为根本,等等。
(三)、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法治建设的升级版。中国的法治建设从古至今大体上经过了以法治国、依法治国和法治中国三个阶段。新中国成立后,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不太重视法治建设。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逐渐地强调法制建设,进入依法治国阶段。党的以来关于法治建设的主要精神:1、进一步突出了法治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中的重要地位;2、将法治精神贯穿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全过程和各方面;3、全面部署了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各个环节;4、集中阐述了新时期坚持不懈抓好宪法实施工作的基本要求;5、系统强调了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6提出了建设法治中国的目标;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命题的提出,将我国的法治推到了一个新阶段。全会公报有两个关健词非常重要,那就是全面、体系。四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且整个设计的法案确实也表现为依法治国在各个领域的全面展开。在国家的领域、政府的领域、社会的领域、政党的领域,包括军事的领域。全会提出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个法治体系是第一次提出。它有别于我们传统所提的法治体系,这个法治体系就意味着我们不仅停留在法律制度的建设上,更重要的要关注法律的实施和法律遵守。而且这个法治体系非常完整,它包括法律规范的体系、包括法制的实施体系、包括法制的监督体系、包括法制的保障体系,还包括党内的法规体系,甚至还包括军队的军事的法制体系,所以这些完整的体系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个目标体系,等等。
10月25日新华社"新华视点"微信刊发了《八论"规矩"》一文: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定了规矩就要照着办;这里是立规矩的地方、自觉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使大家熟悉民主集中制的规矩;自觉按原则、按规矩办事;要坚持原则、恪守规矩;按规矩办事、按规矩用权意识显著增强。
最后我想用康德一句话作为这次汇报的结束语:" 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法则。"
的心得体会范文二:一、深化“三中全会”部署
“一中全会”一般紧接着党的代表大会之后召开,聚焦“人事”,讨论、选举党的领导;“二中全会”一般在全国两会之前召开,主题也以“人事”为主,讨论新一届国家机构的人事安排;“三中全会”则以“经济与改革”为主题,改革开放以来历届三中全会的决策部署,对中国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而“四中全会”,一般与“三中全会”相隔一年左右,会期一般4天,会议内容通常全面落实、深化“三中全会”的决策部署。
8个月前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今年10月将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
二、多以“党建”为主题
特别是十四届四中全会以来,“四中全会”还常聚焦“党建”。十二届四中全会,讨论确定了关于进一步实现中央领导机构成员新老交替的原则;十四届四中全会、十六届四中全会、十七届四中全会均以党建为主题。
如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党内存在不少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符合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削弱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严重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严重影响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和执政使命实现,必须引起全党警醒”。
三、会进行部分人事调整
依据党章等规定,开除中央委员、中央候补委员的党籍,要经党的全会决定。十五届四中全会、十六届四中全会,分别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许运鸿问题的审查报告》、《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田凤山问题的审查报告》,分别撤销许运鸿、田凤山的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中央委员会委员职务,开除二人党籍。
以来,我国反腐力度超过以往,此前被查的34名省部级高官中,有中央委员(国资委原主任蒋洁敏、公安部原副部长李东生),中央候补委员(____、四川原副书记李春城、中国石油(行情,问诊)天然气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王永春)等。按照规定,上述人员的处理,也将在今年10月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审议通过,追认、确认。
四、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中共中央政治局7月29日召开会议,决定今年10月在北京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主要议程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
自1997年9月12日中共十五大首次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如今已过去17年。“四中全会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将依法治国方略具体化、路径化,让依法治国真正"看得见,摸得着"”,原最高法院研究室主任、国家法官学院教授张泗汉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在去年11月份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也有专门的篇幅论述推进法治中国建设问题。《决定》要求,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此外,还特别强调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性。
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到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中央政治局会议认为,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原最高法院院长肖扬2007年曾在《求是》杂志撰文,回忆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过程。1994年下半年,司法部党组经过慎重研究,向党中央正式提出为中央领导同志举办法制讲座的报告,并且草拟了讲座的选题。肖扬时任司法。
到2002年10月,中央法制讲座共举办了12次。肖扬回忆, 1995年下半年,中央举办第三次法制讲座筹备工作开始,司法部党组认为,应当介绍一下法律界最关注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这个根本问题。
他写到,部党组向党中央正式报了这个选题,同时还报了另一个选题。仅过两天,党中央就批准了部党组的报告,******同志在同时报送的两个选题中,亲自圈定了《关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1996年2月8日下午,中央第三次法制讲座在中南海举行。“这是一次非同寻常的法制讲座,因为正是在这一次讲座的总结讲话中,******同志提出了依法治国方略,并对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进行了全面深刻的阐述。”肖扬写到。
