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司法考试知识点(2)
犯罪动机指刺激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以达到犯罪目的内心冲动或起因。
(4)犯罪的客观方面
犯罪的客观方面是指犯罪行为及其危害结果的客观外在表现。它包括三个基本要件: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三、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1.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所实施的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且未造成重大损害的防卫行为。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不仅不构成犯罪,而且受到法律的保护。
正当防卫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五条件)
(1)必须是对不法侵害行为才能实施正当防卫;
(2)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正在进行的;
(3)防卫行为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的;
(4)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而不能针对第三人;
(5)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2.紧急避险
紧急避险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
紧急避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四条件)
(1)必须是为了避免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遇到危险而采取的;
(2)必须是正在发生危险的情况下采取的;
(3)必须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的。如果能采取其他方法避免危险,就不能实施紧急避险行为;
(4)紧急避险行为不能超过必要限度。
四、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和既遂
1.犯罪的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犯罪预备也是犯罪行为,而犯意表示不构成犯罪。
2.犯罪未遂:已经着手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刑法》第23条第2款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
4.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故意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判定犯罪是否既遂,应当以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是否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为标准。完全具备的,是既遂;未能完全具备的,则不是既遂。