值得注意的是,法制讲座提出的“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在十五大报告中变成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中央在起草十五大报告时认真研究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尤其是法学界专家学者意见后决策的结果。”肖扬回忆。
“此后直到,依法治国一直是党中央的重要命题。”张泗汉说。而在报告中,对于十五大报告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分别加上了“全面”和“加快”的要求。
“但多年来,如何实现依法治国,其实还并不清晰”,张泗汉说,“四中全会研究推进依法治国,将是对报告的重要深化”。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其中提到,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
此后,以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为核心的司法改革开始试点。“司法改革是实现依法治国的重要部分”,张泗汉说,“司法领域做到依法治国的根本,在于实现司法公正,但依法治国并不仅仅包括司法领域,还体现在很多方面,比如反腐,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2013年2月23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
司法改革与依宪治国
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
在《决定》中,法治中国建设包括五个部分的内容:维护宪法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和完善****司法保障制度。其中排在首位的是维护宪法权威。
在这五个方面内容中,其中部分内容已纳入司法改革的范畴。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去年曾在《人民日报》撰文称,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举措。
在今年6月份,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上,司法改革成为重头戏。这次会议通过了三份与司法相关的改革方案—《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关于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方案》。
随后,六个省市的司法改革试点迅速启动,围绕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四项内容,有序开展。
改革涉及到对当下司法运行体制机制的调整,利益牵涉面广,涉及问题众多,其中尤其是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的改革难度较大。
分析人士认为,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显示了中央对此问题的高度重视。在7月29日的中央政治会议上,依法治国被提到了新的高度—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今年4月,中央编译局副局长俞可平在《求是》杂志撰文,他在这篇题为《沿着民主法治的轨道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文章中提到,要坚持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方略。
2013年10月30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立法规划公布。修改立法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红十字会法等法律,以及制定慈善事业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社会救助法等法律被纳入规划。
其中,被称为“小宪法”的《立法法》位置瞩目,被列入关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立法项目。
“新一届的党中央领导强调法治,强调树立新的法治思维。”原全国人大会法工委研究室副主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顾问郭道晖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推进依法治国,要特别强调以法治国,不仅仅依靠、依照法律治国,更要运用法治。”郭道晖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郭道晖认为,在现阶段,不仅要强调依法治国,“更要强调依宪治国”。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宪法是保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权威。要进一步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的心得体会范文三:2014年10月20日,备受瞩目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开幕,议题早已确定为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面对当代中国行进的历史新方位,面对人民对法治的期待目光,四中全会将在怎样的深度和广度上进行回应?它又将在中国的历史进程中筑下什么样的里程碑?数日内,答案将揭晓。
今日之中国,已经进入全新的航域,身后是法律体系的基本完备,脚下是发展的新阶段,周边是上下打量的目光。社会精神层面,法治日渐成为共同的核心价值;人民物质层面,法治为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保驾护航乃是热切期盼。从发展阶段和实际看,这一期盼已经成为一个痛点与焦点。
这两年,中央对老虎苍蝇一起打,让一批大贪小蛀们落马,人民群众拍手称快。为什么?原因就在于,这些蛀虫们在吞噬人民的血汗财富。在那些有利益的地方,权力都在染指;有资源的地方,权力都在伸手。一些人因此而大贪大吞,肆无忌惮。因此,打掉****分子的嚣张气焰,把权力关进法治的笼子里,才会确保人民的果实落到人民的手里。
也必须看到,人民要能享受到改革发展成果,路障不少。一个关键方面就是体制机制障碍。这些障碍,并不仅是因为滋生****,更可能是因其制约而导致社会失去活力,导致发展成果被沙漏。因此,改革是必须推进的主旨。三中全会吹响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改革的红利效应开始显现。要把改革顺利推进下去,就需要法治划定保障轨道、堵住各种吞噬改革成果的跑冒滴漏。明确提出“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让百姓看到了法治的力量和前景,更让人们期待四中全会在改革方面烹饪的法治大餐。
社会生活中,公平正义如阳光、空气,受益而不觉,失之则难存。从总体情况看,改革开放36年来,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进步有目共睹。但是,还有一些地方的百姓遭受不法分子的欺凌,还有一些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而对群众利益造成侵害。有的案件存在徇私枉法现象,人民群众还难以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有的执法不严、选择性执法,有的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有的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这些都使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逐渐蚕食着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和法治的信心。对此,我们又岂能让人民失望?又怎能不回应人民群众的强烈期待,不给人民的信心注入法治的能量?
法治的最终呈现,应当是一种良好的状态。当出现违法现象时,依法治之成为共识和行动。当人们解决问题办事情时,法治成为共同价值和信念。诚然,我们知道这样的状态还很难一蹴而就,但是我们必须把法治导入良性循环,使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社会在这个轨道上不断向上攀升。四中全会就是这样一个重大的导入机制,它将使我们的法治更有质量,使我们的法治更有力量。如是,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就必定拥有健全的、刚性的法治轨道,就谁也夺不走,哪里也漏